肥沃农田“长”出十余栋新房
(2009-04-19 15: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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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吴为民 文/图
2009年3月25日,《法制周报》记者多次接到湖南双峰的投诉电话,称当地有很多居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房屋建在基本农田里。3月26日,记者赶赴现场进行暗访,发现双峰县甘棠镇赛田村确实存在此类现象。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当地国土部门。
李芳(化名)是双峰的农民,当看到大量的水田被占用,竖起一栋栋新房的时候,李芳心里很疼,她告诉记者,再过一段时间,村民们就要下水田插秧了,可是现在水田里却“插”上了房屋。
3月26日,在李芳的带领下,记者乘车从甘棠镇前往赛田村。在三公里不到的公路两旁,水田里竖起或即将竖起近10栋房屋,还有一些水田已经被埋掉,上面覆盖的是深红色的新土。李芳同时告诉记者,离她家不远一名叫朱江群的村民,至今还在违法占地建房,在当地影响极坏,有些村民打算仿效,如不制止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李芳声称,此现象的发生,是因为个别国土员暗示或者直接授意的,一方面,当地一些居民因此成功占用农田建了房屋;另一方面,国土部门因此获得经济罚款,达到创收的目的。个别人和个别单位得了好处,但是吃亏的是当地老百姓。
随后,记者来到双峰县国土局。县国土局执法局某局长接待了记者,并就朱江群和其他居民占用农田现象进行解释。
这位局长表示,朱江群和其他居民占用农田建设新房都是事实。(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对于朱江群一事,国土局已经派人进行查处,早在3月19日,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朱惠兵、杨丽华承办了此案,并于3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朱江群退还非法占用的165.1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3302元。随后,国土部门进行了强制拆除,现在的房屋可能是朱江群在工作人员撤离后重新建起来的。
对于“个别国土员暗示或者直接授意,以此收罚款”的说法,其予以否认,称国土工作人员不可能暗示或者直接授意他人从事违法行为,国土局从来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不存在以此创收的行为。
这位局长认为,双峰出现此现象有深刻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当地的土地现状,丘陵地带石头山多,可以用来建筑房屋的地不多,而当年县里的土地规划欠合理,当地居民可用的建筑用地不够;而土地执法与其他执法有很大区别:如车辆违规,可以简捷地将车辆拖走,而土地执法执行的是水泥、砖瓦,不可能将拆除的水泥、砖瓦用车拖走,待工作人员撤离后,居民可能将水泥残渣和砖瓦重新用于建房。
更为重要的是,建房所用基本上是倾居民一生之心血,有些家庭甚至可能因此举债,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时候,国土工作人员于心难忍,也因为牵涉利益较大,强拆工作面临巨大阻力,国土工作人员甚至因此受群众围攻,执法车辆被损毁。他表示以后一定加大力度打击违法占用农田建房,同时表示希望媒体予以理解和支持。其表示将加强巡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