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尔反尔 多余学费难退
(2009-04-13 1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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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山木 实习生 丁琴琴
“长沙众森美术学校让我一次性交清学费,承诺若提前结束课程可退还学费。但我提前了一个半月结束课程,应该退还我1800元,可学校却一分钱也没退给我。”近日,一位姓杨的同学致电本报维权热线0731-4839110进行投诉。
杨同学是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二中的学生,去年9月份,他和同学来到长沙众森美术学校学习,交学费时一次性交到了2009年3月底。可是到今年2月中旬,他们基本已经学完,所以大部分同学决定提前回家,但是已经一次性缴纳的8000元学费的结算却成了他们的苦恼。
言而无信
带着同学们的疑问,2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长沙市黄鹤小区的众森美术学校。在正忙于招生的大厅内,记者并没有看到学校贴出收费的公示。
记者还未说明来因,3个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就立即热情地介绍起来:“我们这有复读班、普通班、美院班,分别是1500元、800元和2000元的学费。假如想提前离校,可以按天算退还学费。”
记者之后又找到学校招生办主任曾淑芳就交学费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得到了“我们是正规学校,肯定可以退啊”的答复。
不过,当记者亮明身份,就杨同学等学生遇到的问题向她咨询时,曾淑芳却又改口不承认学校有退款承诺,都是按一个学期收费的。(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随即记者拿出录音证明时,曾淑芳的解释让人如坠云雾:这些学生是按照优惠价交的学费,提前走的话一般不退。
协商无效后,记者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后再来采访。正准备离开时,曾淑芳等人赶在记者的前面将大门反锁,阻拦记者出门。
“我们众森不管是名气声誉还是教学管理都做得很好,不会因这一点点钱影响整个学校的教学开展。”曾淑芳向记者强调,“你既然把问题摆出来了,我们就会正视。学费是不是该退,我们两方可以协商,最终肯定会退给他们。”
涉嫌违规
据校方说法,学校去年下半年与双牌县二中签订了一个协议,负责委托培养21个美术专业的学生,因此要退的话,也必须与对方学校双牌二中商量。而杨同学表示,虽然听说有一个协议,但是对协议的具体内容毫不知情。
“如果学生要求退学,只要没有违反校规,我口头承诺的,肯定会退还。”第二天,该校负责行政的刘副校长给记者打来电话解释。(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记者质疑杨同学这些学生并没违反校规,为什么学费不能退时,刘副校长还是以与双牌二中有合同来解释,因为合同是以优惠价处理的。
当记者询问可否查阅入学记录,弄清楚杨同学等学生属于哪一类入学形式时,刘校长却拒绝透露有关详细的资料。
长沙市教育局发展计划处马金旭接受采访时认为,众森美术这种情况有违规的嫌疑,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学校私下签订这种培训协议的,因为培训必须是建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
同时,湖南省物价局教育收费管理处处长吴波也表示,像众森美术这种非学历教育的学校,第一,标准自己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有规定,学历教育由学校提出意见,报政府审批,非学历教育由学校自定标准。收费按学期或按月收取都可以。第二,收费之前必须公示。第三,必须按照承诺收费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