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律师上书北京市司法局
(2008-12-29 1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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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名律师上书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律协选举前的风波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驻京记者 郭薇灿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有35名律师上书北京市司法局,呼吁对即将进行选举的北京律协进行直选。此事在律师界众说纷纭。人们对此事的看法是,律师们敢向掌管自己饭碗的律协挑战,意在想以合法手段争取到律师的权益。
2008年年末,北京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尚未开始,围绕即将进行的这次选举却发生了一场轩然大波。
前些时候,一封由35位律师签名的呼吁信被送到了北京市司法局,并在网上公开,不少律师在呼吁信中质疑北京市律师协会选举存在的缺陷,呼吁北京律协实现直选。就在该呼吁书发出后不久,北京律协在其官方网站发表了一份声明,称这35名律师的行为是“私自串联”、
“制造谣言”。
近日,《法制周报》记者采访了呼吁信的签名发起人及首要联系人程海。他认为,35名律师敢于挑战北京律协,显然不止是想获得道义或舆论上的胜利,而是在努力争取合法的律师权益。
一封公开信引发的风波
这场律师界的轩然大波源自一封来自网上的公开信。
8月26日,作为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和人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程海,在凯迪律师之窗上发表了一封题为《35位律师强烈呼吁北京律协换届直选、降低会费50%以上》的公开信。
35名律师在呼吁信中表示,从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北京律协选举起,推行真正的民主选举,由全体律师直接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和律协会长、监事长。“我们为什么要提起直选?就是因为律协是行业公会,必须要全体参与。如果律师代表不是会员选举的,而且只是由少数人选会长、监事长,那就不具有代表性。”程海说。
就在呼吁信发出后不久,9月5日,北京律协在其网站上登出“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称“任何人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采取私自串联的方式,以推动民主选举为幌子,发表煽动性言论,试图拉拢不明真相的律师支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都是非法的”。
一时间,有关北京律协之直选的话题,被转载到各种论坛,并引发不少媒体的报道和评论,一起公共事件略带意外地形成了。
2006年,程海与4名北京律师代理山东沂南一起刑事案件,向当地法院提出会见当事人时,不仅会见不成,还反复遭到一些人的攻击,照相机与银行卡均被这些人抢走并摔坏。其中有3名律师还遭到当地警方的非法拘禁。程海遂向北京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全国律协紧急书面汇报请求帮助,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而根据《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协的首要职责就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另一次经历发生在2007年。这一年,北京律协突然将其下属的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解散,分别成立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和宪法学专业委员会。北京律协的此举让程海和其他律师感到很气愤,因为按当初的任期规定,该委员会成立之初,委员的任期为3年。
于是,程海等律师与北京律协会长李大进等多次对质,要求出示可以撤销的依据,而对方一句“虽然内部没有可以撤销的文件,但律协可以成立专业委员会,也就可以撤销这个机构”,让程海等律师心头凉了半截。
经过了这些事情后,程海认为,作为“娘家人”的律协,不维护律师的权益,还反而侵犯律师的权益,其根本原因与律协选举存在的弊端有很大关系。
一笔糊涂的高昂会费
北京有17000多名律师,每人都要交会费。并且,由于律协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缺乏合法有效的监督,律师们不清楚,这笔大额会费究竟花在了哪里?
11月15日和18日,北京律协在其官方网站先后贴出了两篇关于会费标准和收支明细的公告。公告称,北京律协现行的会费收取标准,依据的是2000年9月23日第五届北京市律协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公告中明确,从2001年开始,北京律协在预算中留存购房储备金,目前每年支付2000万元左右用于办公用房的还贷和装修工作。除去这笔支出外,北京律协日常会费支出可分为三大项,一是用于行业管理和服务会员的费用;二是维持协会日常运营成本的费用;三是代缴全国律协会费。
律师周泽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律协的收费相对于其他协会来说,确实是很高的。当然,更重要的是,收多少会费应该以律师协会正常运行的需要为前提,要有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广泛听取律师的意见。
此前,北京市律协在北二环盖了新办公楼,动用了律协的会费。此举受到了北京多名律师的质疑,“这笔巨大的支出为什么不征求我们的意见?”
选举程序有问题?
按理说,律师协会应该是律师的自治组织,代表着律师行业的自律以及律师的互助。但是,中国各地的律师协会执行政府的意志远远超过对律师的保护。改变律协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推动律协直选,让一些真正能维护律师利益的人当选律协负责人。
董正伟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多数律师并不知道什么时间开始选举,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会长是如何产生的,如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程海等35位律师认为,根据《宪法》、《律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律师协会应当是全体北京律师“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一方面,北京律协至今没有合法的章程和选举办法。(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另一方面,北京律师协会的律师代表,没有经过全体律师选举产生,由这些“律师代表”选举产生的律协会长、理事、监事及其组织机构,都缺乏合法性。
律协选举的争议
“北京现有律师人数庞大,由这些人直接投票产生候选人,再投票产生会长等职务,并不现实。”
律协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律师的独立性很强,北京的律师经常会接一些外地的案子,随时可能离开北京,要实现呼吁书中要求的直选,难度较大。加上目前北京律协会员有17000多人,预计明年达到2万人,但北京律协作为唯一的行业自律组织,让律师参与管理的渠道有限,服务覆盖面也有限。
“为何律协选举难道就实行不了?”程海认为,律师出差,相互不了解并不是问题所在,选举过程恰恰就是一个相互了解的过程。
董春江说,直选是一种民主意识,但需要成熟的行业治理结构。直选也需要考虑技术问题,律师之间信息了解不对称,相互不了解,最后的结果不一定一致,未必让所有律师满意。
他介绍,律师对协会的不满,根本在于实际得到的服务与预想中的有差距,目前司法局已经督促律协改进协会的服务性。“呼吁直选只是一种途径,但不解决根本问题。”董春江说。
周泽律师认为,民主本身也是一种我们追求的价值,而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手段,不能因为直选不能解决律协服务的根本问题,就将其作为不搞直选的理由。律协直选需要些什么样的社会条件,需要认真研究,如果说直选条件不成熟,就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不能笼统地以条件不成熟而无限期搁置议题。(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