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周起
聂树斌案,传达出“慎重对待死刑”、珍视生之权利的强烈呼声,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的进程,而法学界则传出了逐步“废除死刑”的呼声。
1994年8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孔寨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21岁的河北青年聂树斌被控实施了这起犯罪,并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于1995年4月27日被处决;2005年1月,身负多宗命案的王书金在被捕后承认,前述孔寨村奸杀案是他所犯,王在供述中提供了“非常人所能供述的案件细节”,并精确指出了案发地点。
聂因“奸杀案”遭处决1995年4月28日,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照例前往看守所为儿子送生活用品,工作人员对他说:你回去吧,你儿子昨天已被枪决。
此前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查明被告人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强奸。尔后,聂树斌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石家庄郊区分局在侦破此案时,根据群众反映将聂树斌抓获后,聂即交代了强奸后勒死康某的犯罪经过,并带领公安人员指认了作案现场,及埋葬被害人衣物的地点与现场勘查一致。被告人聂树斌对康某被害现场提取物及生前照片进行辨认,均确认系被害人照片及其所穿衣物。聂树斌所供被害妇女体态、所穿衣物与被害人之夫、证人所证一致。据此足以认定康某系被聂树斌强奸后杀死无疑。
河北高院最终作出如下宣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
“真凶”王书金的供述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供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4人杀害。(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随后,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河北,并带其到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在石家庄郊区(现属裕华区)孔寨村附近指认当年作案现场时,受害人康某的亲友告知:这起案件早被当地警方宣布告破,聂树斌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
而广平县公安局有关人士说,王书金交代细节与现场高度吻合。另一位看到过公安案卷的人士告诉记者,王书金有着惊人的记忆力,他交代当年杀害康某的一些细节,甚至是一串钥匙的摆放位置,都与现场勘查高度吻合。此事经披露后,舆论顿时哗然。在河北官方和司法机构尚未作出调查结论之前,多数媒体和网民初步判断后达成共识——聂树斌被无辜错杀。
但是,就外界猜测的刑讯逼供的可能性,聂树斌的辩护律师张景和说,他承认在那个年代刑讯逼供比较猖獗,但在和聂树斌的几次会见中,没有发现身上有被打的痕迹。“再说,作为律师,明知是刑讯逼供却不能在庭审中直言,这岂不是公开承认自己无能?”张景和同时提醒,如果聂家早就知道聂树斌是屈打成招,怎么会忍气吞声这么多年而未见申诉和上访?所以在当时的条件下要揭示刑讯逼供是难度非常大的事。
正是因为聂树斌自己供认不讳,张景和认为,上诉只能从认罪态度好上请求从轻量刑。但他其实也知道,这个理由非常牵强。1995年4月,当河北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原死刑判决时,他不感到意外。
推动刑法制度的改革
死去的聂树斌,活着的王书金,谁更有可能杀人?聂树斌确有作案可能,“真凶”王书金案是否存在问题?虽然至今为止,聂树斌案仍然悬而未决,相关部门仍在重新调查审核中,然而,毫无疑问,聂树斌案已成为当年最受媒体关注的案件,甚至有人称该案成为最高法院上收死刑复核权的加速器。
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公之于众。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这是一项重大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推进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对于聂树斌与王书金案,这项司法改革带来的现实影响是看得到的:如果最高法院不收回死刑复核权,那么核准王书金死刑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河北省高院按照此前的法律规定对王书金核准了死刑,那么这个唯一证人的死,将意味着聂树斌案会失去一切复查以及翻案的机会。
与此同时,法学界引发了逐步“废除死刑”的呼声,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的邱兴隆,提出全面废除死刑观点备受各界关注,更是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争论。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江必新提交了修改刑法的议案,提出对走私、盗窃、贪污罪、受贿罪等绝大部分贪利犯罪逐步进行死刑废除,控制死刑适用,重构刑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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