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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层司法体系出现"人才荒"

(2007-07-30 16:06:14)
 
07-07-27 14:51:27 来源:法制周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勇
 
司法考试通过率低  司法人才青黄不接
    考试—败北—再考,每年通过率仅10%左右,因而很多人把司法考试称为“中国第一考”。今年9月,我国第六次司法考试将举行。据《法制周报》记者调查,司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司法“职业门槛”的作用,但也导致了基层司法系统人才青黄不接,“新鲜血液”的输送出现严重“循环障碍”。

    2007年7月26日,针对基层法院人才断层现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勇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地方各级法院创设巡回法官职位,可解“法官荒”之急。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 伍洲奇 实习生 黄玉婷
“仅两人通过司法考试”

    “我们区,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在内的整个司法系统,五年来仅两人通过司法考试。”衡阳市某区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孙逸(化名)告诉记者。他尴尬地婉拒记者称他为庭长,“我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不能当法官,因此只能称为立案庭的负责人,不能称为‘庭长’。”

    2005年,该法院甚至只有两名“全职”法官,负责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庭的所有工作;另外还有一名副院长,在兼顾行政工作的同时,接手几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整个法院就两杆半枪”,勉强达到开庭需配备“三审一书”(三个审判员一个书记员)的最低要求。

    2006年4月,该院行政庭庭长转任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人才进一步流失,导致法院的审判工作几乎难以正常开展。迫不得已,该法院只得从邻县法院“借”来一名法官应急。人才缺失的困境,同样困扰着其他基层法院。该法院领导被迫赶赴湘潭大学法学院,提前引进了一名尚未毕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该法院一位负责人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自实行司法考试制度五年以来,在区检察院和法院,分别仅有一人通过司法考试。(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老的要退休,年轻的跟不上,法院面临青黄不接的困境。”即便如此,按照法院系统机构改革的要求,参照公务员的离退休办法,在基层法院,男法官到50岁、女法官到45岁,一般应当离岗。

    数据显示,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基本上维持在10%左右。许多考生考试没有通过,再转战下次司法考试,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数像滚雪球一样持续上升。基层司法系统中能通过司法考试者更是寥寥无几,一旦通过司法考试,该人很快能被任命为副庭长以上职务,扶摇直上。衡阳市珠晖区法院的一位书记员,在通过司法考试后,两年内即被提升为庭长。
 
“待遇差难留住人才”
    “那是虚衔,我们根本得不到相应的待遇。就拿我来说吧,我是法院党组成员、刑事庭庭长,头衔挺大的吧。但是我这么多年了,还是副科级,工资才1000多元,老婆下岗了,孩子要念书,养家糊口都难。”湖南省一位基层法院庭长向记者诉苦。

    “司法考试打造的是精英化人才,那就应当给予精英化的待遇。”但是,无论从级别、工资来讲,现实与理论状态相去甚远。2006年4月,衡阳市中级法院、衡阳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亲自带队,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政法名校,招聘十余位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但通过司法考试后,一些政法名校的毕业生便去了沿海城市工作。

    前述那位庭长认为,“这与基层司法系统的待遇紧密相关。”一名基层法院的书记员,月收入在700元到800元不等,法官的待遇也只有1000元左右。“这受制于目前法院的财政状况,自2007年4月1日起,法院依规定取消了其他诉讼费,诉讼费也减了将近一半。(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我们支持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百姓的负担,但法院的财政拨款却没有相应地增加,我们的收入与工作付出不成正比。”因此,一些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想着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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