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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籽西瓜变有子,损失谁买单?

(2007-06-18 20:04:41)
 

无籽西瓜变有子,损失谁买单?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 骆昌红
“我因去年购买到问题西瓜种导致损失惨重,找了瓜种经销商理论,也向当地农业局投诉了,却始终没有结果。”日前,家住湖南临湘市长安街的老瓜农胡应初致电本报维权热线4839110反映情况。为此,记者前往临湘市进行了一番调查。

 

消费者:
无籽瓜种结出有子西瓜

5月27日下午3时,记者在临湘市长安街某处见到了投诉者胡应初。据胡先生介绍,2006年2月,他去某经销部购买西瓜种,在店主李某的推荐下,他花了200余元购买了新疆嘉友种业有限公司出产的“湘育308”无籽西瓜种公斤。(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6月21日,胡应初去瓜地除草时发现,所种的4亩多无籽瓜地里结出来的却全部是有子西瓜。这下子可让胡先生着急了,因为有子西瓜在当地价钱极低,而且销路不好。22日,他便找到种子经销商李某质询。第二天,李某就来到他的瓜地进行核实情况,发现确实没有无籽西瓜,但对于胡应初提出的赔偿不予表态。
“为了保留证据,我一直都不敢摘地里的西瓜,但李某对我提出的赔偿要求迟迟不予答复,很多西瓜都烂在了地里,去年我只种了8分地的无籽西瓜,就获利4000余元,今年种了4亩多,现在却连瓜种钱都拿不到。”胡应初说到这里,不禁失声痛哭。

 

农业局鉴定:
无“湘育308”瓜种

多次找经销商理论无果后,胡应初转而向职能部门求助。首先,他找到了临湘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必须先到临湘市农业局作鉴定才能索赔。于是,他又找到了临湘市农业局要求进行种质鉴定和现场鉴定,但农业局表示要收取2200元的鉴定费。
原指望西瓜丰收能卖个好价钱的,但无籽西瓜却变成了有子西瓜,根本无人问津,为此胡应初已是家徒四壁,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这2200元的鉴定费。原以为自己的维权路就要因这2200元鉴定费而中止,胡先生顿感绝望,当地媒体得知他的遭遇后,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当地一位老板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为他支付了鉴定费用。
2006年7月20日,由岳阳市农科所和临湘市农业局的5名工作人员组成的专家鉴定组对胡应初的瓜田进行了现场鉴定,鉴定结果出乎众人意料,老胡的4亩多瓜田在报告中却只有2.7亩,而且“调查田地没有发现‘湘育308’无籽西瓜果实”。

拿着鉴定报告,胡应初告诉记者当时提出的疑点:“既然鉴定没有‘湘育308’的果实,那么经销商就完完全全卖的是假种子了?”胡应初表示,当时他曾向农业局领导提出过这个质疑,但一直未获重视,也没有得到答复。(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对于鉴定报告中种植面积缩水的问题,胡应初向记者解释:“不是我虚报种植面积,而是他们鉴定时少鉴定了一块地,我瓜田有两块地是分开的。胡应初对记者说,7月20日上午一大早,农业局谢副局长就打电话叫我到农业局,我前脚刚走鉴定组后脚就到了我的瓜田,他们完全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作出的鉴定。”

经销商:
我没有任何责任

5月27日,记者来到临湘市某种子专卖店,未能见到经销商李洁。30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李某。他对胡应初到法院状告他一事直言不讳:“他到法院告我,我不怕,法院原本要我们调解的,是我不同意,我要陪他把官司打到底!他说我卖假种子,我怀疑是他技术不过关,真种子种不出来,拿了有子西瓜的种子种下去,故意来搞我的名堂。在这件事情上,我没有任何责任!”

 

律师说法
经销商应该
先行赔偿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
如果胡应初购买的种子是假种子,种子的销售者李某应该赔偿胡应初的损失,根据《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赔偿损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购种价款;二是有关费用,既包括因种子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歉收、绝收导致的其他投入也包括为获得赔偿而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诉讼费等;三是可得利益损失,规定为“因种子造成的该作物产量与前三年平均产量的减产损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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