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第八天: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2010-10-08 2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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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资格考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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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报刊支付稿酬
1. 报刊刊载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2. 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3. 报刊刊载作品,应在刊载后一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比如2 200字,那就按2.5个千字计算;2 600字,那就按3个千字计算。
2.报刊只计算基本稿酬,没有印数稿酬,因此如果出现印数条件,无效。
二、关于图书版税支付
(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有关条款
采用版税方式付酬的,著作权人可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向著作权人预付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者应于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二)解释
1. 比如第一年发行了800册,第二年发行了1 500册。那么第一年按1 000册算;第二年减去多算的200册,按1 300册算。
2. 比如第一年发行了1 300册,第二年发行了3 500册。那么就各自按实际册数计算。
3.计算版税不能折合成千册,比如1 300册折合成2 000册,3 500册折合成4 000册。
三、关于图书印数稿酬计算
(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有关条款
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
(二)解释
四、关于稿酬或者版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