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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重拳?——火电排放新标准7月1日正式实施

(2014-07-02 11: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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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根据环保部和质检总局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中国现有的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将执行新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简言之,从昨天起,中国火电行业将执行新的排放标准。据称,这一《新标准》堪称“史上最严规定”,更有媒体形容其对于火电行业而言,犹如“九级飓风”。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是PM2.5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火电行业则是产生这些污染物的最主要的来源之一。不难看出,火电排放新标准无疑旨在为治霾贡献力量。

那么这一《新标准》是否真能在治理雾霾中发挥作用?它在生效后的实施情况又如何呢?

http://s1/mw690/001psGKzgy6K7WkmLsYd0

号称“九级飓风”的《新标准》严在哪?

中国原有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区分现有的和新建的火电建设项目,分别规定了对应的排放控制要求:对新建的火电厂,规定了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对现有的火电厂,设置了两年半的达标排放过渡期。如今过渡期已到,所有火电厂将执行新的排放限值。以燃煤锅炉为例: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 为100mg/m3(适用于新建燃煤锅炉),200mg/m3 (适用于现有燃煤发电锅炉);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为100mg/m3,烟尘的排放限值为30mg/m3。比之前的限制均有大幅缩小。

《新标准》如何执行?

——火电行业排放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现状堪忧!

火电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头,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与排放物处理及排放达标与否直接相关。目前,中国火电行业的这些排放物的处理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现状普遍令人担忧。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火电厂环保产业登记工作结果》显示 ,截至2013年底,已投入运行的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7.2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1.6%。已投入运行的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4.3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50%。火电厂的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装机容量超过1.6亿千瓦,占全国燃煤机组容量的20%以上。

也就是说,中国目前电厂的脱硫设备安装率已达九成以上,但是脱硝和除尘设备的安装率依旧较低。

与此同时,更为严重的是,即便是设备已经安装,火电的这些脱硫脱硝等设施的使用情况也依旧不乐观。今年6月12日,媒体爆出,环保部通报了19家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并开出了4.1亿元的巨额罚单责令限期整改。

可以说,要么没有安装配套设备,要么安装了设备却不使用,是阻碍排放达标的一个主要原因。在更严格的新标准下,这些问题无疑更加成为了障碍。

《新标准》生效第一天的实施情况怎样?

我们昨天随机查询了各省市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发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超标排放现象昨天依然很严重且较为普遍。此前,很多火电企业声称不满足这份史上最严标准,纷纷表示要部署“超低排放”甚至“趋零排放”,可是,从目前的数据来看,似乎企业们并没有太把这个《新标准》当回事儿。

首先,超标排放现象依然严重。以河北石家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的“废气排放口1”为例。昨天零点至下午14点的氮氧化物的小时均值一直超标,最高值出现在上午7时(909mg/m3),达到《新标准》的9倍。详见下图

http://s11/mw690/001psGKzgy6K7WdPSbM6a

其次,《新标准》实施前后,企业的废气排放并没有实质改善,而且企业自行监测平台依旧参照旧标准。以江苏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的“2#” 监测点为例。6月30日的排放数据显示,该“2#”监测点的二氧化硫小时均值在240-400mg/m3左右,基本没有超过旧标准(400mg/m3)。但是,7月1日的排放数据显示,该“2#”监测点的二氧化硫小时均值徘徊在290-410 mg/m3左右,已经大大超过了新的排放标准,昨天的最高值出现在早上10时的416 mg/m3,为《新标准》限值200mg/m3的2倍!而该平台依旧参照旧标准400mg/m3。详见下图

http://s10/mw690/001psGKzgy6K7WeH8Jr29

上述两个例子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火电行业排放新标准的执行前景不容乐观。看来若想真正治理雾霾,出台更为严格的法规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如何使之得以切实实施并取得成效,将是更为艰难和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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