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遇!对银行柜台“离柜概不负责”印象深刻,又对今年来银行与客户之间不公平合同关系而发生的案例感到后怕----什么因取款机意外的多取到钱就是犯罪,而从取款机取到假钱银行就概不负责,等等。
今天去银行办事,等了近40分钟,交电话费,手机费,电费等等,最后还取了些钱。说实话,柜员给我的钱,我没有在意,问他是这么多,他说是,我拿钱就走了。
下午,接到一个电话,说他们上午清点现金,多出了600元,最后找出清算出,这600元应该是我的而柜员当时没有找给我。听到这件事情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老实人当惯了,好像觉得这600元是碰不得的烫手山芋,不会有什么诈吧。
银行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那个柜员也亲自用手机给我打电话,要我今天下班前务必去取。我半信半疑的去了,到了柜台,还是那个小伙子,他数了600元,就交给了我,我没有签单,也没有交验身份证。
拿走钱后,居然有些忐忑不安!他们怎么知道我的电话----上午交了自己手机费。他们不看我身份证---进银行大厅,我正在打那个柜员的手机,他看着我进门的!
回到家,写上这篇博客,还没有缓过劲来,还没有有什么欣喜的感觉,或想送人家感谢状的心情。说实话,面对强势的银行,突然换了一副面孔,尊以善意的嘉宾态度对待你,没有平时的大牌,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总觉得,这600元不是我的,是天上掉下来的,竟有些忐忑哭笑不得的感觉.....
附后:今天发生的现金项目较多,经过仔细比对,果然少了600元钱!既然钱是自己的,首先打自己板子,以后记着离柜多清点哦,不要听柜员说多少就拿了。二呢感谢工行,钱虽少,对这种离柜还负责的态度还是很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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