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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收购及其目标和特征

(2009-05-16 00:19:23)
标签:

杠杆收购

高度举债的交易

靴带交易

可转换债券

认股权证

财经

分类: 法苑

杠杆收购及其目标和特征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 LBO),简而言之,即借钱买公司,是指以少量的自有资金,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Assets of the Acquired Company)和将来的收益能力作抵押(Used as Collateral ),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收购的一种并购活动。当企业全部资产收益率大于借入资本的平均成本时,企业净收益和普通股收益都会增加。这种方式也有人称之为高度举债的交易(Highly-Leveraged Transaction, HLT)或靴带交易("Bootstrap" Transaction)。所有规模的企业均可成为杠杆收购交易(Leveraged Buyout Transactions)的对象。

 

杠杆收购基本目标是让买下的公司产生足够的现金,以偿还债务,且通过再次卖出,获得资本利得(Capital Gain)。历史上第一次杠杆收购的例子是麦克莱因工业公司(McLean Industries, Inc)于1955年1月收购了泛大西洋汽船公司(Pan-Atlantic Steamship Company),并于同年5月收购了水手汽船公司(Waterman Steamship Corporation)。

 

杠杆收购是一种混合融资形式,其特征有:
(1)可利用的融资方式有银行信用额度、抵押贷款(Collateralized Loans)、长期贷款、商业票据、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认股权证(Subscription Warrant)等多种形式;
(2)参与融资的机构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等多家部门;
(3)投入少量资金就可获得大量银行贷款,财务风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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