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基民老顾为何败诉

(2007-12-07 08:55:26)
标签:

我记录

财富人生

证券/理财

分类: 财经股票
     前两天看了一期法治天地的电视节目,感慨颇深。说的是一个基民老顾为了849元手续费打了一场官司,本来他是认为必胜要讨说法的,结果法院判他败诉。他的败诉,既给基民进行了一场风险教育,也给银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老顾是一个比较懂行的投资者,在2003年8月24日,他看到上海某银行支行在代销一个基金,当时他认真看了宣传手册,被上面的优惠条款所打动,就是在三年之内不赎回的,免收手续费,他想他的钱是闲钱,一时半会也用不上,存银行利息太低,这基金不收手续费,就只当存钱,所以他很爽快的一次性购买了十万元的基金。
    其后的三年里,无论该基金是涨还是跌,他都持有不动。一转眼三年时间就到了,2006年8月28日,老顾兴冲冲的去赎回了基金,一共是十二万多元,赚了整整二万多,按说赚了这么多老顾应该高兴才是,可资金到帐后一看清单,老顾却不高兴了,原因是原说好不收手续费的,现在却收了849元手续费。
    老顾是个较真的人,更重要的是他想当个明明白白的投资人,于是他找银行理论去了。当初卖基金的人早都不知去向,一个小姑娘接待了他,这个小姑娘业务不熟,先是说什么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的区别,说老顾买时没收,卖时就一定会收。老顾拿出当初的宣传册说上面写的一清二楚,对长期持有满三年的投资者给予不收手续费的优惠。小姐又说她们银行只是代销代赎回,具体的也不清楚。
    这样一来老顾就不干了,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就这样被损坏,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返还扣除的手续费。可是判决结果大大出乎老顾的意料,法院判他败诉,理由是银行不存在过错,这个手续费应该收,但银行要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减少纠纷的发生。
    老顾为何败诉,律师是这样说的:老顾在购买基金签署认购意向书的那天,并没有真正购买该基金,每一个基金都有一个发行期。当时发行的那个基金,有一个月的发行期,另外在基金持有人数量(不少于200个)规模(20亿)上都有规定,发行期满还必须报批后才进入建仓期,这时才算是真正购买了该基金。也就是发行期满后才算是买入基金的日期,老顾的持有时间三年必须从那天才能起算,以前的钱并不是基金,只是银行代管的存款而已,他们已按活期利息支付了利息。这就是说,收手续费没有错,你没有满三年,当然不能享受优惠条款。银行没有说清楚,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老顾自己没有对规则和风险了解清楚,他应该再过一月去赎回就没有皮扯。
     我从没有买过基金,对这些规则也不清楚,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有不少朋友让我推荐基金,我说我都要找老师,都要学习,实在是爱莫能助。由此想到两件事,我婆婆在世时,一次去取存的一万元钱,当时她有两张定期存折,一张是到期的,一张是还差一个多月的,她不识字,拿那张没到期的去提前支取,当时一年定期的利息是一千多元,活期的要少好几百元。取时婆婆一再说,这是到期的,不是要用就转存了,那个营业员装着没听见就给她办了支取手续。婆婆说怎么只这点利息啊,是不是利息调了,那人骗她说只有那多,这是一种有意的不告知。前几天,听说我的一个侄女考到银行去上班,她有1.7米的身高,二十刚出头,是个青春靓丽的阳光女孩,一去就让她在前台专门卖基金,她虽说是财会专业毕业,但对基金是一窍不通,在宣传和介绍上是不到位的,只是片面宣传基金赚钱的神话,只把别人“媚”到买了算数,当时没当个事,只是当笑话听,还说她好有魅力。现在想起来,这是一种无意的不告知,因为她自己就是半瓢水,又怎能给别人说清白。
   可是在看了老顾打官司这个节目后,不得不说几句话,一是我们老百姓在理财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学多问,就是基金,每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都有细微的区别,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也相差好远,最好拿一份宣传手册认真学习,如果你是一个较真的人最好先搞清楚再买入。更重要的是,基金和股票一样有很大风险,并不是包赚不赔的,特别在大市不好时,基金一样是下跌和套牢。我有不少博友就问我,说是炒股他不敢,但想买基金,我说,不论是股票还是基金,都是风险投资,只是风险的类型和大小不同而已。我一个朋友,分别各
用一万元投资基金和股票,今年股票收益远远高于基金收益,所以买基金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二是银行作为基金的代售点和托管人,也要加强对职员的学习和培训,要让那些有职业道德,有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人来从事这项工作,特别是对基金的重要条款和风险要事先说清楚,以减少纠纷的发生。在此再一次的说,基金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