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父母,该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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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父母,该遭天谴
朋友来家做客,讲述家乡同族兄弟“长冬”的故事,听罢,真是令人气愤至极!话毕,朋友连声哀叹,发出内心的感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在做,天在看,大逆不道,必遭天地报应!”
“长冬”是家中的长子,家有兄弟姊妹八人,其中四男四女。长冬的父母可谓“多子多福”,但他们的晚年生活过得并不幸福,甚是凄凉,老人临终,长子都不肯露面,足以令两位老人悲愤心寒,死不瞑目。
“长冬”属于50后,文革时期结婚。那年代,父母为儿子操办婚事,需准备的物品最多也只是“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之类,外加给女方的财礼

以后几年间,“长冬”的兄弟们陆续娶妻成家。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父母为弟弟们操办的婚事,也就一个比着一个更风光。“长冬”夫妇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越来越感到父母对弟弟们过于偏心,自己吃了大亏,越想心理越不平衡。为向父母讨个公道,“长冬”公然要求父母给自己经济补偿,并与父母多次争执与吵闹。结果,强势的父母不买账,未能得到分文,“长冬”气急败坏,便与父母一刀两断,不再来往,即使在街头与父母狭路相逢,也形同陌路。逢年过节,“长冬”从不踏进父母家门半步,如果要求他“常回家看看”难上加难,要求他探望和赡养父母就更是异想天开了。
几年前,“长冬”母亲罹患肝癌,弥留之际,疼痛难忍,思子心切,但“长冬”始终未曾探望过母亲的病情。两年后,父亲又突发脑溢血相继去世。按当地民俗,父母的葬礼,要求长子扶棺扛幡以示孝道,但“长冬”拒绝参加父母的葬礼,更不肯为命终的父母扛幡、摔盆送行,结果让全家在众人面前丢尽了脸面。“长冬”的过分出格行为曾遭到同族叔叔们的严厉斥责,他却不以为然,反而冷言冷语相对,说什么:
“各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父母对我不公平,死后就甭想拉着我去为他们扛幡摔盆。族叔算哪门子葱?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家的事,你们管得着吗?”
天大,地大,葬礼上,死者为大,更何况是自己的生身父母过世,哪有不露面的道理?父母就是有千错万错,但赋予你生命、养育你成人,这一点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错吧?子女对父母无论怎样孝敬,对父母的生育、养育、教育之恩都无以为报。羔羊跪乳、乌鸦反哺的故事人人皆知,连动物都能遵循的生存之道,可有些人竟因图一己之私,就将生身父母视为仇敌一般。卑劣之心,龌龊之举,真是连畜生都不如!
村里人对“长冬”议论纷纷:“不孝敬父母,苍天有眼,必遭天谴!他长冬,也有今天,这是老天睁了眼,报应啊!”说实话,我从来不相信天地报应之说,那只不过是善良人们的自我解脱和美好愿望罢了。但我深信:父母的品德修养对子女的影响潜移默化,且深刻久远,直至终生。人生在世,说话办事,不仅天在看,而且人在看,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子女也在学着你的样子来实践。常言道;“有其父必有其子”,就是其中的道理。
“长冬”的父母,一介老农,曾抚养过八个子女,何等艰难?不言而喻,可想而知。作为长子的“长冬”,如果能理解父母当年的艰难困苦,善待父母,善待弟妹,为兄弟姊妹做出孝敬父母的表率,不争财,不贪财,不敛财,宽宏大量,善解人意。他的儿子也就能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就会懂得那些事情该做,那些事情不该做,就不会将人生的终极目标放在一个“钱”字上,为此铤而走险,胆大包天,最终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