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茨1959年生于日内瓦,父亲是职业外交官(包括领事在内的这一形象,常成为“散居作家”的拿手绝活)。这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描述一位智利驻秘鲁伊基托斯的领事的坎坷人生。
“天堂”或源于伊基托斯所处的位置及其各种传闻所表述出来的神话,“这里曾经是天堂”,自然伊甸园坍塌,空中楼阁沉陷,“天堂”沦落人间,以至于成了地狱。
小中见大,实质也暗示了小说的政治寓意。你书写邮票大的故乡,其变形本然也缩影了国族全球乃至宇宙的漫不经心、死水微澜而又跌宕起伏、悲欣交集的运动过程。
卡洛斯·弗朗茨有何塞·多诺索的弟子之称,想来亦非徒有虚名。人一旦拉美,创作总有一个原乡或反乌托邦的迷思结构,在这里,你要清楚:地狱即我们寻找天堂而不得的地方之遗存物。也正因此,作品中的那些寻找天堂的男人和女人也是最崇高、最值得爱戴的美丽失败者。

【伊基托斯:从很多方面来看,拥有40万人口的伊基托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现代城市。但是它所处的地理位置却将它与世隔绝。这座城市位于亚马逊雨林深处。它不能通过陆路到达,因为城市四周完全为丛林所包围。因此,只能通过乘坐飞机或坐船到达。城市有很多便利设施。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一旦你走出了这座城市,你就身处另外一个世界。】
拉美作家有个杂种属性。
何谓杂种属性?
除了糅合技术之外,更在于他们使用第三人称时,特别会讲故事,以至于真假难分、变幻莫测。同时你作为读者,又能被他们所营造的那份探戈的死亡而孤独的秘氛所笼罩,以至于精魂体魄莫不弥散着瑰伟惝恍的醉意。
读了几页后,你不难发现人物的构式,即他是一个以父亲身份出场的老诱奸者,而叙述者和观察者“我”安娜则曾以女儿身份出场。如果你结合作者的身份性别,蓦然发现,这本然就是小说才能做到的变形发明。
小说发明了面具人。
小说造出了新语。
在雨中,从机场到住所,他们的相聚,是否能重修旧好,还是能产生矛盾和决裂?可能是后者,因为“父女”生活中,出现了胡利娅这个女人——
我只知道我要单独跟这个陌生女人和她的鬣蜥录下来了。在这幢无防御的房子里,我感到十分的孤单,感到与世隔绝,而那暴风雨不仅加重了我的冷情感,同时它也令那座城市在热带雨林中显得更加孤零零地远离人间……某处的一个边门被风吹打着发出响声,我感到恐惧。
须要注意的是,从“我”的视角中,总能分裂出一些额外的关乎过往的信息,这些信息隐约而含混,并富于暗示性。也恰是这些暗示性话语,织造了另一种男女关系,进而嵌入小说叙事表层线索中,以至于成为了文本的疼和痒的肿瘤。
文学叙事作品的妙处就在这里。它总在模仿人体,模拟人心,并模型生活,进而模范人生。
现在他们二人开始单独出行了,一次天堂之旅,也是地狱之游。最重要的在于视景中所呈现出的那份生活——岸上的树木树皮已多处剥落,仿佛患了麻风病……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也是地球上最大的生命之源。一些参天大树,当年曾是森林中威严的族长,如今它们倒下了。
在70年前的橡胶时代,特瓦斯曾是繁荣之地。如今在附近的一片泥沼地,淘金热又使它重新恢复了生气。广场。人。饭店老板是个患白化病的古怪人,肚子大得像怀孕妇女。淘金者在赌博。灵魂在堕落。
在酒馆坐下,一对男女恰恰在下面吵架。男的是盲人,女的是领路人,一个赤脚的印第安少女。失明是这地区的地方病。
当两个人同居一屋而无话可说的时候,出现了两个月亮。一个是当下天际所见的白色的星球在广袤无际的森林上空颤抖着。另一个则是十年前二人共同欣赏的月亮,在北欧一个非常城市化的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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