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利维坦》——视觉形象与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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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论外邦人的魔鬼学及其他宗教残余
明亮的物体在视觉器官上所产生的印象有些由一条直线或多条直线从不
透明物体反射回来,有的在途中通过透明物体而被折射后,在上帝设置了这
种器官的生物身上产生了客体的构想映象,物体的印象就是由此而来的。这
种构想映象称为视觉。看起来这并不止是一个构想映象,而是在我们身外存
在的物体本身。同样的情形,当一个人猛烈地压他的眼睛时,在他的身体以
外就有一道光线呈现在他面前,除开他自己以外没有旁人能看见。原因是他
身体以外实际上并没有这种东西存在,而只是他受到外在压力压迫的内在器
官产生了一种运动,使他认为是这样。这种压力所造成的运动,在造成它的
物体移去以后继续存留时就是我们所谓的构想映象和记忆。这种情形在睡着
了的时候,还有时是在器官由于疾病或猛烈的外力而造成很大的骚扰时,则
是梦。关于这些,我已经在第二和第三章中作了简短的讨论。
视觉的这种性质从没有被古代自称具有自然知识的人发现,更没有被那
些不考虑这类离他们切身利益很远的事物的人发现。那时人们很难于不把幻
象和感觉中所产生的映象当成实际存在于我们身体以外的东西,其中有一些
消逝了,而有些人又不知道消逝到哪里去了,也不知道是怎样消逝的,因之
这些人便认为是绝对无形体的,也就是非物质的,或没有物质的形式,是没
有任何有色和有形物体的颜色和形状,它们可以把气态物体当成衣服一样穿
上,在它们愿意时就可以使自己让我们肉体的眼睛看见。另一些人说它们是
物体和生物,但却是由空气或是由其他更稀薄的、以太似的物质造成的,当
它们被人看见时便是浓缩了。但这两种人却同意用一个通称来称呼它们,那
便是魔鬼。就好象他们所梦见的死人不是存在于自己脑海中,而是存在于空
气、天上或地狱中。不是幻影,而是鬼魂。其中究竟有多大道理,就好象一
个人说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魂一样,也象是他说自己在江河里看到了星
辰的魂一样,或者是他把一呎左右的太阳的一般幻影称为魔士或把它当作照
明整个可见世界的伟大的太阳的魂一样。这样一来,那些人便把它们当成具
有不可知的,也就是具有无限力量降灾降福于他们的东西而感到畏惧。因之
便使异教徒国家的统治者能建立魔鬼学(在这方面作为异教祭司长的神话编
造者特别得到尊敬或宠用)来操纵他们这种畏惧,以便维持公共和平及取得
维持公共和平所必须的臣服;他们把其中的一些说成为善魔,另一些则变成
为恶魔,前者促使人们服从,后者则约制人们不违犯法律。
他们所谓的魔是什么,一部分可以从希腊最古的神话编造者之一黑霄德
所写的神谱中看出来,另一部分则可以从其他的历史中看出来,其中有少数
几本在本书的第十二章中已经讨论了。
希腊人由于征服和建立殖民地,使自己的语言和著作传布到亚洲、埃及
和意大利等地。其中必然有他们的魔鬼学,圣保罗把这种魔鬼学称为他们的
“魔鬼的道理”(见《提摩太前书》第iv 章,第1
节)。通过这种方式,这
种邪风也传播到了犹大、亚历山大里亚等等地方的犹太人,以及其他散居犹
太人的地方。但他们并不象希腊人一样把魔这一名称兼用于善灵与恶灵,而
只用于恶灵。对于善魔,他们称之为神的灵,并认为神的灵所进入的躯体是
先知的躯体。总而言之,一切的特殊事情如果是好的,他们就归之于神的灵;
如果是恶的就归之于某种魔,但却是恶魔,也就是恶鬼。因此,他们使把我
们所谓的疯人、精神病患者和癫倒症息者称为恶鬼缠身的人,说出话来由于
他们不能理解而被认为语无伦次的人也是这样。同时他们还常把污秽不堪的
人说成是有一个污鬼附在身上,并且说哑吧是有哑魔附在身上。施洗约翰由
于他那绝食的新奇举动,也被说成是有一个魔附在身上(见《马太福音》第
xi 章,第18
节)。他们还说我们的救主有一个魔附在身上,因为他说过这
样的话:“人若遵守他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现在我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
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见《约翰福音》第viii
章,第52 节)此
外也由于他说:“为什么想要杀我呢?众人回答说,你是被鬼附着了的,谁
想要杀你。”(见《约翰福音》第vii 章,第20
节)根据这些话就可以看清
楚,犹太人对于幽灵具有同一种见解,认为他们不是幽灵,不是大脑的像,
而是不依靠于幻象的真实东西。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来,形象就是可见对象的类似形态。在这种意义下,
幻象形式、幻影或视觉中可见物体的影象,都只是形象。如人和其他东西在
水中通过反射或折射所形成的影象便是这样,在空气中通过直接的视觉所见
到太阳或星辰的影象也是这样。这种形象并不是存在于所见物体中的什么实
在的东西,而且也不存在于它们表面上看来所存在的地方,其大小形状和所
见物并不相同,它们可随着视觉器官或眼睛的变化而变化;往往当对象不存
在时在我们的映象或梦境中呈现在我们面前,或是变成其他的颜色和形状,
就象只依赖于幻象的东西一样。这就是就其原有和最恰当的意义说来被称为
意象和偶像的形象;字源来自希腊文,其原来的意义就是视见。它们也称为
幻象,在同一种语言中称为幻影。正是由于这些形象,人类本性中的一种官
能便被称为想象。根据这一点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现在没有、而且也不可能
有任何形象是由不可见的对象所构成的。
同时还有一点也很明显,无限的对象不可能有形象,因为所有由可见对
象的印象所形成的形象和幻象都是有形状的,但形状却是在各方面都已被决
定的量。所以上帝、人类的灵魂、灵等都不可能有形象,唯有可见物体才有
形象;也就是说,唯有本身发光、或被这种发光体照明的物体才有形象。
人们可以幻想他们从来未见过的形状,把不同生物的各部分凑成一个形
状,就象诗人幻想家可以造成他们半人半马的怪物、狮头、羊身、龙尾的怪
物或其他从未见过的怪物一样,他也可以使这些形状填上实际物质,以木头、
陶土或金属制作出来。它们也被称为形象,原因不是因为它们类似于任何有
形体的东西,而是因为它们类似于制作者大脑中某些虚幻的存在对象。这些
偶像由于原先是存在于头脑中的,而且是用实物描绘、雕刻;塑造或铸造出
来的,所以彼此之间便有类似之处;由于这一点,人类技艺所造成的实质物
体便可以说是自然界造成的虚幻偶像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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