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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伍德·安德森及其两大弟子:海明威和福克纳】

(2013-10-07 12: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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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舍伍德·安德森及其两大弟子:海明威和福克纳】

【舍伍德·安德森及其两大弟子:海明威和福克纳】

 

【舍伍德·安德森及其两大弟子:海明威和福克纳】

 美国文学史中不乏著名的导师级的伯乐,著名诗人埃兹拉·庞德曾发现并培养过T.S.艾略特、詹姆斯·乔伊斯、罗伯特·弗罗斯特等千里马;现实主义小说家威廉·迪恩·豪威尔斯则帮助提携过亨利·詹姆斯、马克·吐温、弗兰克·诺里斯等年轻作家。还有一位值得一提的伯乐是著名作家舍伍德·安德森,他的两个学生也是赫赫有名——厄尼斯特·海明威和威廉·福克纳——两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但与其他导师不同的是,倒霉的安德森不幸成为了这两位日后大名鼎鼎的作家讽刺挖苦的对象。 

舍伍德·安德森是一位大器晚成的小说家。1876年他出生在俄亥俄州卡姆登的一个马鞍制造商的家庭。安德森兄弟姐妹共七个,他出世不久父亲便破产了,因此他在贫困中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14岁那年,安德森开始独立谋生,当过工人、士兵,后来在俄亥俄州开办了一家油漆厂,是个成功的工厂主。1912年的一天,身为油漆厂厂主的安德森正在向女秘书口授一封商业信件的内容时,突然心血来潮,丢下身边的一切,只带了几块钱离家出走,跑到克利夫兰开始写起了小说。1916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出版。1919年,确立安德森在美国文学史地位的短篇小说集《小镇畸人》面世,他成为美国举足轻重的现代主义小说家。 

海明威比安德森23岁,他是通过一个朋友与安德森认识的,当时安德森正在自己事业和名誉的巅峰。尽管海明威当时只是一个发表了几篇短篇作品的“文学青年”,但安德森却很喜欢他。安德森读过海明威的作品,认为他是“一个在写作上有着卓越才华的年轻人”。 

安德森对海明威的帮助首先体现在他为海明威指出的“到巴黎去”的道路。19219月,海明威同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结婚。他想带新婚妻子到意大利去生活。就在他们准备动身之前的某个晚上,海明威夫妇到安德森家参加宴会。此时安德森刚从巴黎回来不久,正十分怀念在那里度过的6个月时光。他果断地建议海明威说:“错!不是意大利,而是应该去巴黎,那才是作家该去的唯一地方。” 

安德森为了说服海明威,列出了一系列理由:那里房租低,物价便宜、尤其是酒便宜得要命;那是一个自由的城市,恋人可以在塞纳河畔公开接吻,没有人会觉得稀罕;公园里、路边的咖啡屋,到处都可以写作;在那里看美国看得会更清楚,比在美国写美国效果要好得多;书店,到处都是……那里有詹姆斯·乔伊斯,他正在写一部“我们这一代人里最重要的作品”;那里有庞德,一位意象主义大师;那里还有毕加索、斯泰因。总之,巴黎是中心,艺术革命的中心!安德森还答应给他的几位老朋友写信向他们推荐海明威,他说:“去找他们吧——格特鲁德·斯泰因,詹姆斯·乔伊斯,埃兹拉·庞德。这三个人会帮你在世界文学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要想有出息,“就必须永远做一个实验者,做一个探险者”!最后,他甚至连海明威夫妇到巴黎要住什么旅馆都安排好了。 

经过安德森如此一番“忽悠”,海明威很快就放弃了去意大利的想法,改去巴黎。1921年圣诞节前夕,海明威怀揣着安德森写的几封推荐信,和妻子来到巴黎。 

后来的事实证明,海明威在巴黎的经历成为他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而安德森的推荐对海明威在巴黎的生活和写作事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海明威在巴黎结交了庞德、斯泰因、菲茨杰拉德、乔伊斯、艾略特、多斯·帕索斯等著名作家,受到他们在生活上的关照和在写作上的指导,为在不远的将来跻身美国文坛顶及作家的行列奠定了基础。 

安德森对海明威的影响不仅局限于他的这次巴黎之行,还体现在海明威的文学创作上。安德森用现代派的手法进行创作,在刻画小人物失意困惑的精神状态方面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成为美国文学中现代文体风格的开创者之一。海明威非常喜欢安德森的作品,还在自己的创作中有意模仿他的风格。他非常尊敬这位前辈,把他视为自己开创新一代文风的榜样。

但是,海明威的尊敬并没有延续太长的时间。他好强的性格使他干了不少过河拆桥的事情,攻击讽刺多个有恩于他、曾经与他关系很好的作家朋友,其中安德森算是最冤枉的一个。 

安德森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得罪海明威的事情,他受到嘲弄仅仅是因为一些评论家指出海明威的创作受到他的影响而已。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我的老头儿》发表之后,就有人从中发现了安德森作品的影子。1925年,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出版,类似的评论越来越多,几乎众口一词地认为海明威在模仿安德森。这样的言论是海明威无法容忍的,他起初他进行辩解说:“我们的作品没有任何雷同之处。我只知道我没有受过他的启发”。说这些话时,海明威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口气还算缓和。但小有名气之后,海明威开始对安德森的无情批判和嘲弄。他对别人说,安德森的作品“糟透了,这可能是从纽约来的一些人对他讲了过多的奉承话。”中篇小说《春潮》的发表,让他的表演达到了高潮。 

安德森自成名作《小镇畸人》发表以后,逐渐放弃了以自己熟悉的美国中西部的小镇生活为写作素材,不再去探索小镇人物的心灵。他急于“同国际接轨”,用他似懂非懂的弗洛伊德的学说去描写与性有关的问题。这使得他的创作水准开始滑坡,《黑色的笑声》就是一个例子,这让海明威抓住了把柄,淋漓尽致地将安德森嘲弄了一番。 

海明威仅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匆匆忙忙写完了《春潮》。在这篇小说里,海明威用自己称之为“戏仿”的手法,模仿安德森《黑色的笑声》,无情地讽刺了这部小说在海明威看来荒唐的主题。海明威在小说中让一个印第安女人赤身裸体出入公共场所来诱惑白人,以此来攻击安德森。你不是说黑人接近自然吗?我可觉得红种人更接近自然,他们的性生活更加开放。海明威用这种方式向人们表明:我比安德森高明多了,怎么会向他学习? 

海明威的嘲弄令安德森非常气愤,但这位老作家并没有针锋相对地进行还击,表现出了一位文坛前辈的宽容。可是不料海明威这里《春潮》的风波还没有结束,福克纳那边又开始发飙了。 

安德森与福克纳的渊源要从1921年说起。那一年,福克纳来到纽约,在一家书店里做售货员。书店的女经理是伊丽莎白·普劳尔。伊丽莎白对福克纳印象不错,她认为福克纳是个好下属,他有自己独特的评判图书的标准,经常向顾客推荐自己喜欢的书,有时甚至会抢下顾客已经挑选好的书,塞给人家另外一本。福克纳的缺点是在找零钱上有时会犯糊涂。不久,伊丽莎白就成了安德森的妻子,福克纳也在当年年底离开纽约回到家乡,当上了密西西比大学邮政所所长(整个邮政所只有他一个人)。 

1924
11月,福克纳到新奥尔良之后得知伊丽莎白的丈夫就是安德森,而且就住在这座城市,于是通过自己的老上司认识了这位著名作家。安德森对福克纳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颇为赏识他的文学才华,对他进行了创作上的指导。福克纳后来回忆说:“我从他那里学到的是,作为一个作家,你必须做你本色的人,做你生下来就是那样的人,也就是说,做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作家,你无须去口是心非地歌颂任何一种传统的美国形象……你只需记住你原来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开始的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他告诉我,‘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害羞就行了。因为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是极端重要的。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你的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不过这也可以了。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整面墙会坍塌一样。’”正是在安德森的建议下,福克纳以自己的家乡为原型,创作出了一系列不朽的“约克纳帕塔法系”小说。 


当安德森得知福克纳在创作小说之后,主动提出帮他联系自己的出版商利夫莱特出版公司为他出版,这就是福克纳的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从此以后,福克纳不再沉迷于诗歌,走上了小说创作的道路。相对于在小说领域的巨大成功,他总是自嘲地称自己为“失败的诗人”。在“蜜月期”,安德森和福克纳经常见面,谈论文学创作,两人还分别将对方写进自己的小说中。 

然而蜜月总是要结束的,随着相互了解越来越深,安德森对福克纳性格中的高傲开始有所不满。安德森虽然早已定居南方,却仍然对南方大加批评,他既骂白人也也骂黑人,这使一直为自己祖先感到骄傲的福克纳心里很不好受。福克纳则对安德森出身贫寒颇微辞,认为他身上缺少贵族气质。尤其是当福克纳的名声日益上升时,他开始批评起安德森的创作,认为他的作品中有很多与他“巨人”的身份完全不符的地方。两人的关系开始走上下坡路,而最终的决裂也是由于一本书的出版。 

1926
12月,福克纳做了一件自以为很有趣的事情。他和一位画家朋友威廉·斯普拉特林出版了一本书,名字叫《舍伍德·安德森及其他著名的克里奥尔人》。书里有斯普拉特林画的41幅漫画,福克纳则为这些漫画配上了文字,所用的风格也是戏仿安德森的,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在嘲笑安德森。虽然这本书总共只印了400册,但无疑对安德森造成了伤害。像对待海明威的讽刺一样,安德森对此虽然伤心气恼,却也只是保持了沉默,但此后很长时间,他不再理睬福克纳。 


多年以后,当海明威和福克纳回首自己与安德森的关系时,两人都表现出了歉意,他们公正地评价了这位提携过他们的老师。海明威将他称为“我们所有人的老师”。福克纳的评价是:“他是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 



《世界文化》105月号http://www.dooland.com/magazine/article_48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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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词与句像挤牛奶一样挤得干干净净
记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

作者:[美]威廉·福克纳/著 李文俊/译

最后更新:2008-04-09 17:17:00来源:

 

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
    美国现代文学史上享有特殊地位的作家,他的作品极大地影响了一大批美国现当代重要作家。主要作品:《饶舌的麦克佛逊的儿子》(1916)、《前进的人们》(1917)、《俄亥俄州的温斯堡》(1919中译本名《小城畸人》)、《穷白人》(1920)、短篇小说集 《鸡蛋的胜利及其他》(1921)、《多种婚姻》(1923)和短篇集《林中之死及其他》(1933)等。

 

  那是在新奥尔良,有好几个月,我们总是边走边聊,不然就是安德森聊,我听。有一天,我发现他坐在杰克逊广场的一张长凳上,独自发笑。我的印象是他这样已经有好一阵了,一个人坐在长凳上暗自发笑。这不是我们经常碰头的地方。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地方。他住在广场北边,我们事先并没有特别约好,我中午吃过一些东西之后,知道他准也吃完午饭了,我就朝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见到他已经在散步或是坐在广场某处,我就干脆在能看见他家门口的街沿石上坐下来,一直等到他穿着那身鲜艳的、一半像赛马骑手一半像穷艺术家穿的衣服,从家里走出来。
    这一次他已经坐在长凳上暗自笑开了。他立刻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牵了一匹马在乡间路上走了许多里路,他想用这匹马换来一个夜晚的睡眠——并不是只换能睡一个夜晚的一张床,而是睡眠本身;现在有我在听,他就从这里编开了,添枝又加叶,把它编成一件艺术品。我在听可是连一个字都不相信,因为我知道那是他凭空想出来的,大部分或至少有一些是我在那儿看着他听着他的时候现编的。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非得要说,为什么非得把梦和睡眠扯上关系不可,但是我知道。这是因为他已经把他的整个一生都写成了一件轶事或者一个寓言:那匹马(起先是匹赛马,可是现在又变成了一匹干活的马,有犁,有车,有鞍,身强力壮,却缺少有文字记录的家谱)代表着那片广袤、富饶、强有力而又柔顺的密西西比河谷,代表着他自己的美国,而穿着扎眼的蓝色赛马衬衫、打着有朱红斑点的温莎领巾的他,正在以幽默、耐心和谦恭的姿态,以此来换得他自己实现那个写出纯粹、完美、坚实、源源不绝的作品与成就的梦想,而他的《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镇》和《鸡蛋的胜利》正是这样的征兆和象征。……事实上,正不正确,他信还是不信,这都关系不大。他肯定会加以否认,其出发点恰好是他性格中的大悲剧。他希望别人取笑他,嘲弄他。他希望在地位、成就、机智以及别的任何方面都无法与他比肩的人能使他显得愚蠢可笑。
   

     这就是为什么他所写的每一篇东西他都如此孜孜矻矻、不厌其烦和不知疲倦地下功夫的原因。这好像是他在对自己说:“这至少是、将是、必定是无懈可击的。”仿佛他写作甚至都不是出于那种耗费精力、永不休止、难以餍足的对荣誉的渴望(为了这样的荣誉,任何一个正常的艺术家都不惜消灭自己年迈的母亲),而是为了对他来说是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东西:甚至还不是为了不值一提的真理,而是为了完美,为了无与伦比的完美。他没有麦尔维尔的力度与冲劲,麦尔维尔是他的祖父;也没有马克·吐温对生活的旺盛的幽默感,马克·吐温是他的父亲;他也没有他的兄长德莱塞对种种细微差别的粗暴的蔑视。他的特点是追求精确,在有限的词汇范围之内力图选用最恰当的词句,他内心对简朴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他要把词与句都像挤牛奶一样挤得干干净净,总是力图要穿透到思想的最深的核心里去。他在这上面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到最后他的作品里剩下的只有风格了——风格成了一种目的而不是手段。接下去他很快又相信,只要他竭力使这种风格纯粹、不走样、不变化与不受污染,它所包含的内涵就必定是第一流的——无法不是第一流的,他自己因而也必定是第一流的。
   

     在他一生中的这个时期,他无论如何得相信这一点。他的母亲曾是一个契约女奴,他的父亲是一个临时工;这样的背景使他明白,他所得到的安全与物质上成功的总和是、也必然是,生活的答案与目的。可是他在中年以后放弃了这一切,舍弃与抛弃了这一切,他当时的年龄比作出献身艺术与写作的决定时的大多数人的年龄,都要大得多。可是当他作出这样的决定时,他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只有一两部作品的人。他必须相信:只要他努力使自己的风格纯而又纯,那么这种风格的内涵也必定是纯而又纯、最为优秀的。这就是他必须要捍卫自己风格的原因。这就是他因为海明威写了《春潮》而感到不快与愤怒的原因,也是他对我稍感不满的原因,之所以程度稍轻是因为我的错误不是写了一整本书而是仅仅出版了一本自己印刷、自己发行的小书,在我们这个新奥尔良的小圈子之外不会有多少人能看到或听说过这本书,这是一本斯普拉特林的漫画集,书名我们叫作《舍伍德·安德森与其他著名的克里奥尔人》,我给这本书写了一篇序言,用的是安德森的初级读本式的风格。我们俩——我指的是海明威与我——谁也不可能损害、嘲弄他的作品本身。可是我们使得他的风格显得可笑;那是在他写完《邪恶的笑声》之后,他已经到了应该搁笔的阶段,他却在不惜一切代价地保卫自己的那种风格,因为时至今日,他内心也必定已经知道,除了这件东西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这是一种纯而又纯的精确,或者说是一种精而又精的纯粹,随你怎么说都行。在对待人民的态度上,他是一个滥情主义者,在如何看待他们的问题上往往不正确。他相信人民,但是好像仅仅在理论上如此。他对他们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虽则每一次他还要重新准备感到失望,准备受到伤害……在他的作品里,他有时是一个滥情主义者(莎士比亚有时候也是如此),可他从来不是一个掺假的人。他从来不语焉不详,从来不庸俗化,从来不走捷径;从来都是怀着一种谦卑,甚至是一种宗教般虔诚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以一种几乎让人怜悯的至诚、忍耐、甘愿臣服和自我牺牲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他仇视下笔千言;如果人家写得很快,他认为里面准保掺假。他有一次告诉我:“你有太多的才能。你可以轻而易举地写出东西来,而且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如果你不小心,你会什么也写不成的。”在那些下午,我们总是一起在旧城区散步,我听,他讲,对我或是对别人——我们在街上、码头上任何地方遇到的任何人,或是晚上坐在什么地方共对一瓶酒,他在我的小小配合之下幻想出牵着马的睡不着的人那一类稀奇古怪的角色。其中的一个据他说是安德鲁·杰克逊的后裔,查尔梅特战役之后就留在了路易斯安那州的沼泽地带,再也不是半马半鳄鱼,现在成了半人半羊后来又成了一半是鲨鱼,它——我的意思是整个故事——到头来变得那么古怪又是(至少我们是这样想的)那么有趣,我们决定把它写下来,用相互通信的方式,就仿佛是一支动物考察队的两个暂时分开的队员。我把他写的第一封信的回信交给他。他读了之后说:“你自己满意吗?”
    我说:“怎么啦?”“你对这封回信满意不满意?”“为什么不满意?”我说。“这封信里没说的我可以放在下一封信里说。”这时候我明白他心里相当不高兴了:他变得态度生硬、严峻,几乎都要发火了。他说:“要么把它扔掉,咱们不进行下去了,要么把它拿回去重写。”我接过了信。我足足写了三天才重新交给他。他再次读了,读得很慢,像他素常的那样,这以后他说:“现在你满意了吗?”“不满意,先生,”我说。“不过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写得更好了。”“那咱们就让它通过吧,”他说,把信放进他的兜里,他的声音重新变得温暖、圆润、洪亮而带有笑意,准备再一次相信别人,再一次受到伤害。
   

 

    我从他那里学到的比从这件事里学到的要多……我学到的是:作为一个作家,你首先必须做你自己,做你生下来就是那样的人;也就是说,做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作家,你无须必得去口是心非地歌颂任何一种传统的美国形象,像安德森自己与德莱塞所独有的让人心疼的印第安纳、俄亥俄或衣阿华州的老玉米或是桑德堡的畜栏以及马克·吐温的青蛙。你只需记住你原来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他告诉我。“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羞愧就行了。因为,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是极端重要的。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自己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整面墙会坍塌一样。”……
   

    要相信纯的价值,要更多地相信。不仅相信价值,而且要相信忠诚与完整的必要性;为艺术选中并甘愿忠于艺术的人是幸运的,因为艺术的报酬是不会落到邮差头上去的。安德森把这些道理推向极端。在往后的年月里,当他也许终于承认剩下的只有风格时,他写作时是那么努力,那么费劲,那么不惜牺牲自己,他有时候竟显得比原来的自我更高一些,更大一些。他热情、慷慨、善良、开朗,喜欢开怀大笑,不乖戾也不妒嫉,只有追求完美时才是例外,这种对完美的追求,他相信任何一个对自己的行当有兴趣的人都是必须具备的;他随时愿意慷慨地帮助别人,只要他相信这个人是怀着他自己的那种谦卑与崇敬心情来从事这门行当的。
   

 

   【在新奥尔良的那些日子里,我逐渐明白世界上真的有人是愿意整个上午都关在屋子里的——关在屋子里努力工作。】到了下午安德森会出现,于是我们就在市里走来走去,边走边聊。到了晚上我们又会再次见面,这回是共对一个酒瓶了,现在才是他倾心而谈的时刻;在任何一个阴凉的庭院里,只要那儿杯瓶碰撞发出丁当声,棕榈树在微风中沙沙作响,那里就是这样一个小世界……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安德森太太。她问起这一晌怎么没见到我。我说我正在写一部小说呢。她问我要不要给舍伍德看看。我回答了,反正意思是如果他想看我也没有意见。她让我写完了把稿子交给她,我照着做了,那是在大约两个月之后。过了几天,她捎话叫我去。她说:“舍伍德说他想跟你做一笔交易。他说如果他可以不看的话,他愿意跟里弗赖特(霍雷司·里弗赖特:当时他自己的出版者)说一声,让他接受出版。”
    “成,”我说,事情的全部经过就是这样。里弗赖特出版了这本书,这以后的几年里我只见过安德森一次,因为那个不愉快的漫画事件有好几年他都不愿见我,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纽约的一次鸡尾酒会上,那是他比他写过的任何作品都要显得高显得大的时刻。这时候我记起了《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镇》、《鸡蛋的胜利》还有《马与人》里的某些篇章,我知道我在看着、注视着的是一个巨人,他所在的世界上居住着的大部分——绝大部分——人都是侏儒,虽然他只做出过两次或是三次与巨人身份相称的举动。
    (原载《大西洋》1953年6月号,选自即将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的《福克纳随笔》。标题为编辑所加,因版面有限,全文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 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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