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象征型艺术
(2013-03-13 14: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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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
象征的两个因素:第一是意义,其次是这意义的表现。意义就是一种观念或对象,不管它的内容是什么,表现是一种感性存在或一种形象。
象征是一种符号。
象征不只是一种本身无足轻重的符号,而是一种在外表形状上就已暗示出要表述的那种思想内容的符号。同时,象征所要使人意识到的却不应是它本身那样一个具体的个别事物,而是它所暗示的普遍性的意义。
象征在本质上是双关的或模棱两可的。
象征型的整个领域一般都属于艺术前的艺术。
象征型艺术的终点就是它的消失和自瓦解,前此意义与形象之间的自在或自发的斗争现在已为艺术意识所察觉
到,因此象征过程终于变成内容意义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感性形象之间的一种有意识的割裂,不过这种割裂之中仍然有一种有意识的联系,这种联系还显不出紧密的统一,而只是意义与形象之前的一种比喻,还现出前此未经意识察觉到的那种差异。
不自觉的象征——真正象征的过渡——通过意义和它的感性表现之间的斗争,我们才达到真正的象征,才见到具备艺术特性的象征的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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