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尾我非常喜欢。
读小说就读这样的,它能与你共鸣。共鸣的源头在于共处,共处的方式在于共在感。小说作者、叙述人、人物及其环境综合形成的话语场,其实就是一个小型沙龙,让你感觉舒服、自在——突然,笔头一变,小沙龙和谐惬意的交往氛围中,横山断月地冒来了一节死人骷髅(变)。这个小说就这样。
压抑到极致也必然出现反弹。小说叙事其实满符合数学和音乐原理的,因为数学和音乐就是我们的生存与构成本身,也是我们感知世界两个主导接收器——耳目的信息中转站。
渐渐地,下班的时间到了,他们一个个走了,我平静下来。我累极了,瘫坐在椅子上。我认为我睡着了,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夜的气息温柔地裹住了我。这座巨大都市的喧嚣象潮水般一浪一浪地涌来。城市的味道,汽车的味道,霓虹灯的味道……使我的双眼感到酸酸的。这躁动的纸醉金迷的繁华,令我的胃部感到饥饿。我站起身,走到办公室的窗前,面对着彩灯与星光争辉的天际,第一次向这人间的愚蠢和浅薄低下了我骄傲的头颅。我感到泪水正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有一种越来越清晰的疼痛,正在一毫米一毫米地割开我的心脏——我蓦然明白,是的,我的确在谋杀一个人——我永远是胆怯的,我从来就不敢谋杀任何其它人,我只敢谋杀我自己:我正用一套房子、一份工作、一生的平庸以及五、六十年的时间,来坚定而残忍地谋杀我的激情,我的创造力,还有,我的生命。
——《谋杀》
雷立刚的语句都很简短,精致,绝不拖沓、缠绕。语句短意味着思维敏捷,同时构思娴熟,归根结底,他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所以才能将小说玩出大气象来。
我继续说这个结尾。这是一种发酵到极佳火候的情绪,这样做出来的面包和馒头以及啤酒才可食可饮,才让你觉得妙不可言,余味在口,齿颊生香。
那么这个结尾妙在何处呢?
自然,它是有感而发的,也就是说,叙述者与作者在此时,包含着某种情不自禁相互拥抱的共融。没有共融感的小说,是岔气的。岔气如同你买来一瓶香槟酒或啤酒,结果不是过期的,而是漏汽的;蒸包子或馒头也如此,漏气会导致夹生。当然也没有人喜欢一个拖着两条尾巴的跟你貌合神离的人。“我平静下来。我累极了,……我以为我睡着了,因为我醒来……裹住了我。”连续几个“我”,你也清楚,这是小说之大忌,也是自恋封闭以及无光小说的叙述陷阱,但雷立刚在这里用得恰到好处,缘故在于它符合人的呼吸、心理波动大的节奏。这种方式又不像是蒸馒头,反倒烙馅饼了,要不断开锅翻腾翻腾。“使动用法”亦即“裹住”、“使”、“令”等及物动词,将“我”物化为宾格形式,亦即“我”发现了“我”之另一个客体化“我”的存在,即“我”的非主体性的一面。而之后语锋陡然一转,话语的躯体带动着“我”转向另一个空间——窗口,通过对夜都市的外部世界,所产生的下一意识活动,又将“我”重新捏塑成一个“非我”,而它又是“我”不得不认同的社会化镜像。顺次而来的破折号之后的情感爆发,既合乎叙事语境本身即作者与叙述者、人物共鸣的需要,又合乎情绪发酵到绝佳时机的叙事逻辑。由此所留下来的开放式回音,也成了读者念念不忘的遥不可及却又浮想联翩的地平线。
好小说的结尾是有地平线意识的。地平线的特点即在于它就在前方,但你永远抵达不了它。你所抵达的不过是一个家与国、客栈与驿站而已。你知道:它就在前方,一个远方的远方。你知道它的别名叫死亡,但你相信那更可能是再生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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