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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的替罪羊

(2012-09-22 17:18:12)
标签:

文化

替罪羊

21人种和宗教的少数派往往引起多数派攻击。在此,存在着一条选择受害者的标准。虽然每一个社会选择的标准相对不同,但在原则上却是一致的:几乎没有个社会不歧视——如果谈小迫害的话——少数民族和所有不合群、独特的小团体。

 

22异常不仅仅表现在身体方面,它几乎表现在生活和行为的所有方面:同样在所有方面,异常首先成为选择受害者的标准。

譬如,社会存在一种异常。在这里,社会的平均数被认定为社会的正常。从社会最正常的位置朝着一个方向或另一个方向的偏离越远,受迫害的危险越大。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的身上,很容易看到这个现象。

 

25在文化里,每个人都自我感觉与他者不同,每个人都想差别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没有差别,就没有存在文化。当代人对差别的颂扬远不是激进和进步,而是对所有文化的一种共同见解方式的抽象表达。在每一个人身上,存在一种与他者不同的感觉倾向;同样,在每一种文化中,人往往想自己与他人不同,而且是最与众不同的,因为每一文化在所有成员中维持着这种差别的感觉。

这不是在选择受害者的符号意义系统里的差别,而是系统外的差别。对于系统而言,这可能与它的自身差异区别开来,换句话说,可能消除差别,停止作为系统而存在。

 

26特殊差异者似乎生来就容易被人冠上搞混乱的罪名。人们指责宗教、人种、民族的少数派从来不是他们通常意义上的差异,而是指责他们不合时宜的差别,也就是说指责他们过分与众不同。

外来人不可能尊重真正的差异,他们没有这种习俗,或者没有入乡随俗的兴趣,他们难以理解这种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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