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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笔下的鞋子

(2012-09-22 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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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肖涛随笔

韩东

小说

诗歌

   韩东写男女关系,要么毫不留情、触目惊心;要么就以物观物、冷若冰霜或留出空白,任你想象。前者如《障碍》、《交叉跑动》、《我和你》;后者如《西天上》、《小城好汉之英特迈往》。前者用了“交媾”、“性交”等原始感强烈、动物性十足的词语,甚至将“流产后”的禁忌以及做的次数,也都历数清楚。而后两者,你即便填充、缝合,加上注释,种满想象的麦苗、塞满色情的野草,人家韩东也不会说:我要的就是你的完成,我就要和你们读者一切合谋同情。——韩东不是这样子的。韩东的男女私情,要来就来得让人形销骨瘦、形影相吊,就剩下一张剔尽血肉的空皮,被剥下来,软绵绵地在那儿蠕动、抽搐,却一点死魂复燃的可能性也没有。

仅《障碍》可与《废都》做一点比较。《废都》的空框子,大概是导致其畅销一时、进入“人文视野”、随之被禁、转而开禁的基本原因。而《障碍》则始终不会成为勾引你眼球欲望的那条“三点”式的小布衫或者粉红色的小窗帘。《障碍》不做这种小把戏,要琢磨的却是你灵魂里的那些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和欲望流。就此而言,韩东骨子里是一个极其认真、极其严谨也极其有禅思的人。不谈道说禅的人,常有大智慧;坐而论道的人,满脑子诲淫诲盗。这一点的确有讲头和来头。比如韩东笔下的鞋子。

韩东笔下真的常出现鞋子。不知道批评家诸君和读者方家注意过没有?我注意过,但也并非猎奇,而在于韩东《妻子的拖鞋》、《向鞋子敬礼》、《跑鞋》、《甲乙》等堪称极朴素而最温馨的诗歌。

贾平凹笔下的鞋子比比皆是,最终牵连的却是女性的小脚,这叫金莲崇拜或者恋足癖。这种癖好古今中外,比比皆是,也蔚然成风。《圣经·路得记》就有,更别说“维多利亚时期”那女性的脚踝据说是“最性感”的部位了。我感觉西方小说中吻手礼尤其是骑士或贵族针对贵妇人的那套东西,可能相当于亲吻她的秀足之转喻。这叫南辕北辙、围魏救赵。

中国的呢,最有味的则是赵飞燕和潘金莲。前者之轻,无与伦比;而后者之荡且语带双关,更引发诸多文人墨客意淫出了无数文本来给以彰显。最怪癖残暴的则为张献忠,人家横地里砍下心爱小妾的脚来把玩,当然普通百姓女子的脚特别是川人的,也倒了血霉。贾平凹的文本中,基本处处有恋足的景观。《废都》咱就不说了,能为女子的脚而流出口水、嗜痂成癖的,大概非庄之蝶莫属。而那双鞋子辗转了半天才送到对方手里,相当于男根终于找到出入口了吧。这双鞋子在唐宛儿那里获得了完美无缺的呈示和表演。同样,这双鞋子在《秦腔》中,还变成了白雪的脚印,让疯子引生爱不释手,仿佛见到了恐龙的化石一般,如痴如醉。这双鞋子还变成了《高兴》里的红皮鞋,可谓是“行走于城,立足于市”。如果你继续追踪,即便“第六代导演”王小帅的《青红》,在我看来,也是一双红皮鞋的故事。青红得到了一双红皮鞋,却获得了父法的惩治和小根以生命为代价的凄美变裂之爱。两种爱,最终威严的父法胜过羸弱的小生。这双鞋子的戏,可以说做得浓而幽婉,凄美。

韩东绝对不如此。韩东小说中的鞋子就是鞋子,不会成为某种暧昧的隐喻,勾引读者的道具,承载矫情滥爱的景观。《我和你》徐晨竟然被苗苗穿着下午刚给她买的白色鞋子狠狠地踢了“几十脚”。当然徐晨从四川开会因为嫖娼嘛,觉得心中有愧,加上表现不佳,因此抠搜着把省出来的钱给苗苗买一双鞋子,也算是将功补过。这绝对没有一点性的隐含倾向,仅仅是礼物而已,用以挽回败局,恢复关系。可惜弄巧成拙哦,苗苗并不领情,以其人之鞋还治其人之身。

即使肮脏的鞋子,也与生活的语境和环境有关,而不会牵扯到另外的意义。《乃东》上学舍不得穿鞋子,就赤脚走路,而将鞋子放进书包与饭盒并在一起,两臭其美。这一细节,当代文学真不多见。但我们有这种记忆,有这种鞋比脚贵的耳闻目睹或亲身经历的事相。所以,微言大义却并不另有所指,大概就是韩东最真诚的地方。从乃东的一双鞋子里,你没必要读出海德格尔读梵高《农妇鞋》那样的荦荦大论。韩东从自己的记忆中,却挖掘出了生活带有苦涩却充满干劲、奔头和耐性的时代风景,尤让人感觉到真切的悲伤。

《雷凤英》中的光棍马五的浪漫生活也非常有意思。那生活也的确是真实得无需还原、实际如此的天然。马五的那双失而复得的臭鞋子,也让人觉得可爱而不厌憎。但这种种情感的流露,仅仅在于词句的重复而来的,它仅仅体现了韩东对细节上的精致,于不经意间,却透露出了生活荒凉而幽暗的微光。

《烟火》开头即将一幅单身汉的生活场景给描述出来了。“废墟”这两个词语足以形容离婚大战的惨烈程度,“捡起地上的碎片又将七双臭鞋踢入了床肚”。这一语句的确精妙。当然我不是考据癖,也不是索隐派,我仅仅觉得韩东对细节的经营和雕凿,无可比拟。怎么会“七双”?怎么又是“臭鞋”?为什么不是“床底”而是“床肚”呢?因为我猜测“床肚”大概属于能拉出来的抽屉状的空间,得以盛放东西。——但怎么会“踢”呢?应当是“扔”,而且“踢”似乎不需要接触“臭味”即可。不过这“七双”表明,主体的视觉里应当存留着生活的鲜活记忆,并心中有数。同时前面有“捡起地上的碎片”这一蹲身动作,所以才有了后边“手足”动作的持续。

韩东在随父亲下放农村的时候,肯定受到本地孩子的欺负(汪继芳与韩东母李艾华女士的采访),这跟《小城好汉》时期的韩东不太一样,那时候恐怕他已经适应了本地环境,同时也学会了自我保护,且能够进行某种如游击战的斗争了。《田园四章》中《传日与雨靴》这一段写得非常妙。一双雨靴竟然会引出一场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本土与外来的斗争,却围绕着“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而生。这斗争被韩东写得津津有味,有张有弛,模拟出了原始场景,画面感十足,却并无控诉或哀怨的那份滥情陈调。

我独自爬上坡去,在水坑里洗了脚,虽然洗干净了,但总感到脚上有屎。虽然脚底除了泥巴什么都没有,但大便可能残留在脚丫里。我带着这样的感觉回到教室,衣服湿透了,哭得很伤心。同时我发现:在泥地里走路并不像妈妈说的那么困难,当然,也不那么简单。一脚前一脚后世对的,然而脚趾必须用力,将泥巴紧紧抓牢。

这种体验,你真的感到无话可说,字字诚实,句句细致,点滴如诗,渗透着孩子世界里独特而不可过于表达的创伤体验。

当然韩东也写过脚。《小城好汉》就写了一幅伍奇芳河边洗脚图。但这幅图就跟叙述人视角里透露出的情感一样,“美不胜收”,“除了美还有另外一种莫名的的东西,让我有点魂不守舍,不住地拿眼睛向河边瞟。我很后悔自己没学会游泳,否则的话就可以像其他男生一样,跳到河里面去,游得离那只脚更近一些。”

    这样的描写又干净极了——并非韩东刻意修饰过的,而是这幅画面恐怕在韩东写作的时候,无论以“画家”的张早的身份来再现还是以“曾经学过画”的韩东的意识来呈示,都属于一种意愿性记忆的残留物。它符合记忆的法则和形象化的语言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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