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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与绍兴堕民——中国少数族

(2012-05-30 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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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阿Q与绍兴堕民——中国少数族
(摘自浙江绍兴政府网)

卷45 第二章 堕 民

    堕民又称“怯邻户”,在绍兴亦称“丐户”或“乐户”。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之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亦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
    绍兴堕民虽与一般平民毗邻相处,然习俗殊异,地位低下,一直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度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堕民获得新生,与一般居民的界线完全消失,地位完全平等。

第一节 起源 分布

  起源 堕民起源,众说纷纭。大致有下列九说:
   一、据《越言释·惰贫》所云,越王句践时,“简国中之寡妇淫泆者,则皆输山上,壮士忧愁者,令游山下,以适其意。此其所孕育皆出于野合,其势自不得与齐民齿,或者支流蔓延”,遂成堕民。
   二、秦末,项羽于楚汉争霸中兵败身死,余部誓不臣汉,刘邦抚之不降,杀之不忍,将其贬为堕民。
   三、唐明皇精通音律,酷爱弹唱、歌舞,不理朝政,沉湎声色。“安史之乱”后,宫廷乐师辈以乐而忘忧罪,遣为“堕乐”,遭贬斥流落绍兴等地,以“度曲”度日,人称“度民”,贬称“堕民”。
   四、南宋初,金兵大举南侵,宋将焦光瓒率部不战而降。金兵既退,焦部为时人所不齿,被贬为堕民。明太祖定户籍,编其为“丐”,住于里巷。
   五、元灭宋后,将其罪俘遣送至江浙一带,贬为堕民。
   六、据《洪武四年禁止再呼堕民铜碑》云:“元主登基,大臣张洪范出奏诏聘宋臣。有宋朝总制谢枋得隐居温州,出辞本不愿受职。本曰:‘贬我牛者,牛而应之;贬我犬者,犬而应之;贬我游堕民者,堕民应之。’元主见本,龙颜大怒,准贬堕民。”
   七、朱元璋灭元后,将蒙古贵族贬为堕民。
   八、明初,朱元璋战胜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后,因其部属甚众,诛不胜诛,遂下令贬为堕民。
   九、明永乐皇帝朱棣将其政敌贬为堕民。
    根据堕民自述、史籍记载以及民俗学者考证,多以为堕民起源于南宋,即上述第四说。如明代徐渭与沈德符均认为堕民“相传为宋罪俘之遗,自云宋将焦光瓒部属,因叛宋投金,故被斥。”明末清初顾炎武云:浙江绍兴府有一种人谓之惰民,世为贱业,不敢与齐民齿,其先是宋将焦光瓒部曲,以叛宋投金被斥。
    分布堕民主要分布于江苏、浙江等省。浙江堕民则以绍兴一带最多。南宋时,中原为赵宋王朝根本无法控制地区,故将俘获叛军遣送临安(今杭州)以东之后方,史称堕民“远徙浙东”。
    据调查,绍兴、上虞、嵊县、新昌、诸暨各县城乡均有堕民。旧时,堕民聚居一隅,不与一般平民杂处,不得从聚居处迁出。绍兴城内堕民,原住蕺山脚,昌安附近寨下,后移居三埭街,即永福街、唐皇街、学士街,此三条街前、中、后并列,与南北向之通衢大道呈“E”字形,合称“三埭街”,又称“堕民街”。40年代,绍兴县立民众教育馆统计,三埭街约有堕民3000余人,绍兴全县有堕民3万余人。
    绍兴城郊,堕民主要聚居昌安门外廿一堡、偏门外市后街。绍兴乡下,堕民主要聚居皋埠玉带桥、陶堰瓜山村、漓渚九板桥、柯桥蔡堰、马山后桥头、南池雾露桥、安昌彭家溇、稽江陈后山与偏门外米行街背后等地。
    堕民形如同族,却非同姓。据传,绍兴堕民先世之姓,有所谓大六姓与小六姓,大六姓为应、裘、孙、叶、干、柯,小六姓为苏、彭、金、钱、周、张。除此以外,尚有殷、章、陈、严、池等。

第二节 称谓 信仰 服饰

   旧时,堕民不得入四民(即士、农、工、商)之列,故四民均可直呼堕民之名。堕民统称四民为“大百姓”。四民贱呼堕民为“惰民”、“惰贫”、“怯邻户”、“乐户”、“丐户”、“大贫”、“小百姓”、“轿夫”、“轿头侬”、“栏公”等,而堕民对四民则必用尊称:对男性,须称年长者“相公”、有职位者“老爷”、年轻者“少爷”、小孩“官官”,称新郎为“驸马老爷”;对女性,则称“太太”、“奶奶”、“小姐”之类。新昌儒岙、回山一带,堕民对其他平民不分男女老幼均须称“娘”,据云堕民得以生存,全靠“大百姓”“养活”,“娘”、“养”音近,遂讹为“娘”。
    堕民口音与当地方言相较,略有音变,如“初一日”说为“处一日”,“素色”读作“书色 ”,“少奶”呼成“小奶奶”等。
    堕民的信仰与一般平民相仿,以信佛为主,所不同者为一概崇拜唐明皇。唐明皇首倡梨园,旧时伶人奉为祖师。演戏为堕民职业,故尊称之为“老郎菩萨”,于三埭街建庙,“供唐明皇于中,号老郎庙”(清《越中杂识》)。并多于居住处置唐明皇塑像或画像,有演戏时礼其雕像之俗。
   堕民服饰与一般平民有所不同,男人头戴狗头帽,裙以横布,不着长衫;如以演戏为业,则前半头剃光。妇女蓄长约八寸之大束头发,挽成高髻,插如意簪,此种发型俗称“老嫚头”;身穿黑色背心,俗称尼衣,下着黑色折裥裙,忌用红线;若出门,定挽方底有盖圆竹篮,俗称“老嫚篮”。

第三节 职 业

    堕民与一般平民几乎不共职业,正如鲁迅所云:“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此等职业旧时视为“贱业”,大致有如下几类:
    做饴糖   堕民以碎米、潮米或玉米等为原料,制成饴糖,俗称“堕民糖”。堕民用此糖兑换废旧物品,整理加工后出售以取薄利;或于糖中掺入芝麻、花生仁、玫瑰等,加工成“旗杆糖”之类的食品,每逢四时八节送主家为贺,以换取赏钱。旧时绍兴农历腊月祭灶之饴糖,即多为堕民所制赠。
   扎“阁富”  堕民以竹枝、彩纸扎制形似小花轿的“阁富”,于旧历年底前分送主家,备作廿三夜祭送灶神之用,并以此求取主家赏赉。
   挑换糖担堕民从事商贩业的主要形式为挑换糖担,俗称从此业之堕民为“小货佬”。每当农闲时节,堕民即肩挑货郎担,手摇“的笃鼓”,以价格低廉的针线、火柴、钮扣、玩具等,下村沿门叫卖。又以自制饴糖向人家换取废旧物品,故称换糖担。所收废、旧物品大致为:
   家禽毛、猪毛。鸡、鸭、鹅羽毛,经翻晒、选择、整理后,转卖给厂家作床垫等原料,或加工制成鸡毛掸帚出售;猪毛,一部分制成板刷出售,一部分转卖给农家作基肥。
   头发。头发按长短归堆,长者用以制作演戏用假发、假辫、假胡须及水乡农民、渔夫、船工冬日穿用之发袜;短者转售给农家作壅田基肥。
   旧棕。破蓑衣、破棕绷等废旧棕制品,经清理、加工成棕绳、棕垫及棕绷等出售。
   破布。废旧布料,经蒸、洗、漂、晒后,整理打包,论斤出售;或用以打布箔,作布鞋衬垫;或用来扎拖帚;或销售至沪杭等地厂家作揩机布及造纸原料等。
   旧棉花胎。废旧棉花胎经漂洗、晒燥、弹松,加工成棉花胎(俗称“还魂花”)出售;亦有不经加工,直接打包售至沪杭一带厂家作造纸原料等。
   抬轿不少男性堕民充当轿夫,以抬轿为主要职业。因而,新昌人称堕民为“轿夫”,诸暨人称堕民为“轿佬”。
   理发旧时,视理发为贱业,从事此业者,人呼之为“剃头佬”。上虞、嵊县、新昌等地的剃头佬,除部分来自天台外,大多系当地堕民。女性堕民则兼为妇女“开面”和修面。
   配猪种养公猪为农家母猪配种,旧时视为低贱行当。新昌不少堕民从事此业,这类堕民被贬称为“栏公”。
   抲田鸡在绍兴等地,亦有堕民以田鸡出售维持生计者。田鸡即青蛙,益虫,民间向奉为“护公大将”,视田鸡为“罪过”。堕民以此业挣钱,深受鄙视。
    演戏绍兴堕民以演戏为业者甚众,所演多为“绍兴大班戏”(后称“绍剧”)。堕民家庭出身而负盛名的演员有小花脸王茂源、小生阿林、老生彭云生(艺名筱昌顺)、花旦林玉麟以及以演《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著名于世的章宗义(艺名为六龄童)等等。
   20年代,为绍剧全盛时期,以演戏为业的堕民占演员总数20%左右,“自名角至杂差,总计共四五千人左右”。堕民除舞台演出外,尚有一种“坐唱班”,每班至少6人,以应邀至主家坐堂清唱为主。30年代前后,绍兴三埭街即有“荣华堂”、“余庆堂”、“全福堂”等20多班坐唱班。大户人家遇有红白喜事,多雇其坐唱。
贴“年签”与跳“灶王” 旧时春节期间,堕民分批在民居大门逐一粘贴“上上大吉”、“招财进宝”等“年签”,或送“春牛图”,或送“灶神像”,或装扮成灶公灶婆,于门庭外讴顺流、唱赞词,以博主家欢心。此举实为乞讨,堕民身背布袋或肩挑箩担,主家即以年糕、粽子之类投入其中,以为赏赐。
    老嫚及其职业女性堕民婚前称“鳗线”(鳗与嫚谐音,鳗线即小鳗),婚后则称老嫚或喜婆。旧时,每户人家均有固定的老嫚走动,老嫚视主家所给之赏赐为产业,称之为“当年田”。老嫚去世,由其媳继承,代代相传。非至极穷,绝不愿与旧主人断绝关系而将走动权出卖与其他老嫚。转卖走动权可不必征得主家同意,但转让双方须立契据。转让价格视主家贫富、人口多少等商定,每户大洋数十元至百元不等。
    老嫚于四时八节及主家娶媳嫁女、弥月得周、建房迁居、寿诞丧葬时,均须上门服务,并借此讨取赏赐。老嫚至主家,必说吉语,俗称“多嘴老嫚”。如见小主人,便云:“小少爷,吃了我的旗杆糖,将来读书赶考当个状元郎!”见老年妇女,则谓:“太太,你福气真好,笃定有一百岁好活!”如主人经商,多云:“少爷,祝你发财赚元宝!”对女主人,常谓:“姑奶奶,祝你来年添个小宝宝!”即使对小姑娘,老嫚亦会赞曰:“小姐长得越快越好看,将来嫁个如意郎,我好陪侬进洞房!”堕民善以多种手段向主家索取财物,故绍兴有“堕民打抽丰”之俗谚,寓有死要硬索之意。如主人无端命老嫚勿须上门,则老嫚视为奇耻大辱。鲁迅晚年感慨道:“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尽管“多嘴老嫚”遭人轻视,但绍俗却以路遇老嫚为吉兆。

(其它略)——————————————周氏兄弟的“贬斥”书写————————————————————

   我谈“堕民”

鲁 迅

    六月二十九日的《自由谈》里,唐先生曾经讲到浙东的堕民,并且据《堕民猥谈》之说,以为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属,因为降金,为时人所不齿,至明太祖,乃榜其门曰“丐户”,此后他们遂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着日子。
    我生于绍兴,堕民是幼小时候所常见的人,也从父老的口头,听到过同样的他们所以成为堕民的缘起。但后来我怀疑了。因为我想,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还有一层,是好人的子孙会吃苦,卖国者的子孙却未必变成堕民的,举出最近便的例子来,则岳飞的后裔还在杭州看守岳王坟,可是过着很穷苦悲惨的生活,然而秦桧,嵩……的后人呢?……
    不过我现在并不想翻这样的陈年账。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这解放就在雍正年间罢,也就不定。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的了。
    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小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
   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
                                民国22年7月3日

堕民的生活


周作人

    小时候买玩具,最普通的是烂泥菩萨,一种戴纱帽的是官,还有一种女的是老嫚,即是堕民的妇女。堕民俗称堕贫,是绍属特有的被差别待遇的阶级,据说起于明初,规定不准应考试,不准与平人通婚,这禁令在前清雍正时已经取消,民国元年再度声明,可是一般生活大概还是没有更变。他们聚族而居,在郡城的中心部份,总称三埭街,男的专业做吹手,做戏,以炒豆麦糖(俗称堕贫糖)换取鸡毛破布烂铁,钓田鸡似乎也是他们的事,因为儿歌中有满天月亮一颗星,田鸡来亨钓堕贫之语,虽系反话亦是一证。俗谚又云,人生路不熟,看见堕贫叫阿叔,这种经验却是许多人都有过的。有一次往木栅山送长辈的葬,船抵埠后有好些山路,我同几个本家少年不愿坐山轿,便自走去,走了好久看看情形不对,山窝里又无处问路,好容易才遇到对面来的一个人,正挑着换破布的担子,由同行叔辈中年长的出头去请教,才知道再下去要到坡塘了,谢谢他的指点赶紧回转,才及时走到坟头(这里所说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现在情形如何却不知道了)。
                             195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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