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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帅《我十一》:老课文《一件珍贵的衬衣》的影像翻版

(2012-05-28 17: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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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一、序言

   学了《一件珍贵的衬衣》后,感想颇多,于是作文课学生开始摹写作文:

1、我有一个精美的铅笔盒,结果被同桌小明打碎了,于是我就赖着让他必须赔我一个,然而小明家里很穷,赔不起……有一天,小明全家要搬走了,我去送他,在车站——他给了我一个崭新的铅笔盒。

2、我二哥有一支钢笔,被他后排座位的邋遢小花弄坏了;二哥叫她赔,小花赔不起,只能想别的招。有一天,小花全家搬走了,临走前,她送了一支崭新的钢笔给二哥。

3、我家穷,买不起鞋子,过年好不容易买了一双鞋子,姐姐穿。我偷穿了一次,很合脚;结果【1】有天洗澡,跟小朋友一起玩水,鞋子被小朋友小不小心让水冲走了,我不敢回家,只能赖在小朋友家让他们赔我(姐)的鞋子;【2】我看好了这双鞋子,再也不想脱下来。父亲狠狠揍了我一顿,于是我就离家出走了。走啊走啊,离家八十里的地方,他们才找到我。父亲给我买了一双鞋子,原来他把“上海牌”手表卖了。(【2】是我今年过年回家,听邻居暴发户忆旧时当笑话说给我来励志的)

4、全班50人,书包、手表、闹钟、发卡、鞋帽衣袜、玻璃球、滑冰板、玩具等五花八门。题材撞车的忽略不计。

二、缘起

   文革时期,我家支边三线,在贵州山区一小镇工厂里落户。情窦初开的我想要一双鞋子,红皮鞋,于是暗恋我的学徒工就给我买了一双。但我父母不让我穿,因为他们嫌弃这个学徒工,而一心想着回上海。有一天晚上,我穿了这双鞋子与他约会,结果被这个喝了一点小酒的小赤佬给糟蹋了。最终他以“强奸罪名”被枪毙,而我则带着破损的身子如一双破鞋一样,返回上海。

三、本故事

  文革时期,我家支边三线,在贵州一小镇工厂里落户。成长期中并逐渐爱美出风头的我,成为全校领操头羊,此时极需要一件礼服——白衬衣。我妈妈不给我做,我就死赖,最终心想事成。有了白衬衣的我,的确风光无限,牛气哄哄。结果有一天跟小朋友在河边戏水,那衬衣竟被水冲到河中。在我取回衬衣、等着晾干的那一刻,正好有一个把强奸他妹妹的厂革委会成员杀了的杀人犯被人追赶,经过我身边时,将衬衣顺手牵羊,用以包扎伤口。我就跟着、赖着让杀人犯非把衬衣还我,但他不干,甚至还要挟我给他治伤,并威胁我须保密,否则有我好看。我只好答应,所幸杀人犯还有人性,最后他百般承诺要赔我一件新衬衣。果然,在落网并被枪毙的前夕,杀人犯派家人给我寄了一件新衬衣。

四、疑问

   王小帅想要表达什么?残酷青春?血色记忆?温馨父母之爱?抑或动荡年代的卑贱烂命?教育的规训机制给予人的“革命性”洗脑?抑或一个一报还一报的果报故事?是窥视欲的释放还是视听域的敞开?是信仰溃败时代的诚信缺失之反思和鉴照,还是狗年月魔爪导演的人鬼不分的荒诞剧?阴郁情调的唯美营造还是忧伤情愫的悄然释放?

   其实,你我都明白他的意图,但又不想掺和这个意图,就好像不想强行被一个喋喋不休的怀旧者拉着进入一件他所耿耿于怀、念兹在兹的“白衬衣”的诉苦故事中来一样。谁爱听你捯饬啊?谁吃饱撑了花好几十块钱来看你摆弄那件白衬衣啊?谁稀罕你花了大价钱来织造出一件不合时宜的耽溺自恋的毫无境界的“白衬衣”啊?

   不是我有病,就是你有病,要么所谓“第六代”整体衰败。或者干脆说,王小帅本人现已患上失语,只能重拾他自以为的治愈系的话语,遥望虚无缥缈的“三线边地”,兀自对月洒泪、顾影自怜呢。

五、结论

   详见老初一课文《一件珍贵的白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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