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叙述节奏很快,几乎不用长句,频频转换的“我”,一个气泡一个气泡地不断冒出来,但并不令人生厌,亦缺少了拿捏。在某种意义上,你会认定,这是基于恐惧而来,也是小说家选择了小说只能提出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的修辞方式所致。
当然,这也可能与坐飞机这一空间相关,以至于人总处于悬空、突转状态。
同时,叙述主人公属于一个科技人员,喜欢用数字和概率思考问题和观察事物,因此呈现在他视界中的一切表象,皆如同现象学式的还原后结果。
就此而言,弗里施小说的风格,与海明威还不太一样。
拒绝隐喻和象征,才是这个“我”言、行、思的本性。
那么与加缪相比如何?无法相提并论。弗里施只能是他自己,也就是说,当你选择了什么样的叙述人称、选择了什么样的主人公,即意味着整个文本的话语风格,须契合他的身份。同时隐含作者的身份属性以及不知觉地渗透出来的声音杂质,如何过滤,也是一个问题。在这方面,加缪终究还是一个哲学家;而海明威则近似一个有难言之隐的迷惘者。
弗里施笔下的主人公,则是一个乘坐飞机上的悬空者。他无法不关注外面的“风景”与自身的安危处境,即便机舱内的各种活动,其实他也感觉索然无味。
但你不难感觉到,恐惧,让这个人成为一个灵肉分裂的人,甚至他时时发出的惊悸,不断地扰乱你的阅读视线。尽管你不知道伊于胡底,但也能模模糊糊地通过“希特勒”这一符号,而参悟得差不多。
这也意味着每个作家只能书写自己所处时代的经历。作家无法回避自身经验在文本中的流露。这是一个凝聚在词语中的难以解开却又让作品散发迷人气息的“原型”情结。
一言以蔽之,审美意象。
不朽的作品,在前三分之一,即能将你吸引进来,如同一个漩涡,一个网,一个章鱼般的触手,或者硕大无朋的黑洞,一个语词密布的星系。
你恐怖于你所遭遇的词语,又忍不住被它吸附。
被动的读者,在作品中,成为主动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病人。就此而言,阅读行为如同共谋犯人、亲历者,但绝对不是事件的见证者和审讯大法官。
这种置换行为,实质也是艺术品的秘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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