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三十六条忌——(三十四)忌人艺分离
(2009-02-11 20: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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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运动员三十六条忌——(三十四)忌人艺分离
我们在决定打法,发展技术上首先要寻找球艺的流派来适合本身的打法风格,使人艺一致。比如,A运动员性格豪放,直坦、急躁而缺乏耐心,可是在球艺的决定上却让他以削稳为主,以柔克刚。这种不协调的布局本身就压制了他积极进攻的优点,发挥不出威力来进攻。而在比分重要而又关键的时刻,却要他稳中求胜,无疑和他性格是矛盾的,那么因急躁而致败也属正常的。又如B运动员性格与A相反,打法也相反,必将是另一种悲剧的形式而失败,这就说明了没有选择出运动员最佳的性格才能去和相应的技术流派去结合,事实上是人艺分了家,造成的失败和不协调。
比较成功的运动员往往是见其球艺则知其人,成功的球往往是他的性格球。做为运动员的素养来讲,也应人恋艺、艺恋人;人磨艺、艺磨人,人与艺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甚至是浑然一体的,这样才能发挥出最佳的技艺和威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