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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尚+游记 |
看人的穿着,第一眼看鞋子。这不是我提出的理论,却是我深深认同的。那部在各方面都堪称经典的电影里,阿甘憨憨地说:“Mama
always said, a person’s shoes can tell you a lot about them. About
where they have been, and where they’re
going.”读一个人的鞋,你可以看出他/她的年龄,职业,对lifestyle的选择,和对细节的执著。
我一年四季通常都是顽强的踩着8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尤其是上班需要长时间站立的时候。干嘛这样折磨自己呢?不止一个人问我。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也许是那增加的高度让视野更开阔,也许是踩着高跟鞋的时候必须挺胸收腹注意仪态无形之中帮我燃烧掉了多余的脂肪保持身材。当然,长期踩高跷的痛苦我是深刻体会到的:每一双新的高跟鞋都会把脚不同程度地磨破,我称之为“第一次亲密接触”;站久了以后因为脚掌向前冲,脚趾挤压变形;高跟对腰椎造成无形的压力,一天下来腰酸背疼,要靠做瑜伽来缓解。不管有多少弊端,女人就是无法抵抗那完美线条的诱惑。以高跟鞋神功出名的Sex
and The City女明星Sarah Jessica Parker就曾在怀孕8个月的时候冒死穿上一双10厘米的Jimmy
Choo出席活动,并发表了惊人言论:“My feet are practically ruined, but seriously,
who needs them if they can’t wear heels?”
原以为自己会跟她一样刚健,革命斗志却渐渐消磨了下来。最悲惨的一次遭遇是去年这时候去香港,我神使鬼差地穿了一双新买的9厘米红色漆皮peep
toe上路,到了香港就开始疯狂地逛街。我顽强的走着,一方面因为路上行人注视我的鞋而倍感得意,一方面暗暗叫疼,一两个小时就要坐下来吃东西顺便休息可怜的小脚。那天吃到第五餐时,我不顾仪态费力的把肿胀的脚从鞋里拔出来,却再也放不回去了。小队长心疼地骂我愚蠢,我欲哭无泪的坐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又硬把脚塞进鞋里,一瘸一拐地回酒店。英文里又高又细的跟叫做killer
heels,真是要了人的命。
所以这次又要去香港,我坚决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早早就为这个trip作准备。看到这双金色芭蕾舞鞋的时候,心里惊叹这就是我的it
shoes。整双鞋由柔软的小羊皮制成,符合人体工学设计的鞋垫一看就舒服。金色是万能的颜色,跟任何衣服搭配都能stand
out。关键是鞋头的宝石装饰,闪亮而优雅,让有着小朋友身高的我穿上也不觉得幼稚;而且难得有我的size,当场拿下。试穿过两次,其实左后跟的橡皮筋还是会磨破皮,但比起高跟的杀伤力简直不足一提,何况我随身携带大量的创可贴,随时应急。明天我就穿着她上路了,进行一年一度的深度美食购物之旅,有好东西回来一定报告给大家,回头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