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JP~~男人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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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谢鹏雄 |
单身贵族的喜剧~~~心中只有自我的绅士
转载自 谢鹏雄著《文学中的男人》
英语中的“Egoist”可以译成“自私的人”,“利己主义者”,“自我中心者”或“自我主义者”。
就“Ego”这个字根来解释,“自我主义者”似乎较为接近愿义。
“The Egoist”是乔治.麦勒狄斯(George Meredith, 1828-1909)一八七九年的作品。麦勒狄斯这个作家,对于非学院派的读者,可能是较为陌生的。但他的这部“自我主义者”中,其所呈现的角色的喜感与对人性的体无完肤的辛辣讽刺,是在英国文学史上不做第二人,或第二本想的。
麦勒狄斯在这部小说的前面,写了一篇很长的“前言”。这篇前言后来成为他那有名的《喜剧论》的雏形。前言的立论大致上主张喜剧是“反映社会生活的游戏”,喜剧的精神是“替一些角色设定固定状况而排除其余不必要的追求与语言。因此喜剧是伟大的书籍的钥匙,因为它能将一本书浓缩在一个句子里,将一个很长的篇幅浓缩在一个角色上.......以供有智识而能懂幽默的人鉴赏。
“自我主义者”,即明显以充满警句的语法,精炼而体裁很特别的英语,把自我中心的各种属性,浓缩在一个角色上,使其一言一动,充分并强烈地呈现出一个念念不忘自我的人,其可笑,可鄙,可恨,却又表面上冠冕堂皇装腔作势的心态。
这个男主角,名叫威罗比.派但,是一位年轻的男爵,未婚。他拥有附近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一片土地与庄邸,与寡母派但夫人一起住在庄邸内,但由于“研究科学”(表面的理由如此)的需要,经常离家常住在伦敦。
年轻的威罗比爵士是一位典型的英国绅士,头脑明敏,态度斯文,品味高尚,娴于辞令,精通骑术,在女性面前,尤其彬彬有礼。这位单身贵族,是附近大小世家的闺秀心目中的理想对象。他将来会娶谁家小姐,一直是妇女们热烈谈论的题目。
爵士庄园中,有一个老佃农,佃农有一个女儿,名叫拉娣夏.代尔。代尔小姐颇通文墨,还是一个女诗人,一直心仪威罗比,并曾作诗表达对威罗比爵士的崇拜。因此她对威罗彼的暗恋,邻里皆知~~~而最知道的,当然是威罗比本人。
威罗比明知自己不可能去娶一个佃农之女,但仍然经常对拉娣夏说些温柔体恤的话,以鼓励她继续崇拜他。威罗比认为,像他这样身份,地位与成就的男人,在家园有个把女性长期崇拜他,是理所当然的事。他的虚荣心因此得到很大的满足。
有一次,威罗比在路上遇到拉娣夏正要上教堂,他下马停步,对拉娣夏殷勤嘘寒问暖,最后还说:“我近日内有特别的事要去拜访令尊。”拉娣夏听到这话,虽然不敢相信,却未免幻想,或者威罗比是要去向其父提婚,心中着实盼望了好几天。威罗比终于也来了,但只和代尔老先生续了田地租约。
不久,威罗比与另一贵族女子康斯坦.达罕订婚,消息传出,邻里皆称代尔小姐果然从未有过机会。但达罕小姐敏于见人,大概是很快看穿了威罗比的自我中心吧,竟在结婚前夕,与别人私奔。威罗比对此事做淡化处理,声称本来只是奉母命勉强要结婚,现在如此,他反而没有负担了。
为了忘记,或是让周围的人忘记这件丢脸的事情,威罗比突然离家,到意大利去旅行。这一去,去了三年之久。
三年后,在一个四月天春光明媚的日子,他回到了家乡,在田畔小径上,他遇到了正带领一群小学生上野外课的拉娣夏。威罗比从马车上跳下来,握住了拉娣夏的手:“拉娣夏.代尔!你的名字是最甜美的英国音乐!你好吗?”他直望进她的眸子,在她的眸子里“他找到了他想找的人,他热情地拥抱了他,然后放开她~~~”
(He found the man he sought there, squeezed him passionately, and let her go.)----
这段叙述需要一点解释:威罗比并不爱拉娣夏,所以他并不是拥抱她。但他在她的眼神里看出她仍然崇拜他;由于他只爱自己,一见对方眼神中仍然有自己,立即拥抱了她~~~拥抱的是她的身体,精神上及实质上拥抱的却是自己!因此,作者以春秋的笔法,直写“他拥抱了他,然后放开她”。前面的“他”是男主角的自我,后面的“她”是女子的身体。麦勒狄斯喜欢在文字上弄险,他的英文常常连英国人都看不懂,可见一斑。
接着,威罗比又对拉娣夏说:“我无法祈求到比这更好的回家场面,我不相信我们是偶然遇到--这是天意安排,你不觉得如此?”一连串的甜言蜜语,又把代尔小姐听得陶陶然了。她常常到庄邸里陪伴威罗比的母亲,想象着有幸福的一天。
尽管如此,威罗比不久又结识了一位学者米杜顿博士的女儿克拉拉.米尔顿。这位米尔顿小姐芳龄十八,美貌,有钱,健康,活泼,周围也有不少追求的男子。
威罗比决定要很快把她追到手,因为他自己觉得他在所有的男子里当然是最好的。像他这么高贵的人,如果追求女子竟败给别人,这是违反“科学常识”的---威罗比是学科学的,他自认为是科学家。况且,他不喜欢一个女子长期为一群追求者所包围。男人---除了他自己之外---都是龌龊的,和女子处久了必会在那女子心身上留下污渍(stain)这是他不能忍受的。他的品位,要求无垢的少女。
威罗比展开攻势。他穿着入时,说话悦耳,言谈之间有大庄园主人的气势,有贵族的头脑,而且看出了米尔顿博士的弱点---嗜酒。他不但追求女儿,也同时讨好父亲,在结识一个月后即提出求婚。克拉拉要求延缓决定,因为她希望在订婚千多看看世界。威罗比觉得这种事夜长梦多,不宜拖延,他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若非老母急于在有生之年迎娶未来的女主人入门,他一百年都愿意等......。克拉拉为“孝子”的告白所感动,把一年的期限缩短为半年。于是威罗比又宣布订婚了。
再度订婚的威罗比,并未放松对拉娣夏的精神控制。他煞有介事地请求拉娣夏为他判断他所选的女子,因为他“一向依赖她的判断,她的判断从来不会错”。威罗比向拉娣夏说:“你教会了我,是我认识当两个人能撇开厉害而互相尊敬时,友谊的理想是可能的。人生充满责任,对国家,对父母的责任,只有友谊使人息肩。妻子到处都可以找到,但朋友非常稀罕,我知道有多稀罕!”
连威罗比的母亲都对拉娣夏说:“请你对他好,作他的知心朋友,在他失望的时候安慰他,他说你是他心目中最靠得住的女人!”(his image of constant woman!)
可怜的拉娣夏,当她所崇拜的男人两度遗弃她时,她仍然被迫要做一个“靠得住的女人”。而她到这个阶段,尚未觉察,这个男人,是心中只有自我的男人!
本文写到这里,只介绍了原小说约八分之一的情节。在后面的大部分情节中,克拉拉.米尔顿小姐将成为情节发展的女主角,她渐渐发现威罗比的自私,虚伪,自大与对人生的不诚实,而且发现威罗比的表兄华侬更值得信赖。她在渐感不耐时曾计划与其父到法国旅行,以避开结婚,但计划为威罗比所阻。威罗比察言观色,知道克拉拉即将有变,为了保持自己的颜面,乃向拉娣夏求婚,但拉娣夏看透了他的心术,断然拒绝。而克拉拉反得以利用威罗比曾向别人求婚的事实,主张解除婚约。威罗比见事已无可挽回,故意要克拉拉嫁给华侬,以便向外界表示他是为了表兄而让出了未婚妻。但克拉拉连这点面子都不给他,竟向外宣布他本来就爱华侬。
灰头土脸的威罗比再度向拉娣夏求婚。拉娣夏答应了。毕竟她心中仍爱着他崇拜了多年的男人。
作者创造了一个如此自我膨胀,如此自负,如此自私的男人,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的。这位男主角不但心中只有自我,不顾别人死活,而且能很有计划地,很有手段地,很用心,很耐心地经营其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把各种足以满足其虚荣,方便与体面的人安置在自己身边,小心地“喂养”他们对他的崇拜,好感,乃至爱慕,以巩固其自身成为世界中心的地位~~~而这个人也确实具有相当可观的这方面的能耐与才华。
威罗比有一个表兄华侬,他把他邀到庄邸来住,替他料理庄园的事,而且很不希望华侬离开。因为威罗比喜欢看到熟悉而好用的人围绕在他周围生活,贡献他们的才智,能力及崇拜,来使他自己的生活舒适而荣耀。有一个时期,他一直想叫华侬娶拉娣夏~~~这样他不但可以安定华侬,还可以将崇拜自己的女子变成表嫂,终生享受她的细心服务。
威罗比另有一个远房亲戚姓哥罗斯贝,他也曾写信给这位在军中服务的亲戚来庄园小住。但当哥罗斯贝真正来到时,只因威罗比遥遥望见他穿着随便,他立即叫下人应门说:“主人不在家”。一个穿着不够体面的人不配与他攀亲戚。在这方面,为罗比是冷酷无情的。
这位格罗斯贝有一个儿子,后来威罗比把这个小哥罗斯贝接来家中柱,以自己的方式施以教育,一方面炫示他照顾亲戚的仁慈,一方面展现他对后辈的教育有一套。
在文学史上,威罗比这个角色是很杰出的。他才智很高,做事周密,能言善道,品味也很高,而最难的一点是,作者存心要丑化(美丑的丑)或丑化(小丑的丑)这个角色,但必须无损于其才智及品位。在这一点上,作者的成功也是非常杰出的。他让一个那么有才华而自负的人,在不知不觉间泄漏了自己的自私,竟至为他的未婚妻所觉察,而终于成为一出喜剧的丑角。
在某一方面,作者力写威罗比对待拉娣夏的成功。一个男人,既不肯娶一个女子,却要设法维持她对自己的崇拜与爱慕,让他两度被遗弃而无怨,这是多么艰难的事情,但威罗比竟都做到了~~~虽然也得助于拉娣夏的死心眼,但这样的事,谈何容易。但当他因为这样的成功而得意洋洋,把小哥罗斯贝交给拉娣夏教育时,却不知身边的未婚妻以犀利的观察,在注视他如何对待拉娣夏。他能这样狠心地对待拉娣夏,当然也能这样对待自己!克拉拉想:他要的是女子对她的崇拜与爱,却不给予对等的爱。威罗比万万没想到这位看来四肢发达,身材美丽而头脑未必很发达的未婚妻却有一份女人特有的细心与犀利。更没想到那毫无野心,从不碍事的表兄,静静地坐在那里,却已得到克拉拉的倾心了。
多智者败于智,威罗比任何条件都比表兄优越,但他心中只有自我,而表兄华侬却刚刚相反,心中常存别人。抽象地说,书中每一个角色虽然逼真,却分别代表某种美德与恶德。而在威罗比这个角色上,作者用心经营,结合了英国绅士诸多应有的美德与唯一不能原谅的恶德----自私,其呈现是不做第二人想的。小说中有此一角,人世上有此人物,颇能令人开眼界,也颇能启发读者的心智。诚如作者说:喜剧是高级头脑的娱乐。这样的喜剧,真是文学的瑰宝。
《西洋篇》中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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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还有些自己的话,但实在没心情写。大咪小咪凌晨双双离家出走~~据分析,应是从微启的窗户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