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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是真“败诉”还是求“败诉”

(2008-07-01 08:48:45)
标签:

百度

败诉

商标侵权

it

百度败诉的事情最近成了博客热点,大家都在探讨判决之中的法律公正问题,不禁让人想起了历时半年多的虎照事件。

今天周老虎终于被打了,一并连带了13个官员,只是由于这件事情时间太长,网上讨论足够深入和彻底,因此大部分的人并没有停留在证实是假老虎的喜悦上,而是更深入的在探讨事件背后的种种猫腻,比如怎么发的奖,怎么拍的照等等。

那么百度这次的败诉事件呢?我们是不是也拨开现象看看本质的东西?

我是在媒体混饭吃的,见过太多此类商标侵权案件,一般说来,这种案件是不告则已,真的被人告了,基本就肯定是一个输字,只是看法庭最后判决赔偿多少的事情,我想很多熟悉这类案件的朋友也是熟知这个定律的。

正因为只要被告就肯定会输,因此一般这类案件,被告都会选择和原告庭外和解,说白一点,就是拿笔钱让原告撤诉了事,你想啊,反正要赔钱,如果被判侵权,那不是赔了钱还要赔上名声,毕竟,侵权可是一件说出去很不长脸的事情啊。

于是,我们的问题就来了,百度为什么这次没有选择庭外和解呢?为什么要弄到最后法庭宣判呢?

难道是百度花不起庭外和解的钱?这个理由恐怕站不住脚,那么是百度觉得自己没有侵权,不会输?按照结果而言,百度依然是败诉而赔款啊,那么是原告太厉害,搞定了上海的法院,因此百度提出和解,原告不同意,最后被迫到法庭判决,百度既输钱又输人?问题是法庭倒是判百度败诉赔款了,可是并没有支持原告的商标侵权指控,甚至于认定百度的竞价排名等推广服务根本不是广告啊。

请注意上面最后一句,法庭认定百度的竞价排名不是广告,这才是百度败诉的关键!

我们来为百度这次的案件设想解决的途径。既然是帮百度想办法,当然首先要把当庭宣判百度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然后赔一大笔款的情况先排除掉。

一个百度可能接受的选项是庭外和解,简单倒是简单,百度也不是拿不起这个钱,问题在于,可能要和解的企业会很多,百度也许会不胜其烦;而且庭外和解就相当于百度承认自己的竞价排名是广告,而且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这对于百度而言就不仅仅是赔款的问题了,以后的竞价排名怎么做?竞价排名就像一个地雷,随时可能爆发,百度的经营风险和成本都将大幅度提高,甚至会受到广告监管部门严厉的监控,这肯定不是百度想要的结果。

当然更好的就是法院能认定自己完全是正确的,驳回原告的诉求。以堵众人之口,自己的业务照常做,钱照常赚。然而不管百度怎么想撇清这之中的关系,李鬼都总是在你百度的页面上面装李逵的,法院怎么能完全不顾事实做出这样奇怪的判决呢?

于是,百度其实只有一个最好的选择,那就是一方面败诉,给被侵权企业一定的赔偿,以平众怒,一方面又让权威机构认定自己经营的项目并非广告,既然并非广告,就当然说不上什么商标侵权了,如此避重就轻,百度自然就谈笑间轻舟已过万重山了。

于是,就有了这次百度败诉的结果。

表面看上去,百度败诉是在面子上经济上都受了一定的损失,然而用这点损失告诉后面欲排队控告自己的企业们:“我做的并非广告,法院已经做了认定,你们就别忙活了。”用区区十万元买来身后的安宁,无疑是太超值了。

更何况,据报道,这次被告上法院的在百度竞价中排名第一的李鬼,付给百度的竞价排名费用,一年就高达10数万元之巨。

这次赔了十万,转眼百度就能赚回来了吧?

想想看,这次是百度真的败诉了呢?还是百度在求着这样的败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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