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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近日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计划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制度,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障特殊教育质量。
基本原则
1.有效统筹。市州、县市区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形成工作合力。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特殊教育资源,明确送教上门具体单位,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管理。残联部门要在每学年开学前提供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协助提供有关送教条件,及时参与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指导工作。
2.家庭支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支持其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并主动配合送教单位和教师做好相关工作。
3.免费教育。送教上门服务费用由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服务对象
在当地残联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有一定学习能力、年龄在6-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方式
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
送教内容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1.科学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教育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
4.保证送教上门教学课时。送教单位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育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保障按计划完成送教任务。
实施流程
1.摸底登记。每年5月上旬,各县市区残联将当年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资料整理汇总后,造册交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
2.送教评估。每年5月中下旬,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3.落实到校。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每年5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服务对象统筹安排到送教学校(含市直学校),部署相关学校落实工作任务。
4.一人一案。每年6月,各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机构签订协议,制定好个别化教育计划。
5.上报备案。每年7月上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将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含服务对象与送教学校名单、教育计划)上报市州教育局备案。
6.服务实施。每年9月1日,各相关学校启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上门班。
7.检查督导。县级残联要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通报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检查或联合本级残联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每学期末,教育行政部门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总结。
《意见》还明确了组织保障、专业指导、条件保障、加强管理等服务保障措施。其中明确规定,落实送教上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达到每年6000元,为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医务人员提供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按师生1:5比例配备送教教师。各级教育和残联部门要提供有效支持,保障送教上门服务正常开展。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送教上门工作列入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送教学校检查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新华网
编辑| 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