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电视里重播《编辑部的故事》,李东宝、戈玲正为篡夺主编权密谋如何改版。李东宝摆了一床的杂志,要戈玲挑出最吸引读者的。戈大编辑正犯难,李大编辑得意地祭出法宝,“上厕所的时候看的书是最好看的”。
哈哈,不管别人怎么想,我真觉得“高山流水遇知音”!因为我在卫生间里看的书正属于“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而且一定要是随手翻开哪一页都可以读下去的。以如此标准,最常被带进去的,就是金庸的武侠小说。
查先生,晚辈在此鞠躬致歉,绝非有轻慢之意,实在是大作时时开卷有益。
曾经与几位同好之人讨论过,金庸的武侠小说到底哪里吸引人?我的理由似乎是最简单的:我享受那种“阅读的快感”。
说起来简单,但真的不是所有书都会令你有这种快感。它并不仅仅来自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复杂、叙述的宏大,更多的还是来自那一个个方块汉字所组接成的独特的、难以言说的韵律。这么讲吧,金庸的小说好就好在既可“阅”,更可“读”。举个简单的例子,《天龙八部》第四十一回“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当中描写萧峰率燕云十八骑上少室山的那一段:
“但听得蹄声如雷,十余乘马疾风般卷上山来。马上乘客一色都是玄色薄毡大氅,里面玄色布衣,但见人似虎、马如龙,人既矫健、马亦雄骏。每一匹马都是高头长腿,通体黑毛,奔到近处,群雄眼前一亮,金光闪闪,却见每匹马的蹄铁竟然是黄金打就。来者一共是一十九骑,人数虽不甚多,气势之壮,却似有千军万马一般。前面一十八骑奔到近处,拉马向两旁一分,最后一骑从中驰出,乔帮主到了!”
每读至此,我只觉得热血沸腾,背脊发冷,那吞吐于唇齿之间的文字的快感简直是无以复加!我始终认为好的文字一定是可以朗读出来的,那些难以上口的文字,或许“达”,但未必“美”。而且,在金庸的文字中,你几乎总是可以“看到”那些场景,这大概与金庸做过电影编剧有关,他的文字是有画面的,而我之最爱正是电影。所以,我读金庸,享受是双重的。
曾经在一个场合见到查先生本人,也有机会近距离地交流几句,不过,我始终有点“近乡情怯”般的不适应。与面对这位团团如弥勒的老人相比,我更愿意钻进他的文字世界里。
我会在以后的博文里继续与大家聊我看金庸。

(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神雕侠侣,绝迹江湖.——少年时代觉得最美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