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大学校史
一、中法大学的缘起与沿革
1902年,李石曾、张静江、夏坚仲随驻法公使孙宝琦到法国,同行者有官费、自费留学生20余人。
1903年,吴稚晖由沪赴英,与同学一、二人实行苦学生活。
l906年,吴稚晖、李石曾、张静江在巴黎组织世界社。世界社的宗旨,是以从事出版、研究、教育和社会四项事业,力求达到“发扬学术”、“普及文化”、“改进社会”的理想。而教育事业,则分为“设立学校”和“介绍、组织留学”两方面。因此而有民国六年(1917年)留学俭学会之设立,为介绍留法机关之一;同时又创设法文预备学校及孔德学校。法文预备学校为中法大学文学院之胚胎,孔德学校为中法大学计划之初等、中等教育之始基。
1907年,蔡孑民留学柏林也实行俭学。
19l8年,在北京西山碧云寺设立生物研究所,又设立天然疗养院。
1920年,在西山碧云寺就原有法文预备学校,扩充为文、理两科,改称中法大学西山学院。至此,世界社会教育事业所主办之世界大学中的中法大学,才开始在北京正式成立。从此逐渐发展、壮大。
1921年,在法国里昂成立中法大学海外部,称为里昂中法大学,同年,又在比利时设立晓露槐工业专修馆。同年,又在京西碧云寺成立碧云寺小学。
l923年,在北京西部温泉村成立温泉初级中学及温泉小学各一所。
1924年,建立孔德学院,该院盖承孔德学校而以法国哲学大家孔德之名命名。即中法大学社会科学院。同年,设立温泉女子中学。是年冬,理科移到北京地安门外吉祥寺。
1925年秋,移文科于北京东皇城根39号,改称服尔德学院。(服尔德,法国著名文学家,生于
1694年,卒于l778年,服氏对中国文化颇为注意,因而取服氏为文学院之名)。该院是承民国六年(19l7年)法文预备学校旧有之基础而起。文学院移城内后,西山所遗校址,设西山中学和碧云寺小学各一所。同年,理科改称居里学院,(居里为法国化学家,夫妇俩为巴黎大学教授、发明镭质放射物。为理化界开一新纪元。)同年,又将生物研究所改称为陆谟克学院。(陆谟克为法国生物学家。)该院扩充为甲、乙部:甲部设于城内,有生物学讲座与实验室;乙部仍设于西山、并附设农场一所。
1926年1月22日,奉民国第112号指令,正式认可。
1929年在上海成立药学专修科(四年制),聘请医学博士宋悟生任首任教务长。该专修科初期还设有夜校,为一些职业青年提供进修取得学衔的机会。
1930年3月15日,奉国民政府教营部第651号指令,暂准备案。同年,遵照教育部令、停办各学院的预料,改设中法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甲、乙、丙三部。
l931年春,成立镭学研究所。同年,九月成立医学院及高级中学、商业专科。同年,又改服尔德学院为文学院、改居礼学院为理学院,改防谟克学院为医学院、改孔德学院为社会科学院,于同年12月在国民政府教育部呈报立案。
1932年,在北京成立药物研究所。
1933年,成立理工调查所。
同年,教育部令、中法大学改“国立”,中法大学不遵。同年8月,教育部令、中法大学撤销社会科学院,中法大学将社会科学院改称为文学分院,仍保留社会科学院原有各学系。
1935年3月,兴建理学院居礼楼。
同年秋,成立化学工厂、扩充铁工厂、扩充温泉疗养院。
1935年起,华北局势严重恶化。
1937年,燃起抗日烽火。后方师生奔赴前线、抗日根据地和大后方。中法大学在敌寇占据华北的情况下,苦苦支撑,坚持爱国立场.不屈从日寇,不“接纳辅导官”、不开日语课。不挂太阳旗(日本国旗)。到1938年夏,终被敌伪“勒令停办”、附属温泉中学也未能幸免。
在此之前,中法大学的首任校长为蔡元培(从1920年到1930年),其问,先后曾由李石曾、李书华、李麟玉任代理校长。李麟玉是1928年出任代理校长的,从1931年担任校长,一直到1950年中法大学的终结。
1939年,李麟玉委派周发歧、李秉瑶两依教授绕道越南赴昆明,筹备复课事宜,他们先在昆明建立中法大学附中。l
940年在昆明南菁中学旧址先安排中法大学理学院复课。到1941年,文学院招收新生也在昆明复课。
l945午8月15日,抗战胜利。
1946年夏,中法大学分别在北平、昆明招生。同年10月19日,学文、理、医三院各系在北平复课。
l948年秋,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进入决战阶段。中法同学纷纷奔向解放区,在校学生锐减,师生共同护校,迎接北平解放。
l949年1月,北平解放后,又有不少中法同学离校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夏,继续招收新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中法大学正式由政府接管,改称为“国立北京中法大学”,仍由李麟玉任校长。
1950年夏,北京中法大学奉命与由解放区迁京的华北大学工学院合并。1951年,华北大学工学院定名为北京工业学院,1988年10月,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中法大学结束时,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决定:医学院与北京大学医学院合并,由卫生部领导;文学院的文史系和法国文学系,并入北京大学文学院;经济系并入南开大学;理学院的生物系也并入南开大学;理学院的数理系与化学系,由学生自己选择或者转入北京大学相应的系,或者转入华北大学工学院,改学工科。因此,仪器等,根据上述院校划分调配。北京中法大学校部及其文书、档案与华北大学工学院合并。中法大学的校舍、房屋均并入华北大学工学院。教授按各自的专业就位,上海中法大学药学专修科并入上海医学院。原中法大学附属的各中、小学及温泉疗养院,西山农场及其它校产,均交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接管。于是从1950年起,北京中法大学即告结束。
二、中法大学办学的方针
中法大学的办学方针,实际上是创办人李石曾先生教育观的体现。李石曾曾于1933年12月1日,在《北京晨报》五周年纪念专刊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题为“教育谈”,概括地说明了他的教育观。他主张:
1.俭学与工学相结合(即勤工俭学)
2.学理与实用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
3.身体力行、兼全并重;(即实干苦干、力求实效)
4.以天然优美的环境与工作,代替学校之假期与游艺。(即学校宜设于郊外风景区)
根据上述诸条,可见李石曾先生办教育,主张勤工俭学,他组织领导的留法勤工俭学运动,先后有2000多人参加,收到了极其宏伟的成果,已为人所共知。他办学主张脑力、体力相结合,理论知识和生产实用相结合、勤工与俭学相结合,他积极主张选择天然优美的环境,创办新型学校,以陶冶师生的思想、情操和品德。概括言之,中法大学的办学方法为
:严谨、求实、科学、民主;兼容并包、兼全并重;教学与育人并重,强调素质教育;艰苦创业、勤工俭学,要求学用结合,为社会服务。
三、中法大学的学制
关于学制问题,中法大学自有其持殊性,与当时的国内其它大学不同,它虽然依据中国学制,但也采纳了法国学制之所长。
李石曾认为:“学制之完善,法国大学学制所以优于其它各国者,以其具有两大特长:一日整齐划一;二曰升学、转学,又极方便是也。”
法国大学:当时全法国共分为l7个学区(即地区),每个学区各设一所大学,这个大学包括文、理、医、法等学科和附属中学、小学。法国大学包括大、中、小各校,使之有衔接之效,不似他国学制,大学就只有大学,不包括中、小学。中国大学也有附设中学、小学部者,然不过为一校之所属。至于中法大学、大、中、小并立,远及数十里,以至在国内外,这实在也是仿效法国大学区的学制。即使海外的中法大学,也包含大学与单科大学,以及留学事业及侨民教育等,这都是仿效法国大学的精神。所以说,这不仅关于一校,实亦为一种学制的试验也。所以我们的中法大学包括海内外的附属单位,多达35个,确实是一个有着独特学制的综合性的大学。
四、中法大学的办学宗旨
一、办学宗旨:本大学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材、沟通中西文化,并注重实习,致力应用为宗旨。
二、本大学包括下列各部
甲:研究部(中法大学与北平研究院合办)
1.镭学研究所
2.药物研究所
乙:大学部
1.文学院
2.理学院
3.医学院
4.文学分院
5.孔德学院(哲学系)
丙、专修部
1.药学专科(上海)
2.商业专科学校(北京)
丁、中小学部
1.高级中学
2.孔德中学(包括中学、小学、幼稚园)
3.西山中学
4.温泉中学
5.温泉女子中学
6.昆明中法附中
7.温泉小学
8.碧云寺小学
戊、海外部
1.里昂中法大学(法国里昂)
2.晓露槐工业专修馆(比利时)
3.留学事务所(巴黎)
4.华侨教育事务所(巴黎)
己、特设部
1.中法大学上海图书学校
2.中法大学测绘所(温泉、碧云寺各一所)
3.中西疗养院(上海)
4.西山天然疗养院(北京香山)
5.温泉天然疗养院(北京温泉)
6.第一农林试验场(香山)
7.第二农林试验场(温泉)
8.第三农林试验场(环谷园)
9.中法大学附属铁工厂
10.中法大学附属化工厂
11.中法大学附属煤气厂
12.中法大学出版事务所。
三、中法大学由校长处理校务设校务秘书辅助校长。
四、各学院设院长一人,各学系设主任一人,药学专修科设主任一人,各馆、所、各中学、小学、各疗养院、各农林场、各设主任一人,均由校长聘任之。
五、大学部设校务会议。以校长、院长、系主任、教授代表组织之,审议校内规程及其它重要事项,校长为主席。前项会议,校务秘书、工务主任、中小学教育、事务主任、图书馆主任、均得列席,前项会议校长得延聘专家列席,但其不得超过全体人数的五分之一,
六、大学部各学院设院务会议,以院长、校务秘书、系主任、全体教授、副教授选出代表组织之,计划各学院学术及设备事项,院长为主席。
七、各学系设教务会议,以系主任及本系教授、副教授、讲师组织之,计划本系学术及设备事项,系主任为主席。
八、关于留学事务、出版事务、中小学教育、农林事务、疗养院事务等,综设各种委员会。
九、研究院、大学部、中小学部、海外部、特设部、各校院、科、所、场之详章另定之。
十、本组织大纲如有未尽事宜,得由本大学校董会随时修改之。
五、中法大学的经费
中法大学经费之来源,计分四项:
1.基金之息金(基金100万元、利息算年息七厘)
2.法国庚子赔款补助费
3.学费
4.临时捐款
关于法国庚子赔款问题简介:
法国庚款退还余额总数为39.158万余法郎,折合美金为7.555万余元。此项余额总数,按照协定自1924年l2月1日起,至1947年止。逐年继续垫借中法实业银行,作为该行发行五厘美金公元担保。而中法实业银行即以此项美金债权,充作四项费用之用:
1.换回远东债权人所持之无利债券;
2.办理中法间教育及慈善事业;
3.代缴中国政府未缴清之股本余额;
4.拨还中国政府所欠中法实业银行贷款。
办理中法间教育事业款项数目,根据民国十四年(即 l
925年)4月协定,中法实业银行提出五厘美金债票若干。充中法向教育事业之用。其数每年至少为美金二十万元之实款。该行并应设法使此项数日过年能达到美金二十五万元之实数。
根据上述条件,自民国十五年(即
l926年)一月起,银行每年拨交美金二十万元。充中法向教育及慈善事业之用。由委员会中法两国代表团共同保管与支配。自民国二十年(1931年)1月起,此款增至每年美金二十五万元之实数、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即庚款付清之年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