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有趣的事”
(2011-03-10 1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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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的时候,孩子给我讲了“一件有趣的事”。
他说,语文小考,有道题《谈谈你对“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理解》,“既然是问我个人的看法,又是小考,我便把自己的观点写上了,结果呢,咔嚓”,他做了个夸张的手势,脑袋一歪:“我变沉舟了。”
我笑问他是不是和书上的标准答案不同才失分的。
他说“正是”,并称,其实他知道标准答案,之所以写自己的观点,是想借小考试一试独立思考能不能得到老师的认可。
我说,老师不给你分数,不一定就否定了你的独立思考,有可能是你的思考不周密,或者干脆离题。
他说他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并在考试后专门为此找过老师,讲解了自己的观点,同时请老师指出错误。
“老师怎么说。”我问。
他把手一摊,做出遗憾的样子:“老师说,要按标准答题。”
晚餐后,我叫孩子把他的观点写下来,想看看他是如何思考的。以下是他的观点:
书上是从两个角度给出的标准答案:情感上,诗人在失意中不消沉,有豁达的胸怀;哲理上,借自然界的新旧交替来暗示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发展,未来总会胜于现在。
我只认同部分观点。诗人刘禹锡用“沉舟”和“病树”比喻自己被贬23年的不幸经历,用“千帆过”、“万木春”展现了诗人依旧乐观的心态,这些我没有疑义。但要把这句诗理解为暗示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认为不一定就是诗人本人的意愿。
诗是刘禹锡被贬23年后入京复职前写的,并且是给白居易的回赠诗,这个很重要。我认为,诗人通过诗句,一是感谢白居易为他鸣不平,声称自己的不幸遭遇不算什么,二是对自己再次入京任职寄予了希望,并表示回京后仍想施展自己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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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刘禹锡)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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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醉赠刘二十八使君》 (白居易)
为我引杯添酒饮,与君把箸击盘歌。
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
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
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