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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婚姻在我们身边为何成了信任危机

(2010-01-15 13:54:16)
标签:

婚姻

婚前协议

信任晰

契约

赵军

教育

分类: 不关我事

    5年前,南京的单身爸爸赵军为俘获女友的芳心而签订财产协议:自己一切财产归对方所有。如今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财产分配完全遵循婚前财产协议,赵军唯有名副其实地“净身出户”了。(《扬子晚报》1月14日报道)

 

    无独有偶,前几天有报道说长沙的杨小姐拿出一份婚前契约,要求未婚夫签完就去登记结婚。契约中规定,“婚后男方如有外遇,一经发现,赔偿女方精神损失20万元,并从此‘净身出户’”,“夜不归宿男方必须缴纳1000元空床费”……结果,未婚夫摔门而去,甘当“落跑的新郎”。

 

    婚前协议这个舶来品,体现的原本是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婚前签约是为了更好地维系和保障婚姻,并避免离婚时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但在以上两个例子中,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终于输到精光;一个葬送了一段姻缘,有情人难成眷属。

 

   然而,这都是婚前协议的错吗?是婚前协议太冷酷无情吗?赵军婚前豪爽地签下一纸“不平等条约”,我的都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离婚时也只好独自承担“冲动的惩罚”,这当然怨不得别人,更不关婚前协议的利弊;杨小姐的协议则还没有签订,她为了使自己将来不受委屈就一味地约束男方,所以仍是以不平等为前提,不信任的婚姻不结也罢。

 

    婚前协议在国外据说十分流行,特别是对明星和富豪们来说,不签订婚前协议会是一个巨大的冒险,所以他们通过签协议来避免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中国人开始流行婚前协议,可能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人们越来越具有契约精神和法制意识,之前我们喜欢用“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来口头许诺,现在却更习惯用签字画押来书面约束;二是基于一种不相信爱情的无奈之举,由于太缺乏安全感,而希望靠协议来“锁”住婚姻。伴侣都不能信任,更折射出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所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签婚前协议也并非一无是处,毕竟男人和女人都需要在学会爱的同时学会保护自己。婚前就把婚后的权利义务、甚至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都定得一清二楚,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只是在拟订协议的时候,双方应该有充分的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而不能利用协议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否则便有可能适得其反,杨小姐与未婚夫不欢而散便是例证之一。当然,即使签订了协议,也别指望一纸协议能担负起监督感情的重任,婚姻始终还要靠两个人共同经营,赵军夫妇的决裂可为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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