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程姐的婚外情(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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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15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除去偶尔到炊事班帮厨,基本上就没做饭的概念。转业以后就不同了,一日三餐都要自己动手。不是不会做,是懒得麻烦。所以我对太太说,要不早餐咱外面吃吧?太太一听脸拉长了:“出去吃不卫生,还费钱,要么你照顾女儿我做饭。”什么逻辑呀?在家吃饭就不费钱吗?唉,太太总是正确的,那我还是做饭吧。
有段时间女儿去姥姥家,我终于可以不做饭了,可总是让太太做饭自己心里也愧欠,家务理应共同承担。此时我又提起出去吃饭,这回太太没把脸拉长,而是和颜悦色地给我上了一堂绵里藏针的婚姻道德教育课——
“外面的饭就那么好吃吗?还不是和家里的一个样?!注意,你这种人可是最容易情感出轨哈。”
“你这哪跟哪呀?挨得上吗?我不过是想找找做上帝的感觉罢了。嘚,我还是在家吃饭好了。”
“别介,过几天我就去省城进修考试,到时候我放你一周的羊。”
被放羊的感觉真好,想跟谁网聊就跟谁聊,晚上愿玩到几点就玩到几点,只要军号一响就起床好了,不对,是闹钟一响就起床。社区门口的快餐店生意红火,质优价廉,品种齐全。顾客虽然多是我们单位的,但没有几个是我熟悉的,我刚刚融入这个几千人的大厂,看谁谁陌生,见谁都没话说。选个角落狼吞虎咽,抹抹嘴角埋单去。
收银小姐笑着对我说,您是七号桌吧,一位女士已经给你付钱了。真奇怪,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谁家的女子这么可爱?莫不是遇上了神话中的海螺公主?原地打转扫描360度,没见到熟面孔。急急忙忙冲出店门,总算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没错!那是“程姐”。
程姐是我认识这个企业最早的员工之一,那是因为一起车祸。
我进厂办组织关系的第一天,走出厂区不远,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小男生在转弯处被大拖挂车碰到了路旁的深沟里。小男孩满脸是血,手腕也骨折了。见状我立马拦了一辆摩的,把孩子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我按小男孩说的电话号码拨通了家长的电话,孩子的妈妈很快就来了,那个女人就是程姐。我见没有什么可以再帮忙的,就匆匆告辞离去。快步走出医院的大门,远远听到后面程姐在喊:“哎~~!我还
再见到你吗?”我回头挥挥手,算是作答。此时我感觉自己特牛逼,做好事不留名,雷锋耶!
说来也巧,我就被分配到了程姐这个分场,做通信维护工作。欢迎新职工的见面会上,程姐惊奇地拍着巴掌说:原来是你呀!新时代的雷锋哥哥!从此我就和程姐成了好朋友。
其实程姐还没我大,也就30岁吧,她是那种说漂亮并不漂亮、说难看也不难看、乍看不算好看、越看越受看的大路人。程姐笑起来很有杀伤力,菱角嘴边的梨窝深深的,很是可人;她凶起来也很难看,杏仁眼瞪成单眼皮,嘴角也拧巴着,有股狠劲,有次她与分场书记通电话就是这个样子。我常想,如果她脸上没有那淡淡的雀斑,我会更喜欢她。
程姐是我们厂的话务员,心眼好,为人爽快,很受大家的爱戴。所以,同事们不管比她大的、比她小的,都称呼她“程姐”。只要程姐值班,大家都喜欢往她身边凑合,聊家长里短,聊穿衣打扮,聊美容美发,聊孩子老公七姑八姨。往往聊个差不多时,程姐就会打电话给我:雷锋哥哥,你姐给你带好吃的来了。于是我就来到话务值班室,一边吃着零嘴,一边按程姐的要求给大家讲我在老山前线参战的故事。讲老山地区的风土人情,讲战士们的英雄事迹。
一次我正讲得起劲,程姐突然站起来说要问个事,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拉到门外。我正纳闷,她小声对我说:低头看看,花裤衩都露出来了。我那个羞呀,转身就跑。从此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出门先照照镜子,看看大前门是否开口。
程姐的班是三班倒,中午不回家,一般是自带饭或去单位食堂买饭。我没少蹭程姐的饭吃,每次她带了好吃的,就叫我中午别走了。我也不客气,心想等找机会把人情补回来就是了。我们边吃边聊,心无旁鹜,就像闺蜜和死党。程姐说她减肥,总是把肉往我碗里挑,偶尔我也会发现碗底有个海参,而程姐碗里没有,于是让来让去,最终还是到了我的嘴里。
交谈多了,我了解到程姐也是受过磨难的人。她从小体弱多病,高中毕业接父亲的班参加工作。她是自由恋爱结婚的,谁知就在举行婚礼的前一个月,丈夫打架致人重残被判了7年,程姐决定等他,父母喝药上吊以死相抗,胁迫她离婚嫁了现在的先生。她的先生是一家建筑公司的中层管理,成天飘在工地上,很少关照老婆孩子。男人虽然文化水平差点,工作还是肯干的,对她也可以,就是有个酗酒的坏毛病,而且屡教不改,常常弄一帮狐朋狗友在家里神喝海聊,喝醉了就打老婆骂孩子、摔碟子砸碗,然后地板上一躺就呼呼上了,她叫也叫不醒,拉也拉不动,经常气的她一夜无眠到天明。程姐不是泼女人,不想把家里的动静搞得太大,无奈只有忍气吞声。
我对程姐是同情的,也是用心的,总想找个机会劝解她一下,顺便还她请吃的人情。机会说来就来了。那是一个周末,程姐说孩子不在家,她要请我单独吃饭,理由是为了报答我救了他的儿子。我说:“这个免了,换了谁家的孩子我也会相助的,说请也该我请你,我欠你的饭太多了。”
为了避免遭遇熟人,餐馆选在一个离社区较远的僻静处,所以我们打车去。上了车,我俩都坐在后排。汽车一转弯,身体就有些倾斜,我就故意借力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程姐没拒绝,还把我的手上放上她的手。当时心里美美的,感觉我们的血液通过手臂在对流,这大概就是幸福吧?!真希望这段路程
永远走不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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