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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素养决定商业文明

(2010-11-24 14:20:49)
标签:

上帝

中国

蒙牛

宋体

素养

杂谈

分类: 传播视点

蒙牛诽谤门事件虽然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是此事带给我们的思考依然深远。从拒不认错和反咬一口至认可问题却编造事实,蒙牛彻底地抛弃了广大消费者对他的信任和期待。诚信何在?道德何在?原则何在?在媒体和消费者众口一词的批判和谴责蒙牛如此不道德的商业竞争行为的时候,人们并没有更进一步的拷问:到底是谁给了蒙牛如此勇气和资本?这个拷问针对的不仅是蒙牛,还有媒体及我们每个独立的消费者。

这只是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上帝与魔鬼之间的故事:上帝被一个魔鬼欺骗了,结果上帝把责任全部推给了魔鬼,殊不知,这个魔鬼就是上帝一手抚养和栽培大的,纵然上帝早就知道他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天使(或许他在很小的时候也曾是一位天使)。在这个故事中,蒙牛扮演了魔鬼的角色,而我们所有的消费者就是那位可悲又可笑的上帝。

曾经的蒙牛,始终扮演着天使的角色,但是三聚氰胺让其原形毕露——一个披着牛皮的魔鬼。起死回生的蒙牛并没有珍惜消费者对他的宽容,继续透支消费者对他的信任。这不仅是蒙牛,乃至为中国乳业的耻辱,更是一心信任和支持蒙牛的亿万消费者以及中国商业文明的耻辱。以蒙牛诽谤门(其他如腾讯诱逼用户,曲美减肥药召回不赔偿等)为代表的行业恶性竞争和消费欺诈行为将中国现代商业文明的低俗和野蛮演绎的真真切切。

重塑商业文明的关键

通过对杰出的商业典型(包括中国和国际)及中国商业现状的分析和总结,德盛嘉会公共关系公司总经理陆杰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想实现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本质转型,依赖的充要条件是商业文明的重塑。在这个观点下,我要探讨的是,中国现代商业文明重塑的关键在是什么?重塑之路在何方?

回顾前面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类似的丑剧完全可以避免。因为在自由、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消费者是核心参与者之一,更是唯一的主导者。因为离开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任何企业和品牌将无所适从,更不可能成为一个漠视上帝(消费者既是上帝)的魔鬼。也就是说,只要消费者在蒙牛第一次欺骗消费者的时候,就全部做出不再信任的决定,那么蒙牛可能就永远不会有第二次欺骗的机会了。这样的结果不仅对消费者有利,而且能够对其他同类企业做出警示,利于整个商业世界的规范和进步。

问题是,消费者如何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导者,如何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自由?个人认为,最核心,也是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消费者的消费素养。所谓的消费素养是指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的综合,消费意识指导消费行为,且影响其他消费者,而消费行为则落实到对其他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品牌)的选择或拒绝。

只有消费者的整体素养有所提升,才能有效地促使每一个企业文明的经营,只有作为商业体系中最核心的分子——企业做到了规范和道德,才能真正有效的促进商业秩序的规范,才能保证商业形态的健康,才能塑造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文明。这就回答了中国商业文明重塑关键所在的问题:消费者的消费素养决定着商业文明的走向。只有健康、积极的消费意识才能最终构建起强大和优秀的商业文明,否则,商业文明的重塑将只是一个梦想和一句口号。这和人类社会一样,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素养普遍低劣,那么毫无疑问,这个社会的文明形态将比其他国家落后。人民思想麻木愚昧、行为粗狂野蛮,必然导致社会混乱无制。

中国消费者的消费素养

三聚氰胺事件中,无论是产品还是言行,蒙牛都辜负了消费者对他的认可和追捧。但是,依然有很多人选择了隐忍,用原谅和宽容给予他间接的支持,通过品牌认可和产品消费为蒙牛提供了得以存活的沃土。时至今日,蒙牛元气恢复,不但没有改正自己曾经的过错,反而再一次将自己置于消费者的对立面。

可以说,在蒙牛诽谤门等恶性竞争事件的背后,是消费者自己一手壮大了蒙牛作恶的实力和勇气,是消费者纵容了蒙牛等魔鬼的恣意妄为,每一个蒙牛消费者是这出丑剧的隐形导演。错全不在他人,他人不过是利用了消费者的此种劣性而已。对于一个视消费者生命健康不顾,而且谎话连篇的企业,消费者连最基本的的拒绝行为都没有,这不值得反思吗?

就此折射出了中国消费者存在的本质问题——消费素养低下。反映到整体表现上,一是不主动,不深入的摄入信息,盲目听信广告的一面之词,选择商品喜欢跟风且一拥而上,缺乏对健康、安全消费品牌的独立自主地界定和分辨;二是容易淡漠和放弃属于自己的消费权益,缺乏对商品营销法规的基本认识和理解;三是贪图小利,极易被作恶和违法企业收买和哄骗,最后导致集体沉默;四是消费惰性严重,很多人懒得修正自己的消费行为,即使在被伤害和蒙骗的情况下,也很难去主动改变消费习惯。

个人四点浅见

消费者如何提升自身的消费素养?本人主要从四个方面谈谈自己的浅见。

首先,消费者必须降低对欺诈等商业侵害行为的容忍度,清晰理智地分辨企业对外营销行为的恶意性和失误性。对有恶意行为的一次否决,从意识上坚决抵制和拒绝有过作恶行为的企业和品牌。对于失误行为,企业在此后及时、诚实地坦陈,并进行陈恳地道歉或合理地修补则可以给予谅解。通过消费行为来对企业经营行为实施强制约束,消费者的约束比任何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更有效。

其次,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尽可能多的摄取与自己消费有关的信息,改善信息摄取不对称和被动的境况。如此一来,才能做出理智的消费决策,形成独立、自主、合理的消费意识和习惯,提高个人的消费素养。特别是对于攸关生命和健康的产品选择,更要做到更深入全面的了解,选择时要慎之又慎。对于大多数广告宣传来说,其本身就是一个造句,可以有不同种的修辞手法,但是表达的肯定与事实本身有或多或少的出入。在消费选择时,如果只听信广告宣传的一家之言和片面之词,而没有全面客观的了解,极有可能受骗,这在保健品和减肥药市场最为突出。

再次,对不能够完全信任的产品和品牌,能够及时修正消费习惯,降低消费风险。消费者非常容易对某种产品或某个品牌产生高度粘性,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对于不能够完全信任的一定要尽早放弃,寻找值得信任的产品和品牌。最能够降低消费风险的做法就是,尽可能采纳生活口碑(网络口碑是另外一回事),因为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的检验结果是最可信的。必须相信,品牌价值的真正体现是生活口碑。

最后,消费者必须提高消费权益的保护意识,消费时要明确个人所享受的权益。一旦权益受到侵犯坚决维护自身利益,绝不能因小失大,纵容放弃。因为每个人的权益维护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其他更多的消费者有着积极的影响。只有广大消费者集体建立了权益保护意识,企业的作恶风险自然增加,企业必将规范自己的商业行为。

商业文明 人人有责

消费者存在的消费素养问题,不单单是消费者个人的全部原因。针对消费素养低下的问题,政府监督机构、政府执法机构、社会媒体、舆论领袖、明星偶像等组织和个人也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提高消费者消费素养,重塑商业文明,除了消费者积极主动地提升消费素养外,以上这些主导舆论导向的角色也必须承担起积极有效的引导和普及义务。

中国有句古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话对于那些认为自我感情受到莫大的伤害,智商受到莫大的羞辱的蒙牛消费者来说,最合适不过了。所以,重塑商业文明,规范消费市场,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应该有意识的提高我们每个人消费素养。可谓商业文明,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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