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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深夜冒险救跳江女获50元是喜是忧

(2013-09-10 06:40:10)
标签:

杂谈

社会时评

    5日晚11点许,佛山一女子跳江自尽,因河堤高3米多,数十围观者无法相救,最终一流浪汉冒险跳入水中,将女子救到河边。因无法上岸,女子也已浑身无力坐不稳,脚部受伤的流浪汉只得一直托着该女子坐在河边台阶上。直到半小时后,消防队员赶到用绳梯将二人救起。医生对廖先生脚部伤口简单清洗。廖先生怕感冒后没钱治,想赶紧回去换衣服。被救女子老公给了50元,让他买药打车。《红网》   

 

              http://s13/bmiddle/4cdb87d5gx6Cxa9PaYQdc&690
         

                 廖先生坐在“家里”的凉席上。事发已三天,其两脚仍肿着。 南都记者 冯雷亮    

    看此新闻,让人感觉有喜有忧。喜的是跳江女子得救了,而且是一位流浪汉舍命相救;忧的是在该女子跳江时,那么多的围观者竟然没有一个人肯跳下去相救,令人或多或少有些心寒。话说回来,流浪汉也没有需要什么要求和回报,只是怕感冒,被救女子的老公给了流浪汉50元钱打发。

    首先,我们不需要对50元的多少做出衡量和比较,也无需小题大做,救人本是一种提倡的风尚而不是为了得到回报去索取,要是为了回报,这50元是远远不够的,对有些人来说,也许摆再多的钱在他的面前,也不会下水救人的;其次,问题的关键是给流浪汉50元,大都数的人认为给得太少了,认为被救女的老公也太小气了,是不是因为对方是流浪汉老实巴交而轻视,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还有,流浪汉获50元,这50元不是生命的筹码,更不是道德的酬金,而是看到了见义勇为的一种品质和正能量,我们千万不能把这种道德行为去“曲解”,更不能对“有偿救助”加码;再说,各地都有“见义勇为”基金,我们是否要为该流浪汉申请一下,毕竟流浪汉这种行为也属于见义勇为的范畴,不管奖励多少,也是弘扬一种正气的能量,更不能因为他是流浪汉而忽视而另眼相待。

    不管怎样,跳江女获救了。但从中也带给我们更多的启示:一是那么多围观者不肯出手相救跳江女子如此冷漠为何?二是流浪汉获得50元为何社会的舆论是给得太少?三是难道仅仅是流浪汉救人就得不到各方面的重视而是有种歧视观点在作祟呢?那么,流浪汉深夜冒险救跳江女获50元是喜是忧,答案应该是民众和社会给予的,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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