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上海快讯:有网民发帖称上海高院副院长等5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等情况。上海高院回应称,经查,帖中所指陈雪明现为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赵明华现为副庭长。对此,上海高院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新华网》
听来新鲜,法官“集体嫖娼”?有点让人难以置信,可这又是事实,而且发生在我们的大上海。假如,这些高高在上的法官,不去把爆料人的房产执行,让爆料人走投无路,也许这些事情就不可能被披露,被发觉。要是真是这样,不知这些法官还要做出多少次的“集体嫖娼”的犯罪行为。不管爆料人出于何种目的,至少,拔掉了这几个蛀虫,为党内清除了祸手,还是大快人心的。
提起犯罪,总让人联想,那绝对不是法官们所作所为的,法官是懂法的,是公判他人的,是执法者,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需自身硬。可怎么也跟着犯浑,干着违法的事情来呢?可再又一想,人吗?不管官大官小,总是有七情六欲的,难免要犯一下糊涂。可“集体嫖娼”不是闹着玩的,更没有那么简单了,关键他们是法官啊,国家的公职人员,能这样目无王法吗?面对这样知法犯法的法官们,你们知罪吗?更玷污了法官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严。也许这些法官们拿法律当儿戏,要是在法庭上以这样的姿态出现,也许会草菅人命。以这样的嘴脸出现在民众面前,丑态百出,这种影响是极坏的,极其恶劣的。
其实,我们知道什么是集体的力量。但用在这些腐败分子身上就没有意义和价值了。要知道,集体在我们的心中,占有着几多荣誉。比如,先进集体,光荣集体。可曾几何时,集体这个词就变味了,转向了呢?什么“集体受贿”,什么“集体消费”,什么“集体旷工”,如此等等,提起集体,总有点让人发术,总是一种不好的征兆。这也是很多为官之人,利用集体来干腐败和犯罪的新点,应该值得注意,值得深思,值得有关部门和机构,严加监督与打击,不能让此不正之风蔓延。法官“集体嫖娼”更是让人震惊,估计在这样的场合里,不知前前后后有多少官员被这花红酒绿的生活所吸引所堕落所腐化,该彻底查一查,严惩不贷。如不然,执法者的公性度在民众心中会大大降低。
对于法官“集体嫖娼”案,也无需说得太多,希望看到一个最终的结果,不仅仅是停职那么简单。要能让民众满意,也算是一个对得起社会和民众的一个交代。对于那些执法者而言,也再次敲响了警钟,执法者藐视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是玩火自焚。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说,这些法官们,不可能不知道这些行为的后果。我们要说,作为执法者们,更应该本着对社会对自己负责态度,拒绝犯罪,更要收敛地收起你们那丑恶的嘴脸,而不是戴着官帽,干着肮脏的勾当,有损法官形象,亏欠于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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