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之后,因为“审计署报告证实属实”,曾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和质疑的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日前再度成为媒体和网络关注的焦点。该中心主管单位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11日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称,相关行为属于“制度缺陷”,“最牛工资”问题“已在2011年度内全部整改完毕”。
我们来看事情的经过:据有关报道披露,审计署的审计报告表明,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两年的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2.76万元和30.57万元。此外,报告中特别提到,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感觉很纳闷:一是有点变相的单位“小金库”的成分和水分在里面;二是藐视设立这样的部门,倒为某些领导谋取暴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渠道;三是用纳税人的钱建起的物业是否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四是用公共收入发“最牛工资”是否属于违规行为;五是有关部门肯定存在监管失位的责任;六是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二万不了了之,是否有点处罚过轻,过于草率欠妥;七是作为这样一个市场机构,应该属于事业单位,也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就可以用“制度缺陷”来掩盖吗;八是更有点官商不分的味道,实属钻国家的空子;如此种种,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应该给予民众一个比较良性的合理的说法和解释,如任其发展下去,对国家对社会对民众对纳税人而言,都是一种损害。在此也提醒这家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也不要为“三不管”而沾沾自喜,假如政府不管,上级不管,有关部门不管,唯利是图,总有自讨苦吃的一天。
再者,就事论事地说,这家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发这样的工资,说没有处罚依据,真让人匪夷所思,其实,看完整篇新闻的报道内容,从头到尾,就是一笔糊涂账:该中心的性质是一笔糊涂账,到底是事业单位还是个体行为,可又是属于事业单位有管理权限;自有物业的产权是一笔糊涂账,管理性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收支两条线,该中心却是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政府根本不管经费;公共财政也是一笔糊涂账,从前至后,没有任何部门对这家中心行使监督管理,纳税人更无从说起,可谓对内部的财务自行支配,造成了一种无形的漏洞。
其实,这样的现象并非个案,而且很多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我们必须追问的是,类似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这样的“怪胎”现象有多少?到底还有什么部门可以监督这些“食利驻虫”?是否要对这样的市场机构实施监督,是否对财务要对纳税人甚至社会公开公布,像这种一本万利,打着政府的旗号来吸取社会公共资源的部门,我们的政府是否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予以强化与整顿,不要再这样有违社会利益的事情发生,毕竟用这样的钱发最牛的工资,民众会很反感的。
希望有关方面引起重视,不要再让这些本应受到保护监管的国有资产流入到个人,或者沦为某些部门的“小金库”,这也是社会发展前行中面临的一个十分敏感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管处罚无依据也好,制度缺陷也罢,既然有了这个例子在,就要引以为戒。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再言之,处罚无依据的说法也太牵强了些。那么,这家中心到底目前工资有没有降下来或者是多少,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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