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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派出所所长遭勒索及时汇报处置谈起

(2011-11-15 11:54:29)
标签:

王所长

山东

派出所

短信

贾汪

文化

话说,徐州贾汪公安分局鹿庄派出所所长王涛收到一条勒索短信。对方称要其打四万元,要不然会引爆在某小区安放的炸药,并提供了银行卡号,要求晚上六点前钱必需打到卡上。

看到这条短信王所长没有迟疑,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及时向贾汪分局领导请示汇报,贾汪警方十分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抓捕行动。说到这,我们先为这位王所长鼓掌,凭着警察的职业习惯和职责所在,没有把这条短信当做垃圾短信去对待去处理。

我们再来看,现如今的利用手机短信骗取钱财的信息可谓铺天盖地,短信内容也千变万化形式多样,对普通人来说,看到这种短信也许会不屑一顾,甚至看了就删了,但也有一些人会上当。

我们要说,为什么这家派出所民警公示栏里那么多民警就选择王所长为勒索对象呢?一是说明此人有点胆量,敢和所长较劲;二是此人也许认为所长权力大能解决问题;三是由于此人外面欠下一屁股债务,还不如通过这种手段到监狱里过日子。其实,就这么一条短信就让王所长火冒三丈,大动干戈。自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作为派出所所长,竟敢有人威胁他,勒索他,出于个体考虑也得和此人较量较量,看他还敢不敢和所长挑衅。出于工作考虑,毕竟短信中提及炸药安放在其管辖的小区内,不得不处置。

假如退一步讲,此人把短信发给那些所谓的“工商所长”“土管所长”“环卫所长”会这么快就立案破案吗?这里肯定要打一个问号。假如短信是发给民警或者那些联防队员们,这位派出所所长会同样去对待吗?会这么及时向上级汇报吗?再假如在处理这件事情中,贾汪警方主动打款五千到其卡上,一是为了刑侦手段需要;二是为了控制局面拖延时间;三是为了引犯罪嫌疑人露面,这倒无可厚非。但是不是符合法律程序呢?是不是有引诱的成分在呢?这只能当做一句旁外话。

再看现在,垃圾敲诈短信纷飞,又有多少短信能引起公安部门关注的呢?再说,没有人报案,也不可能有警察主动出击去取缔这些非法短信,就是报案了受害人产生了,更多的也只是不了了之。这件事处置这么及时,好就好在这条信息是发给派出所所长的,所长自然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本身就是负责打击犯罪的主体单位和责任人,有什么事不好办的,说查就查,说办就办,可大可小。

总算好,经过贾汪警方四天四夜的跨省抓捕,在山东把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后来刘某交代,炸药子午须有只是吓唬吓唬所长的,至于怎么得知所长手机号码的,是其路过该派出所民警公示栏里看到的。由于外面欠债,就动起了用手机短信勒索王所长的念头。你说,有什么念头不好动,非要动到派出所所长的头上,不是找死。

这起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但留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要是每一起案件,都象王所长这样有高度的责任感,及时出警及时处置,就是所有受害人的幸事,也让犯罪分子早落法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也不会遭受更大的损失和安全。但这起事件,也只是个别案例,谁敢没事干就拿短信勒索派出所所长,真是活腻了,不过象这样的稀罕事毕竟少之又少。对有些派出所或者派出所所长来说,就不要说这样一条短信了,就是接处警有时都迟迟不到,更不要大谈破案了。

从这位王所长身上对一些执法机构而言,是否要学习点什么?但好像又失去了些什么?还是请大家畅所欲言,一家之言,不足挂齿。

相关链接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1-11-14/101761559475.html?opsubject_id=to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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