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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佛山阿婆立碑重奖好吗?

(2011-10-19 19: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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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杂谈

杂谈

广州佛山这几天成为了全国的焦点,就是因为两岁幼童被车碾后,十八位路过者视目无睹,最终被一位好心阿婆救助的消息轰动了全国。

事件发生后,民众对那十八位过客恨之入骨,各种建议和说法也随之而生,有人建议为阿婆立碑,有人建议奖励200万以示激励民众学习阿婆的精神。

笔者看后,也为之震撼,对建议也举手赞成,这毕竟是宣传道德风尚的一件大好事。但细细想想,也不能太过火。要是立碑,先问问佛山人能否答应,能否同意,事情出在他们那,已经给城市抹黑了丢脸了,谁还能愿意在他们那立这个碑,那不是打佛山人的耳光吗?

假使说,就在那立碑,该看的还是会看,不会看的只当做是一个广而告之的广告宣传栏而已,碑自在人心。也许又会被人偷偷地砸了这个碑,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因为这件事件,已经伤了这座城市民众的心。

再说,有人建议要奖励200万,其实这有点夸张了,很多事件不是靠更多的奖励才能收买人心来达到宣传效果和目的的,关键还在于这个社会环境以及人心问题,心为善者肯定会主动出手相助,心不为善者你就是用轿子抬他去做好事,也未必能成行。

再者,毕竟我们国家没有实施哪个条例颁布哪个法律来规范和行使民众必须要做好事的权利和义务,不像德国就有法律规定,在可以帮助而不予帮助的前提条件下,最高可以判处一年的徒刑。

做好人好事,凭良心讲民众不是不愿意,而是被这个社会发生的好多不良行径吓怕了,比如搀扶老人惹上官司的南京彭宇案至今未了,民众不敢无缘无故地主动做好事,真怕到时会引火烧身。

这些事件近阶段发生不少,甚至上个月,一名解放军战士去搀扶一位跌倒的老人,也被造成误会惹上麻烦。基于这些,真的让民众的思维走进了一个误区,到底好事能不能做,成为了民众心头的一大疑虑。

更为离谱的是,这名小孩被碾后,路过的人当中认为是有人在使诈,就是社会上常见的“碰瓷”,所谓“碰瓷”就是故意造成一个假象现场,让人往里面去钻,以此来骗取他人钱财,民众的心理其实很简单又很复杂,你说,一个小孩被碾成这样会是“碰瓷”吗?真是不可想象,更是不可理喻。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事例,所以更多的人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所谓“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就验证和说明了这个道理和心理反馈现象的产生和形成。

现在不管怎样,事件已经发生了,我们只能呼吁社会和民众,只能凭良知去做事,靠强迫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靠各种奖励也只能是象征性和针对性的,不可能做一个好事就奖励200万,要是这样,谁都想做好事,这无数的200万谁敢来承担和支付,估计政府也不敢接这个单。这位好心阿婆救女童绝非为名为利,而是出于人性的善良本质。立碑扬名或收取钱财获利,肯定不是阿婆的愿望。

不管为阿婆立碑也好奖励也罢,我们提倡的是在必须要帮助的时候还是帮助一把别人,有时如果昧着良心过日子,也幸福快乐不到哪里去?

至于奖励阿婆是必须要的,但200万就大为不必了吧。至于立碑,就要看佛山民众的意思了,不要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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