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升級至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2007 或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2003
之後,您可能會發現某些規則遭到停用,並且無法加以啟用,而其他規則仍正確地運作。
如果您嘗試啟用已停用的規則,就會收到下列錯誤訊息:
無法將一個或多個規則上載至 Exchange
伺服器,規則已經被停用。可能的原因是某些參數並不被支援或是沒有足夠的空間可儲存您的所有規則。
如果信箱中的規則超過 32 KB
大小,就會發生這個問題。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上信箱的規則大小限制為 32 KB。在 Outlook 2003 和 Outlook 2007
中,大部份的規則大小已經有所增加,以提供 Unicode 格式的支援。
注意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中信箱的規則大小限制已增加至每個信箱 64 KB
的預設大小。現在規則限制是可自訂的限制,最高為每個信箱 256 KB。
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使您的規則還原,請使用下列一或多個方法來減少現有規則的大小。
方法 1
將規則重新命名為較短的名稱。如果要重新命名 Outlook
中的規則,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1. |
在 [工具]
功能表上,按一下 [規則及通知]。 |
2. |
在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標籤上,按一下您要重新命名的規則。 |
3. |
在 [變更規則]
清單中,按一下 [重新命名規則]。 |
4. |
輸入全新且長度較短的名稱做為規則名稱,然後按一下
[確定]。 |
5. |
按一下 [確定] 關閉
[規則及通知] 對話方塊。 |
方法 2
刪除任何的舊規則。如果要刪除 Outlook
中的規則,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1. |
在 [工具]
功能表上,按一下 [規則及通知]。 |
2. |
在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標籤上,按一下您要刪除的規則。 |
3. |
按一下 [刪除],再按一下 [是] 確認刪除。 |
4. |
按一下 [確定] 關閉
[規則及通知] 對話方塊。 |
方法 3
合併類似的規則,以減少規則的全部大小。如果可以,請合併類似的規則,以減少規則的全部大小。合併類似的規則之後,刪除不再需要的規則。如果要編輯
Outlook 中的現有規則,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1. |
在 [工具]
功能表上,按一下 [規則及通知]。 |
2. |
在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標籤上,按一下您要編輯的規則。 |
3. |
在 [變更規則]
清單中,按一下 [編輯規則設定]。
視情況修改規則。 |
4. |
完成之後,按一下 [完成],然後按一下 [確定] 關閉 [規則及通知] 對話方塊。
注意 如果規則屬於僅限用戶端的規則,您必須按兩次
[確定],才能關閉 [規則及通知] 對話方塊。 |
方法 4
將您的個人資料夾檔案 (.pst)
移至具有最短路徑名稱的位置。如果您擁有會將電子郵件移至 .pst
檔案的規則,請將您的 .pst 檔案移至具有最短路徑名稱的位置。例如,將
.pst 檔案移至如 C:\
file_name.pst 等位置。如果要移動
Outlook 中的 .pst 檔案,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1. |
在 [功能窗格] 中,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個人資料夾] 或顯示具有 .pst
檔案的資料夾名稱,然後按一下 [folder_name 的內容]。
注意 這個資料夾一定是 [郵件]
中 [功能窗格] 的最上層資料夾。 |
2. |
在 [一般]
索引標籤上,按一下 [進階]。 |
3. |
在 [檔案名稱]
文字方塊中,記下完整的路徑和 .pst 檔案的檔名。 |
4. |
按兩次 [確定]
以關閉 [folder_name
的內容] 對話方塊。 |
5. |
結束 Outlook。 |
6. |
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檔案,將您的 .pst
檔案移至新的位置。
注意 根據預設,.pst 檔案的位置為 drive:\Documents
and Settings\user_name\Local Settings\Application
Data\Microsoft\Outlook 資料夾。預設位置是隱藏的資料夾。如果要使用
Windows
檔案總管來找出這個資料夾,必須先將隱藏的資料夾設定為顯示。如果要執行這項操作,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a. |
在 Windows Explorer 中,按一下 [工具] 功能表上的 [資料夾選項]。 |
b. |
按一下 [檢視]
索引標籤。 |
c. |
在 [進階設定]
區域中,按一下 [隱藏檔案和資料夾]
下的 [顯示所有檔案和資料夾]。 |
d. |
如果要看到所有的檔案副檔名,請按一下以清除
[檔案和資料] 下的 [隱藏已知檔案類型的副檔名]。
請注意,隱藏的資料夾會顯示成灰色,表示該資料夾並非一般資料夾。 |
e. |
按一下 [確定]。 |
|
7. |
使用下列其中一個方法開啟 [控制台] 中的郵件項目:
" |
如果要在 Microsoft Windows XP 或 Microsoft Windows
Server 2003 電腦上執行這項操作,請按一下 [開始],按一下 [控制台],再按 [使用者帳戶],然後按一下 [郵件]。
注意 如果您使用的是「傳統」檢視,請按一下 [開始],再按 [控制台],然後按兩下 [郵件]。 |
" |
如果要在 Microsoft Windows 2000
電腦上執行這項操作,請按一下 [開始],指向 [設定],再按 [控制台],然後按兩下 [郵件]。 |
|
8. |
按一下 [顯示設定檔],然後按一下含有您 .pst
檔的設定檔。 |
9. |
按一下 [內容],然後按一下 [資料檔案]。 |
10. |
按一下您剛才移動的 .pst 資料檔案,然後按一下
[設定]。 |
11. |
出現未在原先位置找到資料檔的提示時,按一下
[確定]。 |
12. |
找出並按一下新資料夾位置中的 .pst 檔,然後按一下
[開啟]。 |
13. |
按一下 [確定],然後按兩次 [關閉]。 |
14. |
按一下 [確定]。 |
15. |
結束 [控制台]。 |
16. |
重新啟動 Outlook。 |
方法 5
取消選取
[僅在此機器上]
核取方塊。如果您使用規則將電子郵件移至 .pst
檔案,除非您正從其他用戶端電腦存取您的 Exchange Server
電子郵件,否則,請按一下以清除
[僅在此機器上] 核取方塊。如果要在 Outlook
中執行這項操作,請依照下列步驟執行:
1. |
在 [工具]
功能表上,按一下 [規則及通知]。 |
2. |
在 [電子郵件規則]
索引標籤上,按一下您要編輯的規則。 |
3. |
在 [變更規則]
清單中,按一下 [編輯規則設定]。 |
4. |
如果已選取,請按一下以清除 [僅在此機器上] 核取方塊。 |
5. |
完成「規則精靈」。 |
6. |
按一下 [確定] 關閉
[規則及通知] 對話方塊。
注意 如果您使用指向本機資源的僅限用戶端規則 (例如將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