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不喜欢的
艾凌
佛教说,耽于迷醉,因过于执着。所以活得通达要破执。虽入不惑,是不执的年岁,却还是那样爱憎分明。
写字读字偏爱五号的字,再大点虽方便却不欢喜。
喜欢读诗歌,喜欢骨感铜质的有穿透的文字。
相信诗歌和爱情是天生的。相信爱情是灵魂的。
喜欢寂静的燃烧的生命,不喜欢喧嚣的张扬。
喜欢时光打磨的温婉激情,不喜欢娇艳一刻的俗世贪欲。
喜欢草木和雪。
喜欢轻音乐。喜欢那些穿透灵魂的歌曲:yesterday once more,scarborough
fair,brees……
喜欢红色、黄色、绿色,白色、黑色。喜欢穿黑白搭配的衣裤。
不喜欢博客的头像是古人的长发长袖,不喜欢文字的插图配衣袂飘飘的古人。没理由的不喜欢。
喜欢读小说,喜欢先读小说的评论,喜欢读书先读作者 。
不喜欢繁琐刻意的华丽辞藻,喜欢剔除肉末后的筋骨。
喜欢珠玉的温润。
喜欢安静简朴的生活。不喜欢为了追求更多的物质过度耗费有限的生命。
喜欢的人或事物,随着时光会更醇厚,不随其本身变质或腐朽而变化。只会尊重和理解,信奉我喜欢与其无关,喜欢仅是我私人的事。喜欢最后超越了人或事物,成为我的信仰或信物。
喜欢的是要命的欢喜,不喜欢的是要命的烦厌。这是我的人生局限。再突破也只能做到尊重,但是我会选择与不喜欢的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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