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小说精神探索的空间
——读谢有顺小说课堂之十《内在的经验》
赵爱玲
谢有顺指出,现代小说不同于传统小说之处,在于它深入的是现代人的内心世界,写的是人类内心那种极为隐秘而细微的经验,那种不安、恐惧、绝望,根植于内在的人——这个内在的人,是一种新的存在经验,也是现代小说最重要的主角。在这个内在的人里,作家追问存在本身,看到自己的限度,渴望实现一种存在的超越,并竭力想把自己从无能、绝望、自我沦陷的存在境遇里拯救出来。而如何才能获得救赎,这就不仅是一个文学话题,也是一个宗教话题。
接着,谢有顺谈了东西方之间在宗教方面的差异。中国式的救赎存在于内在觉悟。他以鲁迅作品《狂人日记》为例,在鲁迅的精神视野里,他并不相信有一位救赎者——上帝,具体到狂人身上,也就没有一个外在的声音来提醒他该不该吃人,他的所有价值判定都来源于自我觉悟。鲁迅的生命哲学是不相信有外在救赎的,他只是对生命本身存着一种自信,他接受尼采,也和这种生命的自信不无关系。他相信生命会发生改变,这也暗合了古代圣贤的教导,只要你肯努力,人人皆可成尧舜,“德辉动于内”,“礼发诸外”。一切从心开始,不是向外求,而是向内求,所以钱穆说中国若有宗教的话,那就是“人心教”。王阳明去世前写“我心光明”,弘一法师圆寂时写“悲欣交集”,讲述的都是心的故事,是个人的内在觉悟。觉悟即救赎,一种中国式的救赎。
但在西方的文学背景里,生命的改变或存在的救赎,主要得力于倾听外在的声音,无论是“旷野的呼告”,还是关于拯救的“福音”,都被描述为是来自上帝的声音,人只不过是这种声音的倾听者和跟随者。通过外在的声音来唤醒一个人内心,并通过这个声音所传输的生命意志,来完成对生命的救赎,以“新造”代替“旧造”,以“新人”代替“旧人”。这种对生命和救赎的理解,就是宗教的角度,它并不依靠人的觉悟,而是仰赖上帝的力量来获得拯救。因此,人的有限与上帝的无限,人的堕落与上帝的圣洁,就构成了西方文学作品中的根本冲突。我们读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读卡夫卡的小说,关于上帝是否存在、人如何才能获救的问题,一直他们小说里的中心问题。他们在相信与怀疑之间徘徊,但上帝存在与否可以争论,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他不具备永恒的品格,所以也就无法实施自我拯救;人离开上帝之后,不断堕落,最终完全被自身那黑暗、绝望的经验所粉碎,如卡夫卡所形容的,人成了虫豸,成了小动物,只能内心惶恐地谛听外面的动静。人要从这种境遇里得救,就只能等待圣灵的降临,等待拯救者的到来。
谢有顺认为一个小说的价值在于是否有天问精神。我的理解是关于罪的问责、精神追问、精神救赎。在这点,东西方也存在文化差异。在西方,所有罪的思想的核心,都是指向那个不信的罪。正如所谓的罪人,不看你是否在行为上犯了罪,而是因着不信,你在性质上就已经是罪人了。是罪人,就需要悔改和救赎,就需要重新回到相信的道路上来,以重新确认人与上帝的关系。这种观念,和东方思想有着很大的不同。按照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里的看法,西方社会的文化形态和日本的文化形态,可分别归结为罪感文化和耻感文化。“提倡建立道德的绝对标准并且依靠它发展人的良心,这种社会可以定义为‘罪感文化’。”罪感文化的道德标准来自宗教传统,来自上帝。李泽厚则认为,中国文化是一种乐感文化,肯定现实、此世的价值,以身心幸福地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作为理想和目的,所以,中国人很少有罪感意识。
这种文化差异,也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品格,它必然是以书写世俗生活的幸福与残缺为主体,而少有追问存在困境与寻找精神救赎的意识。王国维所说,中国文学更多的是写民族、国家、人伦的主题,而缺少探索精神、心灵和宇宙的文学传统。前者以《桃花扇》为代表,后者以《红楼梦》为代表。《桃花扇》式的关怀现世的作品为多数,而像《红楼梦》这种贯穿着精神性、超越性母题的作品,即便是到今天,也还是不多见的。《红楼梦》虽然也写实,多表达日常人情之美,但它以实写虚,创造了一个精神的幻境,在价值观上,它是有天问精神的。这在中国文学的传统中,是一种珍贵的叙事资源。
事实上,一部作品中是否有精神追问,是否有存在意义上的呼告,它的境界是大不相同的。这令我想起一个学者在一篇文章中说,由于自己早年读过了太多伟大的俄罗斯小说,所以现在根本无法阅读中国小说。我能理解他的这种感受。俄罗斯文学里面所响彻的,都是非常宏伟的精神辩论,托尔斯泰等人所写的,完全是一种内在的经验,他们绝不会把笔墨停留在那些无关痛痒的事上。鲁迅论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时,有一个精准的概括:“凡是人的灵魂的伟大的审问者,同时也一定是伟大的犯人。审问者在堂上举劾着他的恶,犯人在阶下陈述他自己的善;审问者在灵魂中揭发污秽,犯人在所揭发的污秽中阐明那埋藏的光耀。这样,就显示出灵魂的深……在甚深的灵魂中,无所谓‘残酷’,更无所谓慈悲;但将这灵魂显示于人的,是‘在高的意义上的写实主义者’。”确实,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中,审问者和犯人是同时存在的,这就为作品创造了一个自我辩论的场域。一个我在审判另一个我,一个我又在为另一个我辩护,这种争辩,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精神旋律。鲁迅的深刻,也得益于此。他的作品,往往也具有审问者和犯人这两种精神维度。鲁迅说,我不单是无情地解剖别人,更无情地解剖自己。他在给许广平和其他朋友的信中,曾反复强调,自己的思想过于黑暗,觉得身后仿佛有鬼跟着,总是拖着长长的黑影。他看到了自己灵魂里的残疾、黑暗和肮脏的,但他不回避这些,他正视自我内部的疾患,这是了不起的一种眼界。
只是,鲁迅之后,有这种自我审判意识的作家太少了。在当代,有太多的作家都在写那种醉生梦死、欲望横流的生活。在他们的作品中,读不到一丝作家的自责,更没有自我审判、自我愧疚的姿态。其实,忏悔、自责是特别值得珍视的写作情怀,它能够把一个人的写作,带到另一个境界。譬如,我曾经听莫言在几个场合说过,包括他谈自己的长篇小说《蛙》,反复说要把自己当作罪人来写,这对中国作家而言,显然是一个新的写作角度。因为莫言一旦有了罪人及罪感意识,他的作品就会打开另一个精神空间,就会诞生新的内在经验。
《活着》最后写到,福贵和一头牛对话。这里面有一种禅宗的思想,人变成牛了,具有牛一般的忍耐力和承受力了。这表明人承受了无数的苦难之后,已经麻木了,苦难也已经不再是苦难了。余华把这解释为福贵的内心变得宽广了,但也可以说,这是内心麻木了。这是很典型的中国人对待生存困境时的态度:他不会在苦难的处境里一直追问下去,而是会找到一种消解苦难的方式,使自己快乐起来。这就是刘小枫所说的“逍遥”精神。他在《拯救与逍遥》一书中说,西方人在面对苦难时会选择旷野呼告,以期待拯救者的出现和来临;中国人则通常选择对苦难进行自我消解,进入一种逍遥、自在、忘我的境界,以期实现对苦难的忘却。福贵就是一个忘却了苦难的人。
如果只有逍遥哲学,文学是很难获得深刻品格的。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为何会觉得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品质?就在于鲁迅不是逍遥的,鲁迅是承担的、前行的。
谢有顺认为,关于存在,关于内在的人与内在的经验,都可以用这个声音问题来总结。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自我,都有其内在的经验,以及内心的生活,无论年轻还是年老,都是如此,关键是我们听不听从内心的召唤。按鲁迅的解释,内心的声音可以来自生命本身,这就是中国哲学所强调的心里面那善的声音,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人生来就有“四端”,有恻隐之心、丑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内心的声音都会出现,它告诉我们这样做,对还是不对,并等待你的内心作出抉择。在西方文学里,这声音往往来自人以外,来自那个更高的拯救者,是他在召唤人,并激发人起来跟从这个声音。
其实,鲁迅所说的审判者和犯人的辩论,也可看作是一种关于声音的较量。这种较量,往往就是一种自我辩论。内在的人,是经常有不同的声音在内心激辩的人;内在的经验,就是这种内心激辩的真实写照。德国学者G·R·豪克有一本书叫《绝望与信心》,他阐释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对于当今时代而言,绝望的存在可能是一个无以辩驳的事实,可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绝望的背后,还有微弱的信心,还有希望的存在。两种声音的辩论,绝望与信心的交织,就构成了人类丰富的内心世界。一种有重量的文学,就应该多关注这些内心的争辩和较量,就应该在作品中建构起这种独特的内在经验,惟有如此,文学才能有效地分享存在的话题,并为当下人类的存在境遇作证。
说现在是向内转的时代,其实就是说现在正进入一个倾听内心声音的时代。里面的声音一旦越来越响亮,外面又有倾听和配合者,并不断地有人站出来呼吁人应该如何活着、如何有意义地活着,现状就会发生改变。
雅斯贝尔斯在战后的反思,他说:我们全都有责任,对不义行为,当时我们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大声呐喊呢?假若我们沉默、拒绝发声,就会助长这些暴行。可见,强调内在的人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外在声音的提醒,两种声音并存,才能见证人的完整性。
谢有顺的这个关于小说内在经验的讲座,对于我写小说存在的问题以及遭遇的瓶颈来说,是及时的点醒。是呈现还是追问?曾经对于我是哈姆雷特式的追问,现在我明白了。精神的追问,才是真正有重量的文学。最重要的发现是,真正的文学是有责任的,既有小说人物内在经验的呼喊与挣扎,也有不沉默不拒绝发生的大声呐喊。这对于写作者而言,要有一种关注世情的深刻的自省自觉的精神,同时具备强烈的文学担当意识。
非常感谢这个小说讲座,它不仅对我写小说有益,而且对于读小说点评小说很有益。觉得先前读过的萧红的小说就是有着精神追问和反映精神探索的文学作品。张爱玲的作品多以书写世俗生活的幸福与残缺为主体,而少有追问存在困境与寻找精神救赎的意识。我先前的小说也是如此。需要挖掘精神探索的空间。
(此文依据谢有顺文字编写:谢有顺小说课堂之十:内在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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