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良心就是将枪口抬高一厘米

标签:
良心法庭公正德国射杀小伙子审判文化杂谈 |
分类: 一家之言 |
《三字经》里说,人之初,性本善。这说明人从本质上说是善良的,只是后来在成长的过程中受了环境的影响才开始蜕变:有的人变得更加善良,良心发扬光大;有的人则慢慢地变得不善良了;有的人甚至良心泯灭,丧尽天良。
应该说,在这方面,我们的传统道德伦理和文化价值观念中,的确有诸多可取的东西,像“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得饶人处且饶人”等等,都反映了我们这个民族崇尚善良、宽容的品质。但也不必讳言,我们的文化中也有不少诸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糟粕,有很多应该引起我们反思的一些东西。君不见,贪得无厌的腐败分子,或者杀人如麻的犯罪分子在大难临头的时候,大多有临时抱佛脚的习惯,但他们大多是求菩萨保佑他们侥幸过关,逃避惩处,很少有在菩萨面前忏悔自己罪过的。
在中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做好人已成了一个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举动。现今,如果有一个老太太在大街上不慎摔倒,很多人包括笔者自己在是否赶紧走上去将老太太扶起来的问题上,心里总要打鼓甚至要犹豫再三。为什么?很多好人的心凉了----笔者就曾亲眼看见一个老太太摔到,别人将她扶了起来,可老太太一把抱住了那个好人,硬说是那个好人将她撞倒的。结果那个好人不但没当成好人,还被后来赶来的老太太的闺女“责成”给老太太治好伤,治好病……
当一个社会金钱至上、没有英雄、没有未来、信仰丧失的时候,这种现象便变得司空见惯。可怕的是,“这是个高度危险性的举动”竟然为庄严的法庭所认可---这就是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3年前,南京青年彭宇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结果反被其家属起诉,要求赔偿。在唯一的目击证人证明彭宇是在老人摔倒后前去搀扶的情况下,法官却以证人没有目睹老人摔倒的情形因此无法排除二人相撞的可能性为由,判决彭宇败诉。也就是在那次宣判的旁听席上,为彭宇作证的证人面对记者的摄像机,大声说了一句可能会长久地烙在国人心灵上的话:“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正如一位博友议论的那样:就效力和影响力而言,“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这句话绝对会比南京法官依靠想象或想当然的推理所下的判词更有力,更能震撼人心。此后,类似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在证明这句判词的伟力。当人们面对不幸的摔倒者面面相觑,即使鼓足勇气决心做件助人为乐的好事,也要拉上旁观者事先作证甚至现场拍照时,当法官劝告人们做好事也要讲方法、注意收集证据而避免成为被告时,一个问题就会像洪钟一样在我们的头顶轰鸣:这人心究竟是怎么了?如果一个社会暴露出越来越多被撕开的伤口,又怎么能指望人心归于淳厚?行善有危险,助人须慎重,这种困局的形成当然有彭宇案的一份“功劳”,但仅仅归咎于此也未免过于简单。人心扭曲的时候,良心就不再能成为良心,而会变成伤心、痛心甚至死心。彭宇案暴露的不仅是中国世道人心的堕落,而且暴露了我们某些司法部门的无能和疲软,由此而留下的后遗症,恐怕以后用二代、三代甚至数代人的代价也难以医治了。
本来,让法庭来对良心进行裁决,应当是件让人欣慰的好事。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这个法庭本身就不一定具有伸张正义的能力,那么,又怎么让人去奢望什么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