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记忆27:原中东铁路中央医病房旧址#高山流水行学天下#

标签:
房产城市记忆民间文保历史文化 |
分类: 北方记忆 |








图片概述:回顾一篇文保界前辈曾一智老师当年保护这里的一些经过,向民间文保人士敬礼!
2008年的全文如下:
关于阻止哈医大四院拆改一类保护建筑原中东铁路中央医院旧址的建议
近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一类保护建筑急救中心被罩上绿纱网,经文保志愿者举报后,我们做了多方调查,得知这里原为始建于1899年的中东铁路哈尔滨中心医院旧址,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将要对此进行违反法规的改建。
1899年,由中东铁路工程局在哈尔滨进行大规模枢纽建设时,同时开工修建了中东铁路哈尔滨中心医院,,190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中东铁路中心医院是一 组占地面积较大,科目齐全的综合医院组群。俄文的名字为“Центральная
这个医院,早年是由许多外观别致,造型优美,颇具特色的单层砖木结构建筑和一部分楼房组成的。建筑物构成比较丰富活泼,适当的间隔使各科室自成一体,其中 部分保留完好的百年建筑被政府职能部门列为一类、二类、三类保护建筑。除建筑本身意义以外,中东铁路中心医院这一综合医院组群不仅是哈尔滨最早的医院,而 且也是中国近代医院中较早的一处,也成为哈尔滨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当年曾在这里就职、看病、出生的俄罗斯以及其他国家侨民(包括犹太人),经常回访,亦 为研究哈尔滨历史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必然踏察的重要地点。
庭院内古树名木茂密,还有数座俄式花园,使环境清幽静谧,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更有利于患者的康复。十余栋历史建筑和整个园区也已经被列为拟定的第四批保护建筑中的保护街坊而整体保护。
自从2004年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接手这里,院内一些具有珍贵历史人文价值并已经列入由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北京新都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哈尔 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铁路医院历史文化街区”的八座百年建筑(包括哈尔滨惟一的百年围墙)和一座五十年代 的建筑已被相继拆毁,院内仅剩四座保护建筑(一类保护建筑急救中心、二类保护建筑视光学中心、三类保护建筑核医学科、拟定的第四批保护建筑感染科)。许多 大树被非法砍伐,三处绿地(原为俄式花园)被铲平建停车场(见《黑龙江日报》2007年5月第五版《百年医院多座历史建筑被毁俄式花园庭院景观变废墟》一 文)。院内正在兴建与原有历史风貌截然不同的大体量现代建筑。上述违法事件尚在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中(我已在去年4月、10月、11月多次向南岗区行政执 法局举报哈医大四院违法砍伐大树和在一类保护建筑和拟定的第四批保护建筑旁违法建附加建筑事件,去年11月13日,南岗区行政执法局一位主管副局长请我去 局里面谈,我出示并提供了所有证据;在去年6月向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举报了哈医大四院违法拆除拟定的第四批保护建筑中的百年围墙和病案室,市规划监察执法 大队也已受理)。
马上就要被拆除改建的急救中心,是由当年负责哈尔滨铁路枢纽城市建设的首任工程师,阿列克赛.克列缅季耶维奇.列夫捷耶夫(А.К.Левтеев)
2004年6月,这座建筑被公布为哈尔滨市第三批保护建筑的一类保护建筑。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栋与哈尔滨历史息息相关的建筑,即将惨遭拆除厄运!据可靠消息,哈医大四院准备将其拆除后在原址建四层楼。还特地举行了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一致坚决反对拆除这座一类保护建筑。
《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规定:“一类保护建筑,不改变建筑原有的立面造型、表面材质、色调、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室内装饰;”既然如此,在这 个由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法规没有废止之前,就应该严格按照法规行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 权”,哈医大四院同样也没有违法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