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县公署旧址--2013年元旦庄河老街寻访【大连城市记忆】365之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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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县公署旧址位于城关街道红岩路461号,始建于清末,初为1906年清廷设立的
庄河厅衙,隶属于奉天省兴凤道。当时为平房,原为闲置当铺。建筑面积2268平方米。
日本侵占时期曾是庄河县公署。解放后为庄河县政府办公楼。1934年《庄河县志.建置
志》卷二,公廨四:“县公署,在治城上街中央路西,坐西朝东,原为已歇业之当铺闲
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治伊始,同治廷瑞以建筑官厅为难,因陋就简,租赁
公房为庄河厅署。三十四年(1908年)陈锡昌来莅斯土,禀准省宪备银六千五百两,将
该房买归公有”。民国2年(1913年)庄河厅改称庄河县公署。1928年庄河县公署改称
庄河县政府。1932年“庄河县自治执行委员会”改称庄河县公署,也称伪县公署,是日
伪统治时期的伪政权。1938年新建的伪公署办公楼在原址落成,建成具有近代欧式风格
的二层楼房两栋,分为主楼和附楼,总建筑面积1071平方米,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1945年解放后,先后为庄河县民主政府、庄河县人民民主政府、庄河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1986年重修。现为庄河市委党校办公楼。2004年被庄河市政府列为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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