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跟踪评价办法
(2012-09-29 11:11:01)
标签:
管理教育质量 |
分类: 教育管理 |
宜春一中教学质量跟踪评价办法
(试行)
为更加真实、客观、全面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实现对教师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调动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科目(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
1、评价指数
(1)离均值(20分)
设起始成绩为A(某学科全班学生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差额),对比成绩为B1、B2、B3......(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时该学科全班学生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差额)
计算方法:【1+(B-A)/ |A| 】﹡10
(2)进退值(20分)
设起始成绩为C(某学科全班学生年级排名总值),对比成绩为D1、D2、D3......(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时该学科全班学生年级排名总值)
计算方法:【1-(D-C)/ C 】﹡10
(3)贡献率(20分)
设起始成绩为E(全班总分前10名某学科年级排名总值),对比成绩为F1、F2、F3......(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时总分前10名该学科年级排名总值)
计算方法:【1-(F-E)/ E 】﹡10
(4)转化率(20分)
设起始成绩为G(某学科全班最后10名年级排名总值),对比成绩为H1、H2、H3......(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时该学科全班最后10名年级排名总值)
计算方法:【1-(H-G)/ G 】﹡10
(5)满意率(20分)
(满意率﹡1+基本满意率﹡0.8)﹡20
2、评价办法
(1)高一年级上学期、下学期均以第一次月考为起始成绩,高二、高三均以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起始成绩,高三下学期对比成绩由教务处视联考情况确定;
(2)离均值、进退值、贡献率、转化率对比成绩每学期不少于三次,分别取其平均值,如任教多个班级的,再取其班平均值,加上满意率得分即为该教师本学期最后得分;
(3)以上评价指数均由教务处进行计算,各年级负责按时上报考试数据;
(4)每大考(月考、期中、期末、模拟考、联考等)一次计算一次,每学期结束时汇总排名;
(5)教师最后得分及排名作为教师课务安排、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二、考查科目(体、音、美、微机、通用技术)
1、评价指数
(1)教学效果(40分)
每学期结束时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抽查,按不同年级、学科的教学目标任务设置考试内容,采用100分制,取平均分。然后3:3:4的比例将所有考查科目教师进行排名,前30%的教师40分,中间30%的教师35分,最后40%的教师30分。
(2)辅导竞赛(20分)
辅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含市级),辅导教师计10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2分、1分。
(3)组织活动(20分)
每学期除全校大型活动(田径运动会、艺术节等)以外,自主组织学生活动不少于一次,参与面不少于所在年级学生总数的10%。每次活动按效果优、良、中、差计分,其中优计10分,良计8分,中计6分,差计2分。参与面低于所在年级学生总数的10%的按对应效果的50%计分。
(4)满意率
(满意率﹡1+基本满意率﹡0.8)﹡20
2、评价办法
(1)教学效果由教务处负责、年级协助组织实施,按各年级、学科设置情况,从每班抽取5-10名学生进行考查,考查方式、评委构成由教务处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开展情况在考查前确定。
(2)辅导教师由各学科组提出建议,教务处确定并公示。竞赛辅导教师无主次之分的按该等次应得分平均计给每位辅导教师,有主次之分的,主要辅导教师(同一项目仅限1人)按该等次应得分计分,其余辅导教师按降一等次得分平均计分。团体奖按等次应得分平均计给该项目每位辅导教师,未设等次的团体奖按国家级8分、省级4分、市级2分平均计给该项目每位辅导教师。
(3)教师组织活动须报完整方案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负责对活动学生参与面及活动效果进行评估。
宜春一中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