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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伪造公司任命书 骗同学钱财被刑拘

(2011-08-30 16:32:14)
标签:

顺义警方

任命书

伪造

诈骗

刑拘

杂谈

分类: 区县警务

    近日,诈骗嫌疑人陶某,在大学实习期间,以给同学找工作为由,伪造公司任命书,索要5万余元进行潇洒挥霍,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云南昆明警方抓获,顺义警方经过千里之遥将其押解回京归案。

    2010年5月,顺义公安分局接陈先生报案称:同学陶某以为自己找工作为由,多次索要共计5万余元现金,并伪造公司任命书,至今下落不明。

    经民警了解得知,陶某是陈先生的大学同学,在实习期间,陶某说他的叔叔是某公司人事部副部长,可以介绍其到公司工作。陈先生信以为真,就拜托介绍工作。陶某以需要打点为由,向陈先生索要钱财。大学毕业后,陶某顺利地参加了工作,而陈先生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就多次找陶某帮忙,并先后给了5万余元现金。2010年5月,陶某告诉陈先生说公司聘任他为技术监督室副主任,并将“任命书”和“报到通知书”给了陈先生。当满心欢喜的陈先生手拿通知书到公司报到时,却被告知是假的。感到被欺骗和戏弄的陈先生打电话给陶某,手机已关机,到暂住地找,也已换了地方,于是就报了警。

    为尽快抓获陶某归案,民警多次查找未果,就上网进行通缉。

    2011年8月20日,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的“清风行动”中,陶某在云南昆明某工地被警方查获。

    顺义警方途经3400余公里,90余小时将陶某押解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陶某(男,24岁,山东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陈先生多次给钱后,也曾找过他的叔叔,结果被批评,说工作不能办。就这样拖了两年多,由于陈先生催的紧,给的钱又被吃喝挥霍一空,于是就伪造了公司的任命书,自己也知道纸里包不住火,干脆就将手机更换了号码,另租房居住,并主动要求公司到外地工作,哪曾想,在遥远的昆明工地被警方查获。

    目前,嫌疑人陶某已被顺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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