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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本市公安监管场所可网上申请

(2011-07-06 15:52:45)
标签:

北京市公安局

监所

首都之窗

参观

开放对象

杂谈

分类: 警方资讯
    2010年以来,随着北京市公安监管场所逐步实现对社会开放,越来越多的公众走进监所参观,增进了对公安监管场所的了解。
    2011年,为进一步深化监所对社会开放工作,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入所参观,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工作规定》。《规定》中明确了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的基本原则、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内容、申请审批程序和注意事项。特别在申请审批程序中明确规定,申请参观人员可在“首都之窗”北京市公安局网页上下载《申请参观公安监管场所审批表》,填好后通过互联网邮箱(p-js@bjgaj.gov.cn)进行提交,改变了以往需要到监所办理申请参观的做法,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公众到监所参观。
    另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公安监管场所已全部建成了廉政法制教育基地,社会公众可有组织地到监所接受廉政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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