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顺义公安分局天竺派出所抓获了两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被打的事主是他们的同事,而事情的起因竟是为了一件芝麻大点儿的小事儿。
2011年2月21日21时许,天竺派出所接事主小徐(男,19岁,河北人)报警称:他在天竺地区花梨坎红绿灯处被打。接警后,天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将相关当事人传唤到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经工作得知:事主小徐和动手打人的王某(男,19岁,北京人)都是某某压缩机厂员工,2月17日小徐和王某在洗澡时打闹玩水,互相向对方喷水玩耍,打闹过程中,两人玩恼了口角起来都没说什么好听的话。小心眼儿的王某非常不服气,决定找机会好好教训小徐一下。之后,王某摸清了小徐每天晚上下班回暂住处时都要骑自行车经过花梨坎红绿灯处这一规律。在21日这天,王某提前准备好啤酒瓶,等到晚下班后约上好友郭某(男,22岁,河北人)等三人,一起乘出租车提前赶到花梨坎红绿灯处,等待小徐的出现。
大约晚21时,王某终于等到小徐骑着自行车出现了。没等小徐反应过来,王某和郭某就飞身上前将小徐自行车踹倒,然后用啤酒瓶子猛砸小徐头部,当时就把小徐的额头上打出一个大血口子。小徐见对方人多势众、来势汹汹,捂着伤口就跑,王某四人还不依不饶的追着打。幸好小徐腿脚利索、路况又熟悉才摆脱了王某四人的纠缠。跑到安全的地方后小徐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天竺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了细致的工作,第二天就将王某和郭某两人从他们各自的暂住地抓获。经过警方依法讯问,王、郭二人对2月21日故意伤害小徐的事实供认不讳。想着要面临的牢狱之灾,二人都对自己一时冲动的不理智行为追悔莫及。
目前,王某和郭某二人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顺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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