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加油站工作的小曾在捡到别人的钱包时,不是及时将钱包归还事主,而是据为己有,并刻意将包内银行卡的现金取走,结果丢了工作不说,还身陷牢房,让人唾耻。
2011年2月10日16时许,顺义分局后沙峪派出所值班警长许雷在值班室值班,一位40多岁的王女士匆匆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钱包是在后沙峪某加油站加油后发现钱包丢失的,现钱包内的一张银行卡被人取走现金人民币450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2月12日,民警在某银行自动取款机的录像中发现嫌疑人身影,很快,在王女士加油的加油站发现了嫌疑人曾某,曾某被依法传唤到派出所。
民警依法讯问曾某时,曾某百般抵赖,可当其看到自己在ATM自动取款机取款的录像时,不得不交代自己违法犯罪事实。原来曾某为该加油站的员工,今年19岁,2月9日上午10时许,王女士到加油站加油时,不小心将钱包掉在地上,曾某看到后,不是及时通知事主,而是将钱包偷偷的装进自己的口袋,下班后,曾某打开钱包发现包内有600元现金,同时有一张银行卡,让曾某高兴的是包内有一张纸条上面写有几个数字,曾某猜想该数字会不会是银行卡的密码,于是曾某乔装打扮后,由当晚21时许,来到附近的某银行ATM自动取款机上,试着输入纸条上的数字,发现果真是银行卡的密码,曾某喜出往外,迅速将卡内的4500元存款全部取出据为己有,自以为聪明的曾某虽然经过乔装打扮,但最终还是逃不出民警的法眼。
目前,曾某因涉嫌诈骗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治安拘留13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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