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组诚聘演员,待遇丰厚,让你有机会与影视巨星共同合作。”近日,民警扮成应聘者获取证据,破获以招募演员为名实施诈骗的10人犯罪团伙。
今年3月,丰台公安分局石榴园派出所连续接到四起报警,内容均为“华亚巨星(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招募演员为名涉嫌诈骗。民警到位于木樨园自然美大厦1904室的该公司实地调查,公司成立于2009年,法人许某,以帮助剧组招聘演员为主要经营内容,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在工商局有注册号。在调查中,许某向民警出示与报警人签订的合同,称报警人不履行合同,公司无法将押金返还。如果对合同提出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对有的报警人称,索要押金时遭彪形大汉驱赶,许某也矢口否认。
为了查明真相,民警以应聘者的身份来到该公司。民警在前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进入面试环节,其间“保守的算每月至少3000元、能有机会与一线明星合作、有机会被导演发现进入剧组”等诱人的言辞频频出现。“面试官”会设定一些情景让民警表演,并对其表演大加赞赏,随后就会到另一房间办理手续,即交纳服装费、培训费、保险费、证件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同时签订工作合同。并给民警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这是公司在怀柔设立的影视培训基地负责人的电话,你到了怀柔后和他联系就行了,你只要稍加培训就可以上戏了”。
民警来到怀柔影视基地,进入了门口挂有“怀柔影视培训基地”牌子的一个大院,但连续几天完全就没有培训内容,只是每天早晨步行30分钟到影视基地内等着当群众演员。而每天的食物就吃白水煮面条。民警了解到,一般人两天后就会返回城区,如果回到公司索要各种费用,就会被告知是违约在先,培训期未满私自离开,拒绝赔款。还有很多人被骗的金额数量不大,就不在追究也不报警。
在获取了犯罪证据后,
5月9日下午,丰台警方连同市局刑侦总队查获了以招募演员为名的涉嫌诈骗的公司,许某等10名涉嫌诈骗的人员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统计,该公司累计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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